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消費現狀:落后十年,假貨天堂
來源:中國改革論壇
時任國家統計局副局長的邱曉華一語震全國:“從總體上看,目前農村居民的消費水平只相當于1990年代初城市居民的消費水平,整整落后10年。”
除了消費差距過大,另一個讓人關注的危險是城里無法立足的商品通過各種渠道進入了農村。所謂“城里不要,農村走俏”,尤其在城市消費維權運動日熾的同時,假冒偽劣商品展開“上山下鄉”運動,使得農村大有成為假冒偽劣傾銷地之虞。
在《小康》進行的“消費小康”調查中,對農村的消費環境評估沒有達到及格線。
2006年4月19日下午3時,湖北省監利縣柘木鄉農民謝某與其子因借錢之事爭執,之后發生打斗。老謝氣得臉色發紫,轉身進屋,從床底摸出剛剛在街上買來的一瓶“殺蟲脒”農藥,咕嘟咕嘟一口氣喝個精光。一會兒就口吐白沫,不住抽搐。
兒子情知不妙,砸門喊人將其父送往鄉醫院,并讓人趕快去找自己母親。下午5時,謝妻聞訊一路嚎啕大哭趕去醫院。剛到大門口,已見老謝向她走來:“哭么事,我還沒死呢,醫生說我喝的是假農藥!”
謝妻當場破涕為笑:“謝天謝地!好好好,多虧是瓶假農藥!”這樣的因假農藥引發的悲喜劇在農村其實已經不是新鮮事,一些地方還出現過村民喝假農藥大難不死,親屬去給銷售部門送錦旗表示感謝的事。
農藥瓶子上的“骷髏頭”不能傷人性命,但卻傷透農民的心。2004年浙江余姚、上虞兩市發生了一起特大“假農藥案”,5600多戶農戶因使用杭州蘇杭農化有限公司假“稻卷寧”農藥,受害稻田的面積達到15000畝,損失900多萬元。雖然案件已在2005年了結,責任人也被判刑,但留在稻農心里的傷痛卻至今難以抹平。
農村,假貨的天堂?
“我們農民最頭疼的依舊是農資問題,” 河北省玉田縣林南倉鎮八村的12315聯絡點負責人丁國順這樣對《小康》陳述。被稱為“農民王海”的丁國順,2006年被中國消費者協會提名為“2005年3?15年度貢獻獎”候選人物,他從1994年開始關注農民消費維權并投入其中,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烏云其木格贊其為“農民維權代言人”。現在唐山市消費者協會已經為他頒發了社會監督檢查證。
在丁國順一本本《消費者投訴登記簿》上,記者見到了他記錄工整的投訴事項和處理結果。記者發現,投訴事項以種子、化肥等農資內容為多。這一結果在記者所見到的一份統計資料那里得到了印證。據農業部整規司的文件顯示,2005年一年,農業部直接受理的假劣農資投訴舉報案件中,種子、農藥和化肥的投訴舉報占全部投訴舉報案件總數的77%。
《消費者投訴登記簿》中記錄的一起“假化肥”事件引起記者的興趣。記者邀請丁國順一同去拜訪事件中的主人公孫富和。
一路沿著玉米田過去,暑氣蒸騰中,空氣中彌漫著一種由化肥、農藥以及不知名物體所混合而成的怪味兒,早已不復田園詩歌里描述的清新空氣。丁國順向《小康》嘆息說:“農村就是這樣,化肥農藥越用越多,如果不用或少用,收成就很小了。”
記者發現路邊一片玉米田明顯比其他地塊兒的玉米要矮得多,丁國順介紹說:“這家就是補種的,本來老李他們家已經種上了,但別家都發芽了,他們家也不見出芽,老李家著急得不行,最后又怕耽誤農時,趕緊重新補種,所以現在才長這么矮。”因為生長期和成熟期滯后,老李家的收成要大打折扣。
記者問后來老李怎么處置假種子問題,丁國順嘆氣說:“他們購買種子是從串戶賣種子的人手里買的,而且又不認識,就是想找也找不著人。咋辦?只能自認倒霉唄。”他說自己曾多次在村里宣傳不要向流動商販購買,但卻少有人聽得進。
