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圖 1月10日,在廣西柳州市啟元廣場項目工地,農民工展示自己的專屬工資卡。目前,廣西建筑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公共服務平臺已成功錄入33.8萬名建筑農民工實名信息,發放農民工專屬工資卡“桂建通”27.4萬張,保障農民工工資得到按時足額發放。新華社記者 周 華攝
左圖 日前,陜西周至縣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為17名農民工討回欠薪35萬元。圖為農民工在辦理領款手續。尚鴻珠攝(中經視覺)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韓秉志
歲末年初,勞動者尤其是農民工欠薪問題備受社會關注。據人社部介紹,今年以來,各地整治農民工欠薪力度持續加大。農民工欠薪問題“三量齊減”:案件數量下降、欠薪金額下降、欠薪人數下降。雖然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但欠薪問題尚未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從目前看,工程建設領域欠薪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飲服務等易發欠薪行業仍是治理重點。當前,治理工作進展如何?農民工能不能順利拿到工資?遇到欠薪如何維護自身權益?請看記者近日所作調查。
臨近春節,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進入多發期。近日,深圳曝光了2018年第4季度被墊付欠薪企業名單。此次被曝光的24家被墊付欠薪用人單位主要包括科技、餐飲、快遞等企業。其中,欠薪最多的某餐飲企業達140萬余元,一家人力資源管理公司欠薪也達84萬余元。
不久前舉行的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暨人社扶貧工作座談會要求,要下大力氣抓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確保勞動關系和諧穩定。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強化農民工欠薪治理,對企業拖欠工資的,要責令限期解決,全力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
我的工錢向誰要?
“從我們的統計來看,近年來農民工因欠薪前來申請法律援助的案件數量有所下降,但欠薪案件處理的難度增加了。”北京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時福茂在接受經濟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除了欠薪問題,休假、加班費、提成工資、社保補繳等糾紛問題也時有發生。
近年來,在餐飲服務、加工制造、家政服務等領域小微企業欠薪問題高發。“有的小微企業發生欠薪后,公司負責人迅速撤離經營場所,執法對象失聯,給薪資追繳、勞動者維權帶來了很大困難。”時福茂說。
當記者來到該中心辦事大廳時,不時有農民工前來投訴或咨詢。2018年12月底,來自河南安陽的王敢沖等21名農民工終于討回了拖欠近一年半的22萬元工資。這份早該拿到的工資拿到手異常艱辛。2017年8月份,王敢沖在北京某酒店從事餐飲工作。老實本分的工人,干完自己分內工作索要工資,拿到的卻是酒店的一張工資欠條。
欠薪維權的第一關,是要找到老板。欠薪老板因刑事案件被列入限制名錄,不能擔任法定代表人。新任的法定代表人以債務糾紛為由,拒絕清償工人工資。“聽說老板夫人去韓國減肥一次就花三四十萬元,工人工資這點小錢就給不了。”大家憤憤不平,卻又無可奈何。
無奈之下,法律援助成了他們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在北京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陳星律師的幫助下,王敢沖等人查詢到該酒店的注冊信息并實地調查,卻發現酒店在其注冊地早已搬遷。
由于欠錢公司的賬戶上沒有錢,要使工資得以支付,必須追加房屋及營業執照的出租方。為確定主體及相關責任,陳星律師想了很多辦法。在法院的幫助下,王敢沖等人取得了該酒店衛生部門處罰決定和繳款憑證。歷經7次開庭,最終結果是由該酒店與另一家傳媒公司共同承擔責任。
在執行過程中,農民工要想拿到拖欠工資,必須追加股東或者拘傳、拘留法定代表人李某。不過,想要找到李某并不容易,因為農民工們都沒見過此人。無論是到工商局查詢企業出資情況,還是到派出所查詢法定代表人信息,安排農民工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尋找,幾經周折卻均無結果。
眼看著一場欠薪案件將面臨執行終結的情況。就在2018年末,陳星律師終于收到法院通知,當事人李某已經傳喚到庭。陳星律師與農民工代表極力向法院提出對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雙方當面對峙一天,最終農民工代表拿到了拖欠近兩年的22萬元工資。
對于陳星律師來說,這樣的案例并非罕見。他告訴記者,最近他又接到一個案子:馬上到春節了,河北一名女工被欠了兩個月6000多元的工資,但企業卻只給了500元。
“對欠薪涉及的金額,目前爭議不大,難的是欠薪最終能否履行。對農民工來說,切實拿到自己的辛苦錢,比拿到一份法律文書要強得多。作為律師,要珍惜所有的調解可能,想盡可用的方法、手段,比如執行異議追加被執行人,但必須依法維權、避免最后可能出現農民工拿不到工資而法院執行終結的情況。”陳星說。
為何討薪這么難?
