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女王手上難道沒有中國人的鮮血嗎?就講一件事,“皇家香港警察”里的“皇家”兩個字是怎么來的。
1967年4月,香港新蒲崗一家人造花廠的工人因為對惡劣的工作條件不滿,要求與廠方談判,提出應當允許休假以及改善薪資等合理條件。工廠拒絕了工人的所有要求,并報復性地解雇近一百名工人。被開除的工人隨后在廠外進行和平抗議。
5月6日,港英當局派警察逮捕了21名工人。在當時港英政府貪腐橫行,底層民眾生活困難的大背景下,殖民當局的這一做法立刻引起了工人群體的激烈反抗。第二天,香港多地爆發工人抗議活動。警方再次逮捕了一百多名抗議者,并宣布在東九龍實施宵禁。
5月12日,在港九工會聯合會的帶領下,香港工人和左翼人士成立“港九各界同胞反對港英迫害斗爭委員會”。抗議示威行動的范圍也逐漸擴大,群眾聚集在港督府外反對港英法西斯暴行。在警方驅趕府外的示威人群之后,抗議行動轉向中環。22日,警察在清場時與示威者發生流血沖突。隨后當局宣布在港島實施宵禁。
6月8日,警方“防暴隊”襲擊了工務局機械部工人舉行的抗議大會,以催淚彈、烈性毒液等武器血腥鎮壓。424名工人被逮捕,數十名工人被毒打重傷。其中工人徐田波在警署拘留期間被活活打死,十二條肋骨斷裂,而死因竟被港英當局裁定為“意外”。
當天下午,“防暴隊”又突襲了中華煤氣公司,警察逾墻而入,從屋頂發射催淚彈,然后沖入廠房追打工人,當場打死工人黎松、開槍擊中工人曾明致其跌落死亡,并逮捕數十人。9日,警方黑夜破門搜查銀都戲院,打傷40多名職工,拘捕30多人。
7月,警察直接開槍射殺數名示威群眾。隨著港英當局鎮壓的手段越來越血腥,全港出現大范圍的罷工,抗議群眾也開始制造炸彈和燃燒彈以武力反抗殖民當局。7月12日,香港政府于港九兩地實施宵禁。8月4日,政府出動訪港英軍航空母艦上的直升機攻擊抗議群眾的“據點”。15日,警察逮捕五名記者,其中兩人為新華社記者,另外三人是《文匯報》與《大公報》記者。
由于當時我們對港采取“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戰略,不主張立刻解放,最終在周總理的勸說下香港左翼團體和愛國工人于年底停止暴動。在這場香港人民自發的反帝斗爭中,共有至少4979人被逮捕,1936人被判有罪,832人受傷,51人死亡(其中包括21名抗議者被當局血腥鎮壓殺害,5名香港警察被抗議者打死,7名市民被炸死,同情港英當局的電臺主持林彬被燒死等)。
事后英國政府高度肯定殖民當局的血腥手段。1969年,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為表彰港英警隊在六七年暴動中“鎮暴得力”,賜予其“皇家”封號。香港警察自此成為“皇家香港警察”,直至1997年香港回歸。這個“皇家”的名頭是殖民者靠在中國的土地上殺害中國人換來的!
我們不應忘記曾經參與六七年暴動的香港左翼知識分子、工人和社會各界的進步愛國市民,更不應該忘記英國女王和王室欠中國人民的這筆血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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