要拜訪的孫福和比老李幸運得多,他也是在村里買的化肥,回家打開一看,完全不是應有的白色顆粒狀,反倒是顏色發暗的粉末,他還不死心,感覺只要是化肥,總歸有點用,哪知剛撒了一些,整條手臂都出了水泡。不過幸運的是他認得向他兜售化肥的商販是鄰村的張旺。
最終在丁國順的協助及工商所的調解下,張旺從家里又搬出一袋化肥賠給他。后來證明這袋是正品。記者問,既然他隨即能從家里搬出一袋好化肥,那說明他是知假賣假,完全可以以“雙倍賠償”的規定來要求張旺另賠償你一袋好化肥嘛。孫富和笑著說:“村里一般都是這樣的,只要換一袋好的,沒人再去追究了,鄉里鄉親的,干嗎非撕破臉。何況我對張家也是很了解的,他家窮得丁當響,何必再追究下去。”
老孫遭遇的還不僅是化肥,他指著院子外的田地說,“你看上次我買的除草劑‘百草凈’,還是從縣城的經銷店買的呢,結果是一點效果都沒有,草還是瘋長,還說是廣譜除草劑呢。”丁國順在一旁笑著說:“只能說你買的是假除草劑,不能說人家百草凈就沒用。”老孫嘆息說:“現在農村除了農民這個名字不愿意有人做假冒充外,其他什么都有做假的。”
無法承受之痛
2006年3月15日,農業部公布了2005年全國農資打假20起典型案例,雖然各個案例看上去只有一個個冷冰冰的數字,但這些數字背后無不是農民的切膚之痛。
《小康》在山東泰安的一位靠種葡萄為生的親戚李樹文就中了招兒。他對記者說,2006年初,他在泰興街頭買了一批農藥,為預防蟲害,前段時間給葡萄噴打了農藥,哪知不久就看見很多葡萄上出現了褐色斑塊。他心里一個激靈:壞了,農藥質量有問題。由于有斑的葡萄在成熟期會漲裂,爛掉,這年的葡萄眼瞅著要減收不少,電話里李樹文一再嘆氣,提起那售假農藥的人就咬牙切齒,這時記者忽然想到“憤怒的葡萄”一語正可套用此處。
農業生產資料的支出是農民消費中的一大項,在甘肅等地的貧困地區,甚至農資成為農民惟一的支出,種子、農藥、化肥等農資稍有差池,就大大影響農民一年的收成,這對于農民來說是“無法承受之痛”。雖然國家近些年幾乎每年在春季和秋季都要布置“農資打假專項行動”,但假農資造成大面積減產乃至絕收的事件仍不時傳出。國家質檢總局2006年3月公布的數據顯示,2005年全年共查處制售假冒偽劣農資違法案件3萬余起,查獲假冒偽劣農資貨值3億元。而在2004年,農業部、質檢總局、工商總局查獲的假冒偽劣農資高達22億元。
業內人士表示,從整體情況看,2004年與2005年是形勢最糟糕的時期,那時有的假化肥簡直連池塘泥巴的肥量都不如。現在情形已經有所好轉,就化肥來說,現在完全造假的化肥少,但減少有效含量的則非常普遍。例如很受農民歡迎的復合肥最易遭到造假,而造假的理由依舊是豐厚的利潤。以復合肥的炭含量為例,每少一個有效單位,每生產一噸的成本可節約40元。如果將每包化肥總養分的含量降低一半,就可使總成本下降一半以上。
有工商管理人員曾形象地將假農資概括為“新三無”:“無準生證”,部分農資產品根本沒有獲得相關許可,就偷偷摸摸地生產和銷售;“無戶口”,一些假冒偽劣農資借假牌子、假產地、假廠家悄悄上市,實則“掛羊頭賣狗肉”,根本就是“黑戶”;“無健康證”,部分農資生產源頭質量就不合格,以次充好、以劣充優,這是坑農害農的頑癥。
由于“三無”農資禁而未絕,“現如今,農民購買農資總抱有這樣的心態:你憑良心賣,我靠運氣買,”河南淇縣的一位村委會主任感慨地說。他引用了一句城里人常說的一句話:“希望每天都是315。”
被漠視的危險
2005年9月12日,廣西柳州市工商局魚峰分局在該市燎原路雞喇村公所大院內查獲一家非法生產月餅的作坊,該作坊生產的產品,要么“三無”,要么生產日期“超前”,執法人員指出其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時,沒料到作坊老板竟說:“不要緊的,是賣到農村的。”
