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中的“老八路”下
1967年11月21日,石家莊地區(qū)革命委員會成立。12月15日,趙縣革委會成立時,父親在海河工地,好像被“遺忘”。或許認為他的工作關系雖然在趙縣,仍然是“四清”中被免職的干部,自然不在考慮之列。
1968年8月父親與母親一起突然到北京我“支左”的大學看望我。這是我參軍之后他們第二次一起到京看望兒子。看了父親寫的《我在文革中的經(jīng)歷》才明白,原來是在“清理階級隊伍”階段,地區(qū)或者是縣革委會把他召回,在接受“審查”之前從海河工地先回到家,之后與母親一起到北京看我。
那時,看到父親的心情還不錯,與平時沒有什么兩樣,我也沒有異樣的感覺。在晚飯后的散步中,那是與父親交談的最多的一次,但是,仍然沒有談到他的工作。沒有談到從海河工地回趙縣和回趙縣做什么事。因為我也沒有多想、多問。
那時,各地因為“革委會”的成立,許多“靠邊站”的老干部被相繼被“結(jié)合”。我原以為他回趙縣是重新安排工作。想不到的是,他回趙縣是接受“審查”。
那時,他沒有被“結(jié)合”進入縣革委會,其實也能理解。“解放干部”,還輪不到他那樣的已經(jīng)在“四清運動”中被免職的干部。原因到底是什么,在檔案中居然沒有痕跡可查。他那樣級別的干部的“解放”,或者是重新安排工作,嚴格說,應該是“地區(qū)”的事。需要那些先行被“解放”并進入“權力機構”的干部去做。這在一般人眼里,也很正常。
但是,那個年代,只要一沾“歷史”問題的邊,就是大問題。而中國革命的特殊情況,又是國民黨,又是偽政權,各種斗爭交織在一起,造成了許多人都有了“歷史”問題。經(jīng)過多次“運動”的“洗禮”,即使有了“結(jié)論”,當時又有政策,其實也不算數(shù)。其中許多人,到死都沒有結(jié)論。有的郁郁而終,有的含冤而死。相比那些人,不能不說,父親還是幸運的。
1968年,全國的“斗批改”進入了“清理階級隊伍”階段。
在父母到北京看望我后不久,我曾作為軍方代表陪不同派別的一個老師、一個學生去外地調(diào)查一個老師的“家庭”問題。因此,對于“清理階級隊伍”中的一些政策還有一些了解。
據(jù)石家莊地區(qū)志記載:“清理階級隊伍,是1968年6月底開始的。先搞地、縣兩級機關審查每個人的歷史和對‘文革’的態(tài)度”。
“革委會”8月把父親從海河工地招回,顯然主要不是審查他對“文革”的態(tài)度,而是他的“歷史”問題。
因為他對“文革”的態(tài)度,主要表現(xiàn)在他對趙縣“奪權”的態(tài)度,表現(xiàn)消極,沒有參與。更重要的是,他沒有站在一派的立場上,“挑動群眾斗群眾”。這沒有什么可審查的。而實踐證明,他的“態(tài)度”,也沒有什么不妥。
同樣是“清理階級隊伍”,“各村有各村的高招”,反映的是領導的政治、政策水平甚至是人品的優(yōu)劣。
如果在趙縣揪出父親這個隱藏在共產(chǎn)黨內(nèi)三十多年的“叛徒”或者是“自首變節(jié)”分子,那將引起怎樣的轟動?那在趙縣將是一件怎樣的爆炸性新聞?那將是一件怎樣的功勞?
