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大午的新農村暢想 更關鍵在于農村金融建設
第一財經日報
在孫大午看來,農村發展最大的障礙在于“責任政府化,利益部門化”,“形象地說,就是‘八個大檐帽管一個破草帽’”。
本報記者 全秋梅 發自上海
8月3日,孫大午將在安徽鳳陽縣“新農村建設論壇”上演講,這將是他今年3月以來的第九場演講。
2005年,孫大午創辦的企業河北大午農牧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大午集團”“)進行改革后,他已不參與公司的具體運作,開始為推動出臺一部農村創業促進辦法而四處奔走,他演講的內容也大多與此有關。
“‘十一五’建設新農村的內容,今年全國‘兩會’期間胡錦濤同志的講話,都體現了對農村‘放’的政策導向。”孫大午對《第一財經日報》說,“今年3月后,邀請我演講的論壇頻繁起來了。”
3年前,孫大午因為私自民間集資被判有罪,成為了輿論焦點。在孫大午呼吁出臺的“鄉村創業促進法”中,民間集資合法化也是重要的內容。
民間集資的大午探索
3年前的風波,“讓大午集團損失近2000萬元,”孫大午對本報記者說,“2002年大午集團盈利近1000萬元,2003年的風波導致集團的一些企業關閉了,賬面虧損580萬元,集團實際虧損近2000萬元。”
2003年10月,河北省徐水縣人民法院一紙判決書認定:“河北大午農牧集團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孫大午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罰金十萬元”。
判決書上沒有說集資資金的處理,不過迫于壓力,大午集團開始對當時集資的1000多萬元資金辦理退還手續。“但是,有些人就是要把錢繼續存在大午集團。一些人的錢退還了,另一些人又要存進來。當年的風波,反而把一些距離更遠的人吸引來了。”大午集團的財務處處長盧志英說。
法學博士許志永是孫大午2003年案件的辯護人,當時他就為孫大午做“無罪”辯護。8月1日,他對本報記者仍然強調,目前關于集資的有關法規并沒有補充或者調整,民間集資仍然存在很多“模糊”地帶。
“我知道隨時都有可能再被判罪,但是目前找不到合法的民間借貸,民營企業尤其是農村成長起來的企業,非法民間借貸是很普遍的。”孫大午對本報記者說。
大午集團目前總資產是2.3億元,其中近2億元是凈資產,欠債主要是民間的集資,一般保持在兩三千萬元的規模。大午集團關于民間集資怎么開展,沒有明確的規定,一直處于自然狀態,財務處只有一個人在兼職處理民間集資。
“雖然我們沒有保留專項資金來確保民間集資的還款,但是我們的流動現金在3000萬元左右,而且我們有個默認的做法,什么時候都首先確保民間集資的還款。”盧志英說,“我們從來沒有遇到過還款的糾紛或者困難問題。”
孫大午認為,大午集團的民間集資就是一個互相信任的、自然發展的行為。他認為關鍵是“目標和程序都可以公開化,都是干凈的,那就是正確的”。
農村金融組織缺失
在孫大午看來,近幾年的中央幾個“1號文件”,都提到了“在農村發展多種所有制形式的金融組織”,但至今,全國幾乎沒有新的多種所有制農村金融組織浮出水面。
“由于門檻設立得太高,所以現在農村幾乎沒有金融活動,沒有自己的造血機制,創業的活力和潛力就無從談起。”孫大午說,“農民、農村的活力,更關鍵在于農村的金融建設。”
“農村民間金融在我國農村有其存在的客觀必然性。”天津社會科學院學者陳柳欽在7月11日發表的文章中認為,“農民進入非農產業往往得不到有效的資金支持,特別是小企業和家庭企業在起步或遇到資金周轉困難的時候,這大大制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
這篇文章估計,目前有50%到65%的農戶獲得了非正規貸款,農戶借款中民間借款所占的比例超過70%。
孫大午堅持民間集資,還因為他對銀行貸款的拒絕。從1985年至今,大午集團只是在1990年向銀行貸款5萬元。大概在2002年前后,大午集團被批了600萬元的信貸規模。孫大午當時預算了3萬~5萬元,讓有關員工去銀行落實貸款。但是,1萬元花費出去后,孫大午發現5萬元的費用肯定落實不了貸款,最后他終止了貸款行動。之后,他堅決不再貸款。
“作為農牧企業,土地不能抵押貸款。民營企業要貸款,潛規則就是關系貸款,以錢套錢,一般都要按10%~15%的比例付給有關人員。”孫大午說。
在他呼吁出臺的“鄉村創業促進法”中,孫大午甚至建議:對村里以家庭為單位的金融活動完全放開,甚至不必登記、備案、注冊。
7月12日,銀監會在其網站上公布了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在四川調研時的相關發言。他指出國家實施宏觀調控政策后,銀行信貸發放更加審慎,非法集資行為有所抬頭,但他同時要求,“須準確界定和區分正當的民間集資與非法集資。”
力薦“放”字原則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提出后,各種新農村研討會此起彼伏。已經退居大午集團幕后的孫大午因為其惹人注意的身份和經歷,頻頻應邀出席各種會議。正因為此,他開始大力呼吁“出臺‘鄉村創業促進法’”。
“鄉村創業促進法”提出以“放”字為核心,在稅收、工商登記、金融、土地等方面放開,鼓勵農民自主創業。
7月19日,在“全國海島縣(市、區)建設社會主義新漁村研討會”上,孫大午和他的“鄉村創業促進法”再次成為輿論焦點。
“會上,有很多縣長都在,他們對我的演講都很感興趣。當時,安徽鳳陽縣政府就明確邀請我參加他們召開的全民創業研討會。”孫大午說。
除了認為農村金融“造血機制”缺失之外,孫大午認為農村發展最大的障礙在于“責任政府化,利益部門化”,“形象地說,就是‘八個大檐帽管一個破草帽’”。
孫大午以大午集團下的食品公司舉例:同是一個水井的水,同到一個地方去化驗,化驗單各部門互不認可。每個部門每年少則檢查兩次,多則四次,每次收費1200元~6000元不等,這還只是賬面上的費用,實際交易成本遠遠高于這些。
在“鄉村創業促進法”中,孫大午建議變“八個大檐帽”為“一個大檐帽”,使農村擺脫多余管制,煥發活力和生機。
(實習記者葉劍松對本文亦有貢獻)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