賣到農村,在一些生產者的眼里,已經成了產品質量低劣的最簡單且直接的理由。而在農村,農民對在農資中受的傷反應靈敏、記憶深刻,對食品和日用品則表現了大大的“寬容”態度,價格低廉成了選購商品最主要原因。有需求就有市場,生產者和使用者共同促成了農村日用、食用品中假冒偽劣現象的泛濫。
在河南省淇縣,《小康》發現農民還在延續著“油鹽醬醋找個體,日常用品趕大集,大件商品跑縣里”的消費方式。在廟口鄉一個小村莊,記者走進一家小賣店中,只見物品擺放格局與記者幼年時見到的供銷社相比,沒有多少改觀,貨架上、柜臺里、地上,貨品擺得到處都是,而且都蒙著一層塵土。
店里地上幾個敞開蓋的裝醬油、醋的塑料桶非常顯眼。店主說,這一帶的醬油、醋都是散賣的,一斤賣0.5元。他的小店也有袋裝醋,一元錢三袋,記者看見這種極其便宜的醋在包裝袋上沒有商標,只有“食醋”兩個大大的印刷模糊的字,以及下面一行廠址,更沒有標注生產日期。
店主對《小康》說,他進貨很少看過保質期和生產日期,何況很多商品包裝都沒這些東西。記者看見小店里有一種餅干,只用一層沒有任何文字和圖案的塑料紙包著。店主說,他也不知道什么時候生產的,只知道長了毛就賣不出去了。后來他又向記者透露,有時餅干發霉了,如果壞得不是太厲害,就稍微晾一下繼續賣。因為餅干一般都是賣給小孩吃的,他們也吃不出什么味來,“但我是從來不會把這些東西給我家孩子吃的。”
記者發現,兒童是農村小型售賣點的大客戶,他們一方面較少受到大人的約束,另一方面又被小賣部的種種小吃吸引。在淇縣城關鎮的一所小學旁有家主要針對學生售賣小食品的商店,記者看見柜臺上有黑、白、黃三種顏色的飲料,都用撕去了標簽的礦泉水瓶來裝,每瓶都是0.5元。一個小學生直接跟店主說要買“芬達”,記者見店主拿出了那種橙黃的飲料。記者好奇心起,問店主那黑色和白色的飲料是什么,店主笑而不答,倒是買飲料的小學生說:“就是可樂和雪碧呀。”可口可樂公司最主要的三種產品居然以這種形式一起出現了!
小學生熱情地向記者介紹:“那個可樂最不好喝,喝到最后底上是老厚一層黑泥;雪碧還比較好喝,不過最好喝的還是芬達,我們班很多人都喜歡這個。”記者看見他喝了幾口“芬達”后,整個嘴巴一周都染上了一層黃色。
正是這些低劣的食物在威脅著兒童健康,2004年揭出的阜陽奶粉事件就是如此。對曾經轟動一時的阜陽奶粉事件,很多村民都對記者表示有耳聞,但這并沒有妨礙他們繼續選擇價低的食品。一名婦女對記者說,村里小賣店賣的兒童食品很便宜,小孩嘴饞,大人被磨不過就給買點。價格低,就能保證多買幾次,要是價格高,就買不起了。至于吃多了會不會對孩子健康有害,這位婦女說,便宜的東西也許質量不好,但農村孩子結實,吃這點東西出不了問題。
據商務部2006年上半年發布的《2005年流通領域食品安全調查報告》顯示,農村消費者購買食品的價值取向主要是“價格優先”。據調查,農村消費者中,74.4%回答會適當考慮食品安全問題,但43.7%仍首選價格便宜。
不僅僅是收入問題
2006年3月15日上午,安徽蕪湖工商局將近期查獲的假冒劣質家用電器、名牌服裝和一些日用品進行集中銷毀時,讓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出現了:雖然假冒偽劣產品已經被澆上柴油并且已經燃起大火,現場圍滿的村民趁著工商人員不注意,沖進火海中,抓起東西就跑。在這些村民當中,有十幾歲的小姑娘,也有年過七旬的老人。
由于熱浪灼人,一些人為了能搶到一些物品,將自己身上的衣服用水澆濕后,蒙在頭上,沖進火海。他們用鋤頭或其他工具耙出一捆捆東西,將東西往附近的一個水塘里一丟,將上面的火熄滅,再將已經變形的物品帶回了家。甚至工商部門請來維持秩序的人也加入了哄搶隊伍。
這件事曾引起網上的一陣熱議,但其中一名網友一語中的:“如果農民有錢,犯得著做‘火中取栗’的事嗎?”
