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目前農村存在的問題,有目共睹。因此,要發展集體經濟幾乎是一個大家都認可的一個共識。但是,到底要發展什么樣的集體經濟呢?
為了與過去的人民公社體制相區別,許多人想到的是發展“新的集體經濟形式”,其中最常見的思路就是股份制,通常的做法是農民把自己的承包地入股股份合作社,保留一些自留地或宅基地等,其它呢就沒農民啥事了。
在這里顯然存在著一個明顯的矛盾:第一,大家之所以認為現在農村的分戶單干方式存在著多種問題,這是與人民公社時期的集體經濟相比而言。一個很明顯的例子就是分戶單干之后,田塊碎片化,嚴重妨礙機械化的實現,使農民的勞動生產力幾十年來沒有明顯的提高,從而影響了農民收入的提高,導致了農村的空心化和土地拋荒、農業產品價格沒有競爭力等一系列問題。第二,當我們思考改變當前狀況,尋找解決問題的對策時,卻又有意、無意的避開原有的集體所有制的經營方式,而想去尋找不同于人民公社體制的所謂“新的集體經濟形式”。
很顯然,這里存在兩個基本問題沒有解決:
第一,人民公社體制到底是成功的還是失敗的?它是失敗的,為什么它在農業生產條件那么差的條件下,都沒有出現今天農村所存在的“三農問題”?如果它是成功的,那它成功的原因又是什么?為什么我們又來把它弄丟了?
第二,在尋找所謂“新的集體經濟”時,都試圖采用股份合作制的做法。但是,股份制是一種什么制度?它適合我國農村的實際嗎?
關于人民公社的成敗得失,我有許多文章已經有了充分的論述。在本文,我將就股份制的性質、特征及在農村推行的可行性問題作一些探討。
1,股份制的性質和特征,決定了這一設想難以實現。
許多人所設想的“新型集體經濟”就是股份集團。因而,其思路也是股份制思路。但就這一點,與我國農村和農民的特點難以吻合。
為什么人民公社的大集體會被拋棄?從本質上來說,是因為我國是一個經過二千多年封建社會的國家,本來就是一個農業大國,小農意識具有巨大的慣性作用。而這種小農意識形態也必然會反映到黨內外各個機構領導的意識之中。這就是分戶單干的大包干產生并可以在幾十年不變的根源所在。我國農業在建國后仍然處于原始操作狀態,而單家獨戶的經營模式,難以改變中國農業的原始耕耘狀態,因而才有了合作組、高級合作社、直到人民公社的發展。雖然一開始人民公社的成立之初有過曲折,但在經過“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調整之后,事實上形成了體現農民利益要求的公有制經濟模式和滿足社員需要的農村生存環境。因此,在人民公社的短短二十多年中,我國農業逐步向電氣化、機械化及現代化發展,但這種向現代化轉變的進程因為農業生產責任制的推行而中斷。而經過四十多年的發展,農業已經被市場經濟所淘汰。因為在計劃經濟時代農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而在一切向錢看的市場經濟中,只有能夠獲取盈利的、能夠滿足盈利最大化的資產才是值錢的資產,而種田的土地顯然不是這種資產。因此,在市場經濟中農業被淘汰是很自然的事情。
在明確了我國小農意識的強大和慣性作用,我們再來看股份制的性質與特征。
股份制是資本主義發展到后期才成為主要經濟制度形式的。為什么,在資本主義前期多為業主制而到二戰后股份制才占據主導地位呢?原因是因為生產社會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從而使個人資產難以滿足現代社會生產對資產整體化要求。因此,掌握資產的資產者就需要把私有制基礎上分散的、不同形式的資產集中起來,從而能夠在生產資料方面滿足現代生產對資產整體性的需要。
在保持責任田使用權的條件下,采用股份制思路,要使農民實現三級跳:第一,要從一個小生產者轉變為資產者:這一轉變很難實現。因為農民手中的土地不是個人的,而是集體的。而且即使是個人的,也難以成為真正的資產者,從一個自耕農到資本家,包含著一個社會形態的轉變,難以實現;第二,僅僅成為資產者也還不行,還必須成為具有剩余價值追求動力的資產者,即資本經營者,很顯然,讓一個具有小農意識的農民成為具有資本意識的資產者,是更難辦到的事情;第三,還要使農民手中的土地轉變為能夠獲取利潤的經營資產,這一點比前兩點更難實現。
2,讓資本參與到這種股份制組織中,人家是需要賺錢的。如果這種股份合作組織具有服務性的、且具有很強行政性質的半官方組織,能有多少企業愿意加入進來呢?沒有利潤,期望人家投資是不現實的。另外,如果真要有好的項目,能夠盈利,那么,投入資本的企業它能夠不主導這種股份集團的活動?這與建立合作組織所期望的服務職能又是互相矛盾。
3,費用和成本問題。建立主要為農民的產工銷提供服務的股份集團,無論是技術人員的使用還有各種服務中心的活動組織,都是需要費用和成本的。這些費用和成本是落在誰頭上?是由農民承擔、還是由廠方負擔,還是由政府來承擔?
改革開放以來,股份制變成了一個高頻詞匯,說到的、講到的很多,而現在注冊的股份公司公司也多如牛毛。但是,在西方國家,資本主義企業是經過了業主制的個人管理、發展為職業經理人主導管理、再到股份制企業的三個階段,資產者也有資本家轉變為股東。然而,在我國,許多的民企經營者,連獨資經營都沒有搞明白,更多的企業是長期停留在業主制的老板管理階段,連科學管理的臺階都難上,更別說是股份制這種現代合作制了。因此,我國絕大多數的企業,名為股份制,實質仍然只是老板獨裁企業。
在工商企業推行股份制的情形尚且如此,在更加落后的農村推行股份合作制,有沒有可行性?
我認為在農村目前這種情況下,這樣的做法是不太現實的。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