農民工討薪難,阻力在哪里?
——用工不規范的情況,在工程建設領域欠薪問題仍時有發生。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仍時有發生,工資支付責任主體難以落實。
時福茂認為,當前建筑領域農民工普遍存在用工不規范情況是一個根本原因。雖然《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是,仍有大量農民工未能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建筑業非法轉包現象嚴重?!督ㄖā芬幎?,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嚴格禁止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用工資質的包工頭。但現實中,包工頭大量存在,工程結束或者年底再給農民工結算工資已成慣例和常態,勞務費無法直接發給農民工。用工不規范,給包工頭和企業以可乘之機。”時福茂說。
——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能力亟待提升。目前,部分基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監察力量配備不足,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車輛等保障不足,制約了執法工作的有效開展。
時福茂表示,許多被執行人多存在經營困難的情況。這類案件中,被執行企業因經營不善導致資金鏈斷裂或經營停頓現象比較常見,履行能力弱,導致執行難度大。
——治理欠薪的法律制度還不完善。企業欠薪違法成本過低。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對拖欠工資的企業,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拒不改正的,僅能處以2萬元以下的罰款,懲戒作用有限。人社部門對欠薪企業缺乏必要的行政強制手段,無權查詢存款賬戶,無權查封、扣押企業資產等。
根治出路在何方?
“國家高度重視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各級人社行政部門通過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行動,不斷加大執法力度,依法保障廣大農民工的勞動報酬權益。凡列入‘黑名單’的組織和個人,將由有關部門在其職責范圍內,對其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生產許可、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等方面予以限制,企業以欠薪為手段達到周轉資金目的的情況已經比較少見。”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企業薪酬研究室主任劉軍勝在接受采訪時說。
為了加強對拖欠工資違法失信用人單位的懲戒,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2018年1月1日生效的《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報酬數額較大的,違法分包單位和包工頭將一并列入拖欠工資“黑名單”。
“對于惡意欠薪的企業,要重拳打擊。”時福茂說,《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規定,故意逃避支付農民工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卻不支付農民工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將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可能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劉軍勝則認為,當前要進一步發揮企業“黑名單”的作用,還需要在信息及時歸集和推送上加大力度,在完善聯合懲戒機制上落到實處。
“尤其要加強監督檢查和健全完善預警機制,堅持日常檢查與重點監察相結合,發現欠薪苗頭,及時給予警示、督促,以免積重難返。絕不允許向農民工轉嫁經營風險,更不允許以拖欠工資解決現金流不足甚至牟利的情況發生。”劉軍勝說。
目前,各地也在探索創新欠薪保障制度。比如,深圳市依法設立欠薪保障基金。當用人單位拖欠員工工資,且具備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破產申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隱匿或逃逸兩種情形之一時,由人力資源保障行政部門依法墊付,保障員工獲得勞動報酬的合法權益。
“維護農民工合法工資權益,不僅是尊重農民工的勞動報酬權益,更是尊重其生存權、發展權,是尊重其基本人權,是確保農民工在城鎮能留得住,實現農民工有尊嚴勞動、體面生活的重要基礎,是實現新時代我國經濟社會協調、有序發展的內在要求。這是黨和政府進一步健全完善各項政策措施的根本宗旨,也應成為全社會的共識和期待。”劉軍勝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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