農民的消費能力不足已經成為很多政府機構和學者們積極研究的話題,國家統計局最新統計顯示,自2000年以來,雖然城市居民的消費水平在逐年提高,而農村消費水平卻沒有什么變化。專家學者對此的普遍意見是,農民收入不高是拉動內需乏力的主要原因。
農民愿意選擇價格低的貨品,還有個因素常被忽視,因為很多地方交通的不便利及流通網絡的不普及,造成了很多商品的售價遠遠高于城市。
家住廣東揭陽的吳茲美近日回到農村老家,驚喜地發現村里居然出現了一座小型自選超市。雖然物品擺放仍有些零亂,但仍然吸引吳茲美挨著貨架看了一遍。仔細端詳下,她發現在這一座超市居然出現了四種版本的綠色“飄柔”。
版本一:35元的400毫升裝。平日在超市需要21?25元的綠飄怎么在農村還要更貴?細看,吳茲美發現雖然外包裝幾乎類似,但字體卻是繁體,原來還是“水貨”綠飄。
版本二:25元的400毫升裝。除了外包裝制作粗糙外,倒看上去是國內產品,但打開蓋子一聞,一股刺鼻氣味撲面而來,明顯是假貨,但價格卻與真品相若,這讓吳茲美很是詫異。
版本三:18元的400毫升裝,難道飄柔在農村有價格戰?吳茲美定睛再看,原來只是包裝相似,廠址卻是國內另一個生產廠家。
版本四:58元的750毫升裝,這一瓶吳茲美認為是正品,但卻發現價格比城市里的40多元貴出好多。這讓吳茲美不由嘆息:這不是逼迫農民購買假冒偽劣產品嗎?!
但農村的銷售商卻有自己的理由:正品進貨本來利潤就不大,再加上交通費用,不提高就更沒利了。例如一瓶普通啤酒在城市可能1.5元就能買到,而在一個小山村,售價能加到4元,這樣的結果同樣是促進農民更傾向于費用便宜的低質品。
2005年8月以來,商務部在各地逐步推開“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和“雙百市場工程”,旨在縮短銷售環節,以減少流通成本,促進農村商品的質量的提高。如果說這將對改變農村食品和日用品質量產生有益的作用,但對于農民最關心的農資造假問題還是沒有避免效能空缺。
誰為“消廢”負責
雖然農村市場假冒偽劣橫行,農民貪圖便宜的消費心理是促成因素之一,但很多學者都認為,讓消費者自己對購買的假冒偽劣產品負責是不合適的。尤其對于農村消費來說,在消費中對價格因素的過分看重,是出于自身收入的限制。而且對于假冒產品,大多數非專業人士都無法判斷,對農民來說更是苛求。
北京工商大學商學院副教授黃桂芝在接受《小康》采訪時談到,“主要還是監管層面不作為或者說作為不夠力度。”她認為,凈化農村消費市場是個系統工程,這一工程中,對流通領域加強監管無疑是最主要的,因為產品源頭有時并不太容易追及,地方工商等部門只有在銷售環節中對售賣假貨者給予重擊,才能有效制止知假售假。但現在對經營者的懲罰往往僅限于罰款,這樣的懲罰力度遠遠不夠。
《小康》注意到,很多農資造假案查獲后,最常用的的處罰是罰款,而且這種罰款還因為各種緣由而無法執行。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顧問邱寶昌告訴《小康》一樁他曾代理的案子:承德一農村三十余戶村民因購買假農藥受損,但因為銷售點的老板受到縣里領導的支持,結果農民索賠無果,起訴也被以“證據不足”駁回。
而工商等監管部門也有自己的委屈。在河北省玉田縣林南倉鎮,記者發現該鎮7人組成的工商所管轄著150個行政村,而且他們的主要業務還是工商收費。孫富和告訴《小康》,他的那件關于假化肥的投訴,在應該答復的一個月的期限的最后一天,工商所才來了人向他詢問情況。很多基層工商部門認為疲于奔命,也無法全“罩”著那些農村市場,而且對于時常下鄉“串戶”的流動商販更讓他們感到防不勝防。
不過,記者在河南淇縣的調查中,不要說流動商販不容易“打擊”,就是一些很明顯的假冒偽劣產品也都是堂而皇之地擺在小賣店的柜臺上,其中包括一些2塊錢一包的“紅塔山”香煙。西崗鄉一位店主坦誠告訴記者:為了少交稅,自己店里的“品牌”香煙80%都是假貨。記者問他,這樣大張旗鼓地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不怕有關部門來檢查嗎?店主說,他每年都到當地管理部門去貼合格標簽,偶爾有檢查人員進店轉一下,但只是看看賣的東西有沒有超出經營范圍,沒有人管質量問題。即使真的出了問題,請吃頓飯就擺平了,然后接著賣。
維權之難
丁國順很自豪自己的12315維權投訴點遠近知名,因為還有別的鄉鎮也有來此投訴,但他同時也不無苦惱:我就一個村支書,哪有那么大能耐,遇到大問題,頂多向上級反映反映,人家管不管我也沒有辦法。
