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太史談義務教育
眾所周知,毛澤東思想一度深入人心,普照大地。凡是在那個火紅的年代生活過的人,都親身經歷過義務教育并從中受益。潘太史生于1970年,小學一年級曾到上海松江地區借讀,一切都非常順利。1979年回到北京之后,小學期間每學期的學雜費是2.5元,初中為5元,高中為10元,課本全部免費。大學非但不要學費,每月還可以享受20元左右的補貼。太史就讀的那所高校從大二開始,每月發放的補貼高達50元,基本上作到了自給有余。那時,一個家庭通常會撫養2-3個孩子,但并沒有誰因為生活困難而失學。
自從教育產業化以來,高校的學費便如同大鵬乘風,扶搖直上。而國家明文規定的九年義務教育潘太史也很有一些不解之處,小學生每個學期除了要交納80元的雜費之外,還要負擔100-200元的課本費,初中生每學期的收費竟然高達350元之多,借讀生要比普通學生每學期還要額外負擔200元的借讀費。除此以外,校方花樣繁多的課外班更是巧立名目,收費繁多,動輒數萬的擇校費、贊助費更是令人望而生畏。
在計劃生育的國策以及前所未有的生存壓力的聯合圍剿下,國民的生育愿望與日俱減,北京市的很多學校都面臨生源枯竭的嚴重局面。為了維持教育產業話以來的大好形勢,校長們也是八仙過海,各顯其能。中國政法大學打出的牌應該是最有水平的,他們施展了瞞天過海的高明戰術,絕口不提政法大學在北京所面臨的窘境,而是公開宣布將錄取的重點轉向中西部,不再偏向北京地區的考生。這種一石二鳥的手段既解決了燃眉之急,還為學校撈取了政治資本,估計對信息相對比較閉塞的中西部考生也是很有吸引力的。
但是中小學校的招生由于受到嚴格的地域限制,不能采取政法大學那樣的高招,但對其手段還是非常佩服的,并且在其精神的帶動下,決定采取政法的手段解決問題。根據昨天新浪網的報道,海淀區教委突發重拳,以違規辦學、不達標為名,對全區30余所打工子弟學校予以取締。致使一萬多名打工者的子女面臨失學,雖然許多“公立”學校表示可以接收,但家長們卻必須交納每學期600元的費用,而且那些孩子還好通過該學校的考試才行。此外,還要求家長們辦其各種證件。據說,如果孩子中途插班,還要補交3000元的插班費,這也正是許多家長不惜舍近求遠,送孩子進入那些“非法辦學”的打工子弟學校就讀的根本原因。
另據新浪網報道,7月25日下午,北京市教委辦公室一名女性工作人員說,社會力量辦學這一塊是區縣政府和教委管理的,這些學校以前沒有被關閉,可能是當地教委不知情。沒有合法的手續是不允許辦學的,至于具體解決方式要學校和當地區縣教委和政府協商處理。這個解釋簡直是精妙絕倫,可惜就是沒有講真話。當初區縣政府之所以沒有采取護法行動,關鍵是生源尚可,財源廣進,還沒有必要對那些微利的打工學校動手。而如今之所以突然要維護法律的尊嚴,完全是出于經濟效益的問題。市場經濟在我國運行了十余年,已經不可避免地走入了官場經濟的時代,甚至官職本身早已淪為了商品,前黑龍江省委組織部長韓桂芝就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充分證明了這一點。所以對目前所有的公權行為,也必須站在經濟建設的高度上予以解釋才能得出正確的結論。
但是,既然九年義務教育是國家制定的法令,讓孩子完成法定的學業就不只是家長一方的責任,國家有責任有義務去履行自己的職責。但殘酷的現實卻是國家的教育部門非但沒有為打工者的子女就讀沒有提供任何方便,反而為了自己的私利,以國家公權的力量、法律的名義對那些勞苦大眾的子女進行刁難。本來,讓那些孩子淪落到打工子弟學校去就是當地教育部門的嚴重失職,而現在對那些學校予以取締,加大他們的就讀成本無疑就是嚴重的犯罪。潘太史認為,如果其中的某個孩子因此而失學,海淀區教委主任就要為此承擔瀆職的責任;如果有10人失學,則應該判黜有期徒刑;如果失學者多達100名,則該員必須就地正法,以正視聽。
文革結束以后,總是有人對當年的紅衛兵運動念念有辭,對學生打老師等現象始終耿耿于懷,但是對老師之所以挨打的具體原因卻始終無人問津。其實,象浙江溫州那個因為學生沒有扎好辮子而不讓人家進考場,致使學生自殺的老師非但該打,而且該殺。有人總以老舍之死來指責文革,但卻不愿意問個為什么。論學問,恐怕十個老舍也趕不上一個錢仲書,為什么后者安然無恙呢?其實,按照當時的法律,槍斃老舍也完全是應該的。他在那本《貓城記》中,以馬祖大仙來諷刺馬克思姑且不論,但以紅繩軍來影射紅軍,污蔑他們貪生怕死,而且還對毛主席的形象百般詆毀。雖然對歷史局限性的問題不可強求,但建國以后他又再版了這部小說而且不作修訂,難道不是咎由自取嗎!
總之,潘太史認為最簡單的事實也強過最具邏輯的雄辯。通過今昔的對比,人民群眾不難判別是非。也希望黨和政府正視現實,切實履行自己的應盡職責。
2006年7月28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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