牛刀:妻離子散不是物業稅開征后的效果
我想我應該站出來回應一下謝百三教授,關于物業稅的開征,謝教授已經背離了一個經濟學家的觀點和立場,只為少數多套物業持有人說話;而治學方法又是一種威脅和恫嚇,缺乏理性和科學精神;并用一種對社會生態的假想取代物業稅開征后的效果,實在是非常荒謬的。先不說百十萬家庭是否會因物業稅的開征而“妻離子散”,這種假想的可能性有多大?單就是把農村住宅也拿出來說事,就是對物業稅的無知。
兩年前領教過謝教授的“現在正是中華民族五千年最大的盛世”的觀點,當時還沒有出現雷人這個詞,但實際上是雷倒了一片網友,當然也包括我。因為我們并沒有感受到,我們生活在五千年最大的盛世,如果我們是生活在五千年最大的盛世,那中華民族的文化復興簡直成了笑談,也是完全沒有必要的。我不知道在一個體制上存在諸多弊端、經濟上存在結構失衡、社會上存在兩極分化、文化上趨向腐朽和沒落,富豪養妓、貪官奸幼,富者越富、窮者恒窮,反應在住宅問題上有的人占有幾十套房,而有的人上無片瓦,我不知道這究竟是個什么樣的盛世?有多少人想看見這樣的盛世?
當然,這是題外話。我之所以拿出來說,是想告訴謝教授,中國社會對兩極分化的嚴重程度已經忍無可忍,中國經濟對出口和投資的路徑依賴已經失去了方向,消費不足已經成為國民經濟增長的最大制約,不解決這些問題,你還談什么盛世,日本失去的十年在中國再現的可能都將存在。中國社會面臨的是必須尋求改變,而物業稅的開征,是這種改變的方式之一。
物業稅開征的主旨和方向是沒有錯的,目前的時機和環境也比較成熟。謝教授糾纏的很多問題,只是操作層面的問題,沒有多少探討的價值,因為物業稅開征的細則出臺后,按慣例是會征求全體納稅人的意見,然后再進行修訂,再出臺執行的。現在最需要討論的,不管站在什么人的立場和角度來說話,中國社會究竟要不要調節社會財富,用物業稅調節社會財富的方法是否符合中國國情。
就用謝教授的不確切數據來說吧,中國有百十萬家庭因此要鬧妻離子散。當然,這百十萬家庭是個不確切的數據,由于謝教授治學態度一向極不嚴謹,咱也只得就事說事。去年底,有關數據表明,中國1000萬以上資產持有人共有30萬,假定每個人都有一個家庭(不排除有人有兩個以上家庭),那么,只有30萬個家庭,這30萬家庭共持有資產14.9萬億,相當于2007年中國GDP的一半,而人口只占0.238%。中國的老百姓曾經哀求過這30萬人,你們先富起來了,做做好事,幫幫大家吧,可是這些人抖起來了,不僅不肯幫忙反而惡語相向:只為富人造房子,窮人去租廉租房,去找政府。窮人沒有辦法,只得來找政府,政府也沒有辦法,只得開征物業稅。當然,這是簡單的邏輯,說得太復雜,怕謝教授整不明白。
那么,我先站在這30萬人的立場上來看待物業稅,會為了每年一點稅收而鬧妻離子散嗎?我告訴謝教授,會有人這么做,不過比例非常少。只要仔細考證這30萬人的發家史,就應該知道,這些人已經完成了從流氓到紳士的過程,他們會包二奶,養小三,甚至小九,沒幾個人會去鬧離婚,物業稅的費用至少比他們養個小三要少得多,怎么可能為了這么一點物業稅而去妻離子散呢?這種假想出來的社會生態明顯不符合實際啊,更不可能是物業稅開征后的效果。再說,這30萬人大多有產業,靠什么賺錢?消費啊,房價降低老百姓負擔減輕,有錢消費了,富人們才能賺錢,這個道理其實很簡單。
現在我站在老百姓的立場上來看待物業稅。這個稅收在開征前,政府正在把涉及房地產開發過程和交易環節的90多種稅費,影響房價30%左右,逐步的清除和梳理,這一點從去年9月15日以來,不僅是普通購房人甚至開發商和樓市炒家都嘗到了甜頭,當然,這些稅費還要進一步減免,土地出讓金要改革,這樣房價將會逐步接近城市居民的購買力,對房價的長期穩定是個利好。對已經持有兩套以上住宅的城市居民來說,如果有用于出租的,那在出租的收益上納稅是很正常的,那么,持有多套顯然應該多納稅。我們的城市居民有近億家庭,又有幾人持有多套物業呢?百十萬人通過納稅這種形式,讓近億家庭少承擔一點公共義務,并將財富通過消費的形式流轉市場,于國于民皆為有利。
只要政府保持調節社會財富的宗旨不變,物業稅對絕大多數人,對宏觀經濟的發展,對社會的和諧穩定都是有好處的。但是,如果執行不當甚至稅種重征,對多套物業其征稅率過低,而對普通城市居民征收偏高都會引發社會問題。因為,物業稅說到底是對持有大量物業的極少數富人征收的,不能加重平民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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