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村民通常把解決問題的希望寄托于村委會,應該是考慮到這一因素,工商部門組織各地建設“一會兩站”時,選擇了村主任或村支書來負責基層投訴點。但由于村委會力量有限,無法為村民解決問題,這也勢必使很多村民慢慢對維護自身權益喪失信心。《小康》也發現,即使是村里維權帶頭人丁國順也認為,對食品等小問題興師問罪“不值當”。他說,他的投訴站很少接到這類投訴,“農村的東西大家也都清楚,尤其是吃的喝的,表面看不出雜質就已經不錯了。”
他比較看重農資問題,但也感到很難辦。按照組織關系,他的上級應該是玉田縣消協,但他匯報的案子往往連縣消協的工作人員都感覺難辦,“我們連買水喝的錢都沒有”,玉田縣消協的馮小讓這樣嘆息,他們的位置讓他們只有盡力協調,協調不成還有工商等部門呢。
河北獻縣新近發生的一樁農資案也讓人見識了縣里部門的究竟有多大“力量”。2006年夏收時節,河北省獻縣十五級鄉尹店三村的孫壽政等14戶農民的100畝田因使用劣質化肥導致嚴重減產。農戶把事情反映到縣農業局和工商局,雖然化肥已經被鑒定為不合格,但是一直沒有結果。
獻縣工商局表示,還沒有辦法對銷售者進行處罰,“因為我們沒有處罰的依據”。原來按照有關規定,鑒定抽樣一定要由雙方當事人和職能部門簽字,否則是無效的。而此事受害農民是自己拿著化肥去化驗的,沒有銷售者的簽字,而且銷售者也已經不賣化肥了。
縣農業局也表示了委屈,“我們的執法權有限。”雖然他們根據《肥料登記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對銷售者下達了處罰通知書,但因為并沒有在銷售者的小店內發現化肥,所以當對方對劣質化肥的出處提出質疑時,也沒有辦法再進行處罰。
就這樣一樁事實簡單清楚的案件,因為銷售者將劣質化肥轉移,導致兩個行政機構就無法對其進行有效懲罰。
有專家認為,當前農村假冒偽劣橫行,與經營授權和監管層面的混亂無序有很大關系。在農資經營方面,因經營渠道的過于分散,已經趨于失控狀態。僅就種子來說,就有農業部門的種子公司、供銷社系統、糧食部門、個體經營、郵政部門等多種渠道,各種銷售農資的店更是讓人眼花繚亂。《小康》在河北農村調查期間,甚至還發現個別超市和農戶也在私自經營農資產品。當問及其是否有相關許可證時,有的店主指著擺在貨架上的七八種農資說是自己家里用的。很多購買假農資的農民都是從這樣的非正規渠道購買,結果就很難避免假貨。
在監管層面來說,政府管理部門在對農資企業進行管理的過程中,時常出現因管理主體分工不明、職責不清而造成管理混亂。包括《種子法》在內的20多部農業法律法規,賦予了農業部門管理種子、肥料、農藥、植物檢疫、農業環保等方面的行政執法權力。但長期以來,行使執法職能成了各農業技術推廣部門或經營服務機構的兼職,造成了分散執法、多頭執法、不規范執法,加上農業執法人員自身法制意識不強或限于條件,往往要通過其他執法部門的協助才能正常執法。盡管2003年3月1日正式實施修訂后的《農業法》,明確了縣級以上農業部門要建立隊伍,綜合執法、統一執法,但目前全國很多地方農業綜合執法還是空白。
資料
“萬村千鄉市場工程”
2005年8月,商務部正式啟動“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目標是從2005年起,力爭用3年時間,在試點區域培育出約25萬家農家店,形成以城區店為龍頭、鄉鎮店為骨干、村級店為基礎的農村消費經營網絡,逐步縮小城鄉消費差距。
“雙百市場工程”
2006年2月商務部開始實施“雙百市場工程”,一是重點改造100家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二是著力培育100家大型農產品流通企業。主要目標是:從2006年起,力爭用三年時間,通過中央和地方共同推動以及重點市場、重點企業示范帶動,使農產品流通成本明顯降低,流通環節損耗大幅減少。
“一會兩站”
1999年,中國消費者協會開始在全國范圍內建立“一會兩站(鄉鎮建立消協分會,村建立消費者投訴站和12315投訴站)”維權網絡。旨在加強改善農村消費環境。投訴站的工作人員大多由村干部兼任,或者在本村聘請義務調解員,經過培訓,承擔為村民調解維權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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