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新型集體經濟是堅持基本經濟制度的要求
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一項基本經濟制度。實行這一基本經濟制度,是由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和現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決定的。
(1)發展新型集體經濟有利于加強和鞏固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地位。隨著國家對國有經濟的調整,國有經濟將集中力量發展關系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產業和骨干企業,對一些競爭性行業將逐步退出,它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將下降。面對這種趨勢,只有發展新型集體經濟,才能保持公有資產在社會總資產中的一定比例,鞏固公有制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主體地位。
(2)發展新型集體經濟有利于鞏固社會主義經濟制度。新型集體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經濟支柱,發展新型集體經濟,社會主義經濟制度才能鞏固。
(3)發展新型集體經濟有利于國家對市場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發展新型集體經濟,加強公有制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主體地位,我國政府可有效地進行宏觀調控,使市場經濟既有競爭而又有序的進行,保證國民經濟平穩、快速發展。
新型集體經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力量
(1)新型集體經濟適應我國生產力發展的要求。生產力水平多層次性是我們的一個重要國情。新型集體企業是適應我國生產力發展水平、容納不同層次生產力的組織形式,它的企業規模可大可小,企業組織形式可以多種多樣;它既可容納手工勞動和半機械化的生產力,也可容納機械化和自動化的先進生產力。新型集體企業對生產力兼容性很大,它能夠促進社會生產力發展,成為推動國民經濟迅速發展的重要力量。
(2)新型集體企業的勞動者同企業資產直接結合,能夠極大地調動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新型集體企業的最大優勢,是實行勞動聯合和資本聯合相結合,既實行共同勞動,互助合作,又允許職工投資入股,享有企業資產的所有權,使職工既是勞動者,又是所有者,把職工的利益和企業的利益緊密聯系在一起,能夠極大地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促進社會生產力發展。
(3)發展新型集體經濟能夠利用民間財力和物力,向生產的廣度和深度進軍。社會主義建設事業是億萬群眾的事業,只有依靠廣大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社會主義建設事業才能蓬勃發展。
發展新型集體經濟是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徑
(1)新型集體經濟的共有性是勞動者實現共同富裕的基礎。新型集體經濟的特點是堅持企業資產共有性,這種共有性是勞動者為了共同目標,共同出資,共同勞動形成一種共有關系,這與私人企業中的雇傭關系是根本不同的。在集體企業中,職工既是勞動者又是出資者,改變了勞資的對立,職工之間享有平等權利,這是企業勞動者實現共同富裕的基礎。新型集體經濟的共有性建立在產權主體清晰的基礎上,改變了過去集體資產名為職工所有,實際職工“空有”的狀況。這樣的產權制度,為職工發揮主人翁精神,提高勞動積極性提供了原動力。
(2)新型集體經濟倡導共享利益是勞動者共同富裕的保證。改革開放以來,股份合作和職工持股企業將勞動者的勞動積累返還給職工,以勞動要素差異折股,形成勞動與資本共享利益的制度,這是新型集體經濟的又一重要特征。實行勞動與資本共享利益制度,增加勞動者的收入,是勞動者實現共同富裕的保證。
(3)發展新型集體經濟是勞動者穩定就業實現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徑。保障勞動者勞動的權利是勞動者實現共同富裕的前提。勞動者只有實現了就業,才能擺脫貧困,走向共同富裕。我國目前需要解決再就業的下崗失業人員達1000余萬人,加上城鎮新增勞動力,合計每年要安排就業的勞動力約2200萬至2300萬人,就業形勢十分嚴峻。改革開放以來,集體經濟的發展為擴大就業,穩定社會做出的貢獻是功不可沒的。從政策上支持、幫助新型集體經濟的發展,是推動勞動者組織起來實現再就業,實現共同富裕的一條有效途徑。
新型集體經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載體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求在經濟上全面協調發展;在分配上公平、公正;在政治上發揚民主,人人平等。發展新型集體經濟符合這些要求,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創造了條件。
(1)發展新型集體經濟優化了我國產業結構。新型集體企業在產業結構上由第二產業向第三產業延伸,利用自身的優勢,發展了一大批餐飲、商貿、旅游、房地產、科技開發、咨詢服務等第三產業,為第一、第二產業提供服務,優化了我國產業結構,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
(2)新型集體經濟實行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新型集體企業確立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原則,放手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和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
(3)新型集體企業實行的基本原則是:互助合作、民主管理、人人平等。實行這些基本原則,能夠做到職工之間互惠互利,和諧相處,休戚與共,風雨同舟,形成“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社會氛圍,這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扶持新型集體經濟發展的建議
改革開放以來,出現的“勞動者的勞動聯合與勞動者的資本聯合為主”的新型集體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實現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作用。然而,當前社會上對集體經濟的認識存在一些誤區,一些地方和部門甚至要求集體企業限時改制,實行“集退民進”,影響了集體企業深化改革和新型集體經濟的發展。為了從政策法規上創造良好環境,以利于新型集體經濟健康發展,我們建議:
(1)開展發展新型集體經濟理論研究,加大宣傳新型集體經濟的力度。要著重研究新型集體經濟產生的歷史背景,新型集體經濟的內涵和基本特征、新型集體經濟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新型集體經濟的組織形式、扶持新型集體經濟發展的政策等,用理論研究的成果,指導發展新型集體經濟的實踐。要積極倡導與時俱進的科學態度,大膽地進行集體企業的改革創新,推動新型集體經濟蓬勃發展。
(2)積極倡導在國有、集體企業改制中大力發展新型集體經濟。近些年來,在上海市委和市政府支持、幫助下,集體企業不斷深化改革,勇于創新,逐步擺脫“二國營”模式,開辟多種途徑,推動新型集體經濟的發展。一是在深化集體企業改革中發展新型集體經濟;二是國有大中型企業在主輔分離中發展新型集體經濟;三是在開拓社區服務中發展新型集體經濟;四是在興建都市型工業中發展新型集體經濟;五是在組建勞動密集型企業中發展新型集體經濟;六是在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中發展新型集體經濟。實踐證明,集體企業大膽進行改革和創新,不斷開拓新途徑,新型集體經濟有著廣闊發展天地。
(3)加強對新型集體經濟的宏觀管理和政策指導,建立為新型集體經濟服務的體系。建議政府有關部門開展集體經濟深化改革的研究,適時制定集體經濟深化改革指導意見,修改現有的政策法規,加強宏觀管理與政策指導,為新型集體經濟的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要充分發揮合作經濟學會及各類集體經濟研究機構的作用,積極開展理論和政策研究,為新型集體經濟改革與發展提供指導、培訓與服務。
(4)加強立法工作,以法律保障新型集體經濟的健康發展。新型集體經濟組織中的集體財產歸勞動者和成員共同所有,由勞動者選舉產生權力機構行使所有者權利,集體財產的功能是發展生產,提高職工福利(包括退休職工的養老保險補充),激勵人才,開展培訓,合作互助等。在深化企業改革時,集體資產可以作為支付改制成本的來源,可以設立基金,也可以由工會作為出資人,作為企業的法人股東。要適時修改和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制定我國《合作經濟組織法》,以維護集體企業合法權益,促進集體經濟快速健康發展。
(作者單位:上海市集體經濟研究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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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銀湖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