如果想到這個“審查”的重大“意義”,那么,為什么“革委會”對他的“調(diào)查”那么“殫精竭慮”、那么“上心”,就可以理解了。
“歷史”問題,在“文革”中對一個干部的殺傷力極大。許多為共和國的成立建立了歷史功勛的人,由于復雜的經(jīng)歷和歷史原因,包括工作和保密的需要,形成了所謂的“歷史”問題,一般大都有結(jié)論。即使如此,卻常常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重新抖摟出來,折騰來,折騰去。有的因為時過境遷,知情人已不知下落和死活,而被長期“掛”著,被入“另冊”,甚至被整死。通過對父親的“審查”看,任何重大冤案的背后,不只是“案件”本身有多么復雜,而是有人想把“案件”引導向何處,做什么文章。但是,父親“歷史”上的那點事,放在一個農(nóng)民身上就不是事兒。畢竟可以做的文章有限,空間不多。從對父親 “歷史”問題的審查可見一斑。
1.歷史成了“問題”
對于父親的“歷史”,“文革”前在村里和母親那里也影影綽綽地當“故事”聽說過一點,那時,無心聽,也無心記,根本就沒有掛在心上。也只是聽說在參加八路軍之前,曾經(jīng)被炮樓抓過,又放回來了。沒有認為那是問題。因為在當時,一些村民被鬼子的炮樓抓進放出都是平常事,只當那是一個經(jīng)歷。而放出后第二天,又被抓進去,一起被抓的,還有我的外公。具體情況并不清楚。
看了父親“文革”中寫的“交代”材料,即1969年4月2日寫的《關于我兩次被捕的問題》的手稿。我第一次清楚地了解了父親的所謂“歷史”問題。
關于父親歷史問題的來龍去脈和“結(jié)論”,在他的人事檔案中記載的情節(jié),與他的“交代”高度一致。也更能證明他的清白與無辜。縣“革委會”和“專案組”應該也知道,只是他們不相信以前組織做出的結(jié)論。這種情況,在“清隊”中具有普遍性。非得把歷史“舊賬”翻來覆去的翻,翻不出什么東西,也要辦成“懸案”,在那里“掛”著。
關于父親的被捕,到“文革”的時候,知道些情況的人,包括參與營救的人,多已經(jīng)去世。想找到更多的證據(jù),簡直沒有可能性。
在父親去世,檔案移交檔案局之后,曾經(jīng)去查閱他的檔案。不但沒有查到“文革”中專案組的外調(diào)材料和對他歷史問題的審查材結(jié)論,而且連他認真寫的“交代”材料也沒有看到,卻看到了1956年審干時的審查結(jié)論。其中的內(nèi)容,沒有看過自己的檔案材料的父親,“交代”材料與與檔案記載雖然高度吻合。從中才知道了“歷史”問題形成的原委,和正式結(jié)論。
當時炮樓的偽軍抓他,與父親說的有點出路。不像父親說的,偽軍是到村里要東西,偶然碰上。而是炮樓里的偽軍頭目,后成為當?shù)爻裘阎拇鬂h奸,懷疑他“私通八路”。當他們知道父親離家多日,約半年回到了家里后,專門派偽軍去抓他。
這,說明敵偽據(jù)點對于村里的消息還比較靈通,應該說已經(jīng)“注意”到他。也應該有人通風報信,否則,消息不會那么準確。究竟是什么人通風報信,為什么通風報信,自然無從查起。在當時沒有被關注,以后更是無法考證。不過,這也說明他們早已經(jīng)把父親列入“重點”監(jiān)控對象。他們這樣做,其實也并非沒有一點“根據(jù)”。
父親被抓之前,周圍有的村干部莫名其妙的“失蹤”。區(qū)委為了保護干部,安排他與原黨支部書記到據(jù)村十多里外的“解放區(qū)”打游擊,實際是躲避幾個月。他回到家的第二天,炮樓上的偽軍應該是聽到了風聲,才派偽軍去捉他。父親聽說偽軍進村了,本來想到村外躲避,卻湊巧碰上偽軍,便被帶到炮樓。村里的許多鄉(xiāng)親目睹了那一幕,有人很快告訴了祖母。祖母聽說后,急忙去找村長。祖母并不知道村長是共產(chǎn)黨員,也不知道他兒子居然就是村黨支部書記。
