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草嵐子監獄“六十一人叛徒事件”,常見的說法是:
1936年3月,劉少奇被中央派往華北主持中共中央北方局工作,4月的一天,柯慶施對劉少奇說:關押在北平草嵐子監獄中的一批同志,他們的刑期多數已滿,但不履行一個手續,就不能出獄。考慮到抗戰缺少干部,柯慶施向劉少奇建議,讓獄中的干部履行監獄規定的手續,及早出獄。這樣,一方面可以緩解北方局干部奇缺的困難,另一方面也可以在日寇占領北平后,避免不必要的犧牲。
劉少奇聞言,低頭沉思,他當然清楚所謂“履行出獄手續”意味著什么。更明白這件事情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最后他點點頭,緩緩地說:我個人同意。
《劉少奇年譜》1936年4月份關于該事件的記載如下:
為開展抗日救亡工作,解決缺乏干部的問題,中共中央北方局決定,要被關押在國民黨“北平軍人反省分院”(草嵐子監獄)的一批共產黨員履行敵人規定的手續出獄。劉少奇將這個決定報請中共中央批準,并交由北方局組織部部長柯慶施去貫徹實施。
其他史料也有類似說法,即該事件大體過程是“柯慶施提議、劉少奇請示、張聞天批準”。但深究史料,發現“柯慶施提議”的說法疑點重重。
因為根據紅旗出版社1983年4月出版的《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匯編——領導機構沿革和成員名錄》和高文華撰寫的《1935年前后北方局的情況》一文,劉少奇1936年3月到中共中央北方局后,首先糾正原北方局存在的“關門主義、冒險主義”錯誤,后迅速重建北方局,當年4月,劉少奇即接替高文華正式擔任北方局書記,彭真接替柯慶施擔任組織部長,陳伯達接替李大章擔任宣傳部長,林楓接替王林擔任秘書長。
柯慶施提意見的時間是“1936年4月的一天”,當時,身為原北方局組織部長的柯慶施,除了要接受劉少奇等人的批評幫助外,考慮最多的恐怕還是去向問題,沒心思也不可能冒昧地向不太熟悉的新任領導提出有很大政治風險的建議,即便提出,劉也未必采納。
從情理上講,柯慶施與原北方局書記高文華相對熟悉且關系密切,如果真有建議,完全可以向高文華提出,而不必等劉少奇到任,因為相對于劉少奇,高文華也許更愿意采納柯慶施的建議,但至今未找到柯慶施向高文華提議“假自首”的材料。況且,柯慶施因堅持原則一直被某些人抹黑為“極左”典型,不知為何會在1936年4月突然轉向,想出靈活性很強、風險性很高的“假自首”提議。
根據《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一書,張聞天后來曾向中央呈報書面材料,承認自己批準過劉少奇報送的“履行手續”的請示,但他當時要求北方局實施時“一不能反黨,二不能公開”,如果張聞天所說屬實,那就意味著北方局沒有很好地貫徹他和中央的兩條指示。
關于“履行手續”的請示經張聞天和中央批準后,仍由柯慶施組織實施的說法,也有不同意見,因為如果柯慶施1936年4月卸任北方局組織部長,那他就沒機會落實1936年6月才收到的中央批復。
另據師東兵《秦城冷月》一書,柯慶施夫人曾向毛主席寫信如下:
“……我認為劉少奇不是一個真正的馬列主義者,而是一個右傾機會主義者。我可以揭發:一九三六年四月,劉少奇以黨中央特派員的身份主持北方局的工作后,就一直從宗派的立場出發,依靠彭真,打擊柯慶施。他對柯慶施和各地報上來的材料連看都不看,說:‘這些報告連擦屁股紙都不如。’他把叛徒彭真和林楓塞進北方局后,成了他的打手。當時,很多的同志都對他不滿,柯慶施和李青玉等數十人聯名給中央寫信,揭發劉少奇的右傾機會主義的錯誤,要求撤他的職,但在張聞天的包庇下給壓了下來。后來劉少奇知道了這件事,對柯慶施恨得要死,幾次欲置于死地。一九四二年延安整風時,劉少奇讓人給他貼大字報,胡說柯慶施是特務,當時彭真是黨校的副校長,他們硬把他關了兩年多。最后是毛主席給他平了反……”
實際上,“柯慶施提議假自首”的說法是少奇同志文革期間提出來的,當時,柯慶施已去世數年。至于柯慶施夫人寫給毛主席的信,因為是當時政治形勢的產物,有較大的歷史局限性,一些說法不足為據,也僅能作供參考之用。
總之,“六十一人叛徒事件”已發生近90年,劉少奇、柯慶施、張聞天等當事人均已去世,由于年代久遠,很多細節無從考證,致使該事件疑點重重,我們仍需通過研判史料繼續考證真相。
(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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