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對偉大的新中國前三十年地發展極力否定,更有所謂的經濟專家、三農專家說新中國前三十年是工人階級對農民的剝削,并以農村農民與城市工人生活水平做對比來佐證該觀點。
什么是剝削?
剝削是一個階級無償占有另一個階級的勞動。
如果新中國前三十年工人剝削了農民,那么工人與農民的產出比一定要小于工人與農民的消費比。
如果工人與農民的產出比為1,工人與農民的消費比大于1 ,那就說明工人占有了農民的勞動成果;反之則不存在剝削。
那么,新中國前三十年的工人階級占有農民階級的勞動成果了嗎?
筆者根據國家統計局《新中國六十五年統計資料匯編1949-2014 》、《建國三十年國民經濟統計提要》整理了城鎮、鄉村人均產出,農業人口與非農業人口人均產出,城鎮與農村消費支出等數據,并以此作為分析。
1.工人與農民消費比
消費比通過如下數據體現:
城鎮與農村消費水平(絕對元)比=城鎮居民消費水平(絕對元)÷農村居民消費水平(絕對元)
城鎮與農村消費水平(指數)比=城鎮居民消費水平(指數)÷農村居民消費水平(指數)
從表中的數據可以看到,從1952年到2013年,城鎮居民消費水平一直高于農村消費水平。無論是按照消費金額(絕對元)還是按照消費指數比較,工人都高于農民。為更直觀,筆者繪制了柱狀圖。(藍色為新中國新中國1976年以前,綠色為尚未改開的1977-1978,紅色為改開后知道2013年)
從該圖可以看到,新中國前三十年工農消費水平比,總體上要低于改開后,上世紀80年代,工農消費水平差距縮小。
但從1991年開始,差距急劇擴大。也就是說,工農收入、消費差距急劇擴大,遠超新中國前三十年。
如果按照“新中國前三十年工人剝削了農民”的理論,那么從1991年開始工人對農民的剝削反而是加重了。
新中國前三十年,工人、農民所創造的“剩余價值”都交給了人民——通過積累來發展人民工業——對,是人民工業——因為這時候是公有制,所以這一切“剩余價值”最后都交給了人民。
2.新中國前三十年工、農產出比
新中國前三十年工農總產值、工業產值、農業產值以及人口構成(如下表):
新中國前三十年工人、農民人均產值,工農人均產值比(如下表)。
該比值,筆者用了兩個口徑對比(下表):
1、城鎮人口與鄉村人口人均產值比=城鎮人口人均產值÷鄉村人口人均產值
2、非農業人口與農業人口人均產值比=非農業人口人均產值÷農業人口人均產值
從表中可以看到新中國前三十年工人的人均產值要遠遠高于農民人均產值。
城鎮人口與鄉村人口人均產值比從新中國初期的3倍、4倍到1975年、1976年的16倍,再到1978年的18倍。
非農業人口與農業人口人均產值比從新中國初期的2倍、3倍到1975年的13倍,再到1977年、1978年的14倍。
這直觀地表明白了工人階級所創造的價值遠遠超過了農民階級。
有些人會說,因為有工農剪刀差存在,農民創造的價值被嚴重低估。在新中國前三十年確實存在工農剪刀差,但是這個剪刀差還不足以大到10幾倍。
3、人均產值比趨勢與人均消費比趨勢
以上分析了人均產值比與消費水平比,我們再看看二者的趨勢。
從該表中可以看到:
工、農人均產值差距持續在擴大,從新中國初期的5倍擴大到1978年的18倍(14倍)。
工、農消費水平從基本上沒有變化,新中國成立初期的2.6倍(另一個口徑是1.1倍)到1978年2.9倍(另一個口徑是1.38倍)。
這說明,工人創造的產值越來越大,但是消費水平的差距卻沒有同步擴大。
為更直觀,制圖如下:
4.凈產值數據
上述1、2、3部分數據用的是總產值,本部分再用凈產值作比較。
從凈產值統計口徑可以看到,與總產值統計口徑的結論一致:工人人均凈產值遠遠高于農民人均凈產值;工人人均消費雖然高于農民人均消費,但是差距遠遠小于工農凈產值比。工農人均產值差距在急劇擴大,但是工農消費差距卻基本未變。
5、結論
新中國前三十年,工人階級并沒有占有農民階級的勞動。他們只是分配得多寡而已。工人創造的價值高,消費水平也相對高一些;農民創造的價值相對低,消費水平也低些。
工人階級所得遠遠少于他們付出的。
農民階級所得遠遠少于他們付出的。
并不是工人階級所得超過了他的付出,又占有了農民階級的所得。
既然工人階級沒有占有農民階級勞動,就談不上剝削。
新中國工人所得與所付出的“價值差”要高于農民所得與所付出的“價值差”(姑且成為“剩余價值”)
工人付出的-工人所得=X
農民付出的-農民所得=Y
X>Y
也就是說,工人創造的“剩余價值”要高于農民所創造的“剩余價值”。
按照所謂專家的理論,新中國前三十年不僅不是工人剝削農民,反而應該是農民剝削工人才對。
實際上,所謂的“剩余價值”——X+Y都貢獻給新中國的工業化了,貢獻給所有的人民了,包括工人、農民自己——實際上是給了子孫后代。
并沒有任何的剝削。
▲ 工農一家親
根據國家統計局《建國三十年國民經濟統計提要》:
全民所有制職工年平均工資為六百四十四元,比一九五二年增長百分之四十四,扣除物價因素,實際工資增長百分之二十三。乎均工資雖然增加不多,但由于就業人數增加,每個家庭的總收入增加是比較多的。根據城鎮典型調查,每個職工贍養的家庭人口(包括本人),由一九五六年的三點四人降為一九七八年的二點一人。農村社員從集體分得的收入平均每人為七十三元九角,比一九五七年增長百分之八十二。
三十年來,我國的衛生、體育事業不斷發展。一九七八年,全國醫院病床達到一百八十五萬六千張,比一九五二年增長十一倍;平均每萬人擁有醫生十人。職工全部實行公費醫療,全國農村有百分之八十二的生產大隊實行了合作醫療,赤腳醫生達到一百六十多萬人。
從《建國三十年國民經濟統計提要》這段話可以看到,1978年,工人平均工資比1952年增長了44%(如果1978年比1957年,增長會低于44%),而農民1978年的集體收入比1957年增長了82%。可見農民的集體收入增長是超過工人增長速度的。
說新中國前三十年“工人剝削農民”的,要么是真不懂,要么就是壞。總之,完全是顛倒黑白。
如果非要說剝削,是我們剝削了我們的先輩——新中國前三十年的偉大的先輩。
我們占有了他們的勞動成果。
更確切地說,是一小撮人占有了前三十年偉大前輩們創造的勞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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