由于村長就是共產(chǎn)黨員,黨支部書記被抓,自然積極、主動進行營救。
那時,我二奶奶還在世。她的娘家就在炮樓駐地。他的一個本家的兄弟常去炮樓干活,與炮樓里的偽軍混的比較熟。她回娘家找這個本家,探聽情況和疏通關系。這是看了檔案,“審干”時的材料,才知道的。
或許是因為他年紀小,沒有人會想到他能是共產(chǎn)黨的村支部書記。或者沒人能夠提供他“私通八路”的證據(jù)。被抓后并沒有“過堂”,也沒有人訊問。
在村長和二奶奶娘家人的擔保下,交了幾百元的保釋金,第三天就把他放了。
由于父親離家“避難”之后,母親就常常在外祖母家住,祖母也常回娘家住。母親并不知道父親回家的事,更不知道他被偽軍抓到炮樓的事。
他從炮樓放出后,祖母讓他去看母親和姑姑。姥姥家距我村3里路,姑姑村距我村5里路,都在我村正北。他先去了姑姑村,會見了區(qū)干部。是不是專門去向區(qū)委的干部匯報情況,他沒有提到。據(jù)推測,應該是的。之后到外祖母家看母親,并在外祖母家住了一晚。
次日早上,還是那個炮樓的偽軍,去外祖母村抓人,父親連同外公及那個村的多人一起被抓。再一次被抓到炮樓。原抓他的偽軍看到他就問,你怎么又被抓回來了。父親說明情況,就被放了。過程就這么簡單。
這就是父親的“交代”和檔案中記載的“歷史”問題。這樣的“問題”,在抗戰(zhàn)時期的農(nóng)村司空見慣。由于偽軍經(jīng)常到各村抓人,許多農(nóng)民,包括外公,都有那樣的經(jīng)歷。那時的外公,在村里是民兵,大舅已經(jīng)于1939年離家參加了八路軍。外公是不是因為這事被抓,不清楚,這是猜測。外公已與大饑荒那年,1943年被餓死。
2.居然成了“專政對象”
對于父親的檔案,當時不可能在縣里的檔案室。盡管如此,辦案人員不可能不看。不看,就不可能知道他還有“歷史問題”。如果看了,不可能不知道1956年“審干”中的結(jié)論。就那么幾頁普通的紙。其實檔案中并且沒有提供他們可以查找的線索。我看到的檔案,只是一個表中的結(jié)論性意見。幸虧父親記性好,對當時的事情還記得很清楚,他的“交代”與檔案中的記載基本嚴絲合縫。
既然是“審查”,按說應該了解當時的政策。能夠參與“專案”的人,在當時,應該是有些文化和政策水平,思路清晰,有些分析能力的人。他們從中到底看到了什么“問題”?
父親在《我在文革中的經(jīng)歷》中說:“67年3月份我就去海河帶民工去了。一直到68年成立革命委員會后,于7月間(舊歷)回趙縣搞斗批改,實際是受審查。回趙縣后和造反派住一屋。后下鄉(xiāng)當宣傳隊,實際是叫勞動,說到村叫老干部亮相。因我算要調(diào)走的死老虎,沒點我的名。對Mxx(趙縣本地人)”、Lxx(老縣委書記)等老同志不斷進行批斗。10月間,到農(nóng)場叫辦學習班,實際一面勞動,一面檢查自己執(zhí)行了那些資產(chǎn)階級反動路線,搞好秋麥收。后來叫我又帶趙縣海河民工上了工地”。去趙縣海河工地是在1969年12月6日。
看到“和造反派住一屋”,說實在的,很受刺激。他這是一種委婉的說法。不過,在那敵我不分的年代,不同性質(zhì)的矛盾常常被混淆的年月,也不奇怪。他們“先入為主”、“無罪推定”,顯然,已經(jīng)把父親認定為“敵我矛盾”,單獨看管起來。對他,這無疑是革委會對他采取的“強制措施”。
“四清”前,父親的宿舍是一個套間。西邊的里屋一間是臥室,外邊兩間是會議室。“四清”后,他已經(jīng)不屬于趙縣的干部,但是,工作關系仍然在趙縣,住所沒有動,一直到他離開趙縣。
父親被“看管”,在我看到的時候,雖然已經(jīng)過去了幾十年,仍然心情沉重。以前聞所未聞,顯然他對母親也沒有提過這件事。這是我第一次知道在他身上還發(fā)生過這樣的事。
在通過“大聯(lián)合”之后成立的“革委會”,群眾代表,已經(jīng)沒有多大的能量,更不起主導作用。“革委會”中是不是有人借“清隊”把他整一頓,甚至揪出來,亦未可知。事實讓我不會懷著善意去揣測他們。
革委會把他從海河工地招回即看管起來這個事實足以說明,革委會已經(jīng)推翻了原來關于他“歷史”問題的結(jié)論。不僅認為他的歷史有“問題”需要重新審查,而且認為他的歷史問題嚴重,這才按照“專政對象”對待,才對他采取那樣嚴厲的監(jiān)管措施。那決不是為了他的安全而采取的“保護”措施。
其實,即使是在當時,這也并非必要程序和必要措施。這個“保安”措施實施了多長的時間。不得而知。那年6月份從部隊探親,去趙縣看望他的時候,他的臥室外仍然是多年前原來的擺設,沒有住人的痕跡。說明,在此之前就已經(jīng)被解除。應該發(fā)生在“專案組”的辦案人員在進村調(diào)查取證期間或者之前。
“歷史”問題,一般是老問題,經(jīng)過組織審查過,甚至不是一次的審查。除非問題十分嚴重,可能逃脫者外,“審查”一般是在“背靠背”的狀態(tài)下,即對當事人不采取特別措施的情況下進行。革委會對他采取的“措施”,應該是反映過度。
縣“革委會”那么做,顯然是在主觀上認為父親的問題嚴重,先給一個“下馬威”。否則,他們完全可以繼續(xù)讓他在海河工地,或者在“學習班”背靠背的審查。這是審查干部的通行做法。
那時候一切權力在“革委會”,經(jīng)過“四清”、“文革”的“重新洗牌”,那時的父親不過是縣管轄下的一名普通的“編外”干部。他的命運,就握在縣“革委會”那些握有權力的人的手里。
如果父親自知自己罪孽深重,罪責難逃,想自殺或者逃跑,還能夠等到“清理階級隊伍”的時候嗎?即使是為了家庭,他也不會去做那些愚蠢而不理智的事。再說,就他那點事,他應該是心知肚明,再審,也審不出什么名堂。
從父親戰(zhàn)爭年代的回憶看,父親頗有些身手,那時候也并不老,還算處于中年。區(qū)區(qū)一個或者幾個“看護”能奈他何?他卻默默的接受了現(xiàn)實強加給他的一切甚至是屈辱。唯一的解釋是,他相信自己的無辜,也相信黨的政策,除了接受現(xiàn)實,耐心等待,別無選擇。
我曾真切的在夢中夢見去趙縣看望他時候的情景,記得是那么的真切。甚至連我也常常不知道那是在夢中,還是在現(xiàn)實中。我去看他的那日,好像是一個下午,已經(jīng)過了夏季。他住在位于柏林寺廢墟西,馬路對面原縣政協(xié)那冷冷清清的大院里的一間西屋內(nèi)。房子靠最南邊,比較陰暗。兩扇大門開著,沒人看門。我一進大院,只見院內(nèi)空無一人,非常空蕩、荒涼。父親并不知道我去看他。當走到院中的時候,他戴著一頂單帽,穿著平時穿的舊中山服,沒有記風紀扣,很隨便,從屋內(nèi)走出來,看上去,胡子沒有刮,頭發(fā)已經(jīng)花白,老了許多。與我每次見到他時一樣,他微笑著,似是知道我要去看他。與以往看到我時的神態(tài)一樣,什么話也沒有說,始終只是微笑著,我什么也沒有說。徑直進到屋里。屋內(nèi)窗下,放著一塊睡覺的鋪板,連張桌子,連把椅子也沒有。地上放著個電爐子、電飯鍋等做飯、生活的簡單物品。拉的電線很凌亂,甚感凄慘。我進屋看了看,一句話也沒有說,夢醒了,總不相信那是夢,總是揮之不去。后來,我曾經(jīng)問過姐姐,她說父親沒有在那住過,而是一直在他擔任縣長時的那個屋里住。
我相信那就是夢,雖然我夢是那樣的真切、清晰,一直難以忘卻。在夢中,他畢竟是一人住在那里,并沒有人監(jiān)管、看護。現(xiàn)實比夢境更殘酷。
按照“文革”中的政策規(guī)定,對于歷史問題,有結(jié)論的,如果沒有發(fā)現(xiàn)新的問題和證據(jù),要維持原來的結(jié)論。
說到底,父親被抓進鬼子的炮樓,是在他當農(nóng)民的時候。1942年參加工作時的審查不算數(shù),1956年的審干不算數(shù),“四清”運動中“清政治”時的審查也不算數(shù)。
當時的縣“革委會”及其領導顯然不想維持原來的結(jié)論。他們的行為說明而是想挖出一條大魚,以證明他們在“清隊”中的偉大成績。這樣的推測并非我的心理陰暗,而這在當時許多地方的“清隊”就是那么干的。
看來他們非要發(fā)現(xiàn)點新問題,推翻原來的結(jié)論,以把他清除出“階級隊伍”而后快,至少也要多“掛”些日子。那樣的人,在“文革”中,我見過。
“四清”工作團在“清政治”中,顯然也沒有揪住他的歷史問題不放。趙縣的“四清”整的是“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不管當時如何認識和評價“四清運動”及當時“四清”工作團的工作,也沒有看到他們在“四清”中關于父親的結(jié)論。在對待父親的問題上,“四清”工作團顯然沒有把父親定為“敵我矛盾”、“專政對象”并采取相應的強制措施。只是,在他的檔案中,也沒有看到關于“四清”的只言片語。
“文革”高潮中的“造反派”沒有把他當“黑幫”、“歷史反革命”、“走資派”抓起來、監(jiān)管起來。原因是什么,不知道。
“文革”中“奪權”后的“革命干部”曾抓他的“態(tài)度”,還沒有對他采取任何強制措施,對他還算“以禮相待”。對他這個“老干部”還有幾分尊敬。
而“清理階級隊伍”卻為“革委會”提供了抓他“歷史”問題的一個“名正言順”的重要機會和抓手。
3.難以尋覓的證據(jù)
任何案件的定案,都需要證據(jù)。要推翻原來的定案結(jié)論,不僅需要重新審查原來定案的證據(jù),還需要收集到能夠定他罪名的新證據(jù)。這點起碼的知識,“專案組”的成員應該具備。
這些證據(jù)應該包括:
一是當事人父親自己的“供述”。這個最容易獲得。但是,他們連原來的結(jié)論都不信,怎么會相信他的自述?明顯的是不相信。現(xiàn)在能夠看到的是他在1969年4月2日的“交代”手稿。到底是什么時候責令他“交代”的,已不清楚。4月2日謄寫出來的,還是4月2日上交的,已無從確定。據(jù)時間推測,應該是在辦案人員經(jīng)過“調(diào)查”,研究了“證據(jù)材料”和他的檔案資料之后。
二是到關押他的地方找關押他的訊問紀錄,如時間、地點、審訊筆錄等,和找關押他的偽軍尋找直接的證人,證明父親是在何時、何地、因何事被關押、釋放。這應該是定案直接證據(jù):人證和書證。
可以肯定的說,在當時他們即使下足了力量和功夫,也根本無法做到。因為父親根本就沒有“過堂”,何來記錄?何來書證?
而那些偽軍,有些不是當?shù)厝耍恢浪麄兪悄抢锏娜耍赣H并不認識他們。經(jīng)過抗日戰(zhàn)爭,解放戰(zhàn)爭,“鎮(zhèn)反”,他們是什么地方的人,到那里去了,是死是活,無從知道。想找個那樣的人證,談何容易!他們或許努力找了,沒有找到。總之,他們想找直接定父親罪名的證據(jù),基本上沒有了可能性。
如果真的有一個抓他的偽軍還活著,胡說八道,這還真的不好辦。有些冤案,恐怕就是這樣形成的。
三是找旁證。找知情人或者說經(jīng)辦人。這只能到我村和我二奶奶村,即偽軍據(jù)點所在地去找。
而那樣的人,在“文革”或之前就多已去世。還有一條線索,即曾經(jīng)參與審查他歷史問題的人。
父親4天之內(nèi)“兩次被捕”的“歷史”問題發(fā)生在他入黨之后,在村擔任黨支部書記期間的,那年他17歲。
按照父親的“交代”,在他被釋放的當天,就借去鎮(zhèn)頭村借看姐姐即我的姑姑之名,“找了區(qū)干部田x起”。按照常理推斷,他去找區(qū)委的干部,應該是去匯報回村及被抓捕的情況。
在日偽占領,環(huán)境殘酷的情況下,發(fā)生在一個村黨支部書記身上的這樣的事,區(qū)干部田x起知道后不能不向區(qū)委匯報。在那種嚴酷的情況下,區(qū)委不可能掉以輕心,不進行了解。
父親在被放出后繼續(xù)擔任村黨支部書記,直至1942年正月奉調(diào)參加區(qū)小隊。這足以證明,他的被捕沒有引起后果。也證明區(qū)委仍然對他的信任如初。后來的事實證明,他在參加革命隊伍后,特別是在戰(zhàn)爭年代,無論在什么崗位上,都沒有辜負區(qū)委和各位信任他的生死與共的戰(zhàn)友和領導。
1956年的“審干”的時候,有的當事人,包括參與營救的當事人還有的健在。 組織審查后已經(jīng)有結(jié)論。相信“四清”運動中在“清政治”的時候,那個重要問題,也一定重新審查過。
實事求是的說,那時候,“寧左勿右”的傾向已經(jīng)顯現(xiàn)。對于“歷史”之類的問題,沒有人敢“包庇”。盡管如此,一般說對干部的審查還屬于正常審查。不是重大而復雜的問題,不會采取“隔離審查”,或者“停職審查”、“離職審查”甚至“監(jiān)視”的方式。
這個工作,專案組應該已經(jīng)做過了。在檔案中卻沒有發(fā)現(xiàn)任何材料。說明沒有獲得他們需要的“證據(jù)”。這些材料,也可能因為沒有價值而沒有入檔案,或者在什么時候被銷毀。按說都應該留存卻沒有存留,而一般人沒有權力銷毀檔案材料。只能有一種解釋,是根據(jù)某種“文件”,或者“權威”的“講話”統(tǒng)一銷毀的。
當時的偽軍,到村抓人是常事。或許就是為了敲詐,以“私通八路”為名,把他送進了班房。有人擔保,錢到,人就被放出來了。這是當時的通常做法。
在當時,黨組織處于秘密狀態(tài),不要說偽軍,即使是村民、自己的親人,也不知道他這個“未成年人”是共產(chǎn)黨的村黨支部書記。在當時人們的眼里,他就是一個普通村民。在某些年長人眼里,他甚至還是個“毛孩子”。如果說與其他村民有什么區(qū)別,聽鄉(xiāng)親們說,他自小就膽大。
再說,他的被捕,不是因為誰的出賣,不是因為偽軍掌握他私通“八路”和是共產(chǎn)黨員的證據(jù)。充其量是他離家比較久,人們不知去向,偽軍懷疑他“私通八路”而已。如果偽軍確實掌握他“私通八路”的證據(jù),可能是另外的情景。
父親被捕的原因、情節(jié)、保釋過程在當時很一般,與當時被捕的許多農(nóng)民群眾是一樣的。因為他本來就是個農(nóng)民。
可以肯定的說,在當時,不但村里的人,即使是區(qū)里或者1956年“審干”的那些人中,沒有一個人可以證明父親的“歷史”有問題。二十幾年之后的辦案人員,不會比前人更有能耐。事實上也是這樣。
縣革委會的辦案人員應該清楚,如果父親真的叛變和變節(jié),偽軍一定會有行動,村里一定會有動靜。不知道多少人會受到牽連。事實上,村里沒有因為他的被捕而發(fā)生任何變化。特別是經(jīng)過歷次政治運動的審查,證據(jù)材料應該說夠充分的了。更主要的是,經(jīng)歷了區(qū)小隊的殘酷的戰(zhàn)爭考驗,都充分證明,他忠于黨、忠于人民。在“文革”中,無論如何調(diào)查,獲得的證據(jù)不會比當時多。
如果革委會中有人借審查之名,懷著陰暗的心理,做題外文章,他阻止不了。其實,由于他們有“合法”的外衣,有“正當”的理由,誰也奈何不了他們。只能聽天由命,順其自然,讓時間去證明。
可以肯定的說,父親并不怕審查,因為他已經(jīng)經(jīng)歷了多次審查。自己的事自己心里最清楚。就他那點事,也沒有什么可怕的。由于沒有“同案犯”,沒有“知情人”,即使想找一個誣陷他的人,辦成“懸案”,長期“掛”起來都很困難。
按照當時的政策,對于歷史問題的審查,如果沒有新的證據(jù),原來的結(jié)論不變。
而辦案人員,雖然千方百計地想挖掘出能夠改變原結(jié)論的“證據(jù)”。不知道忙活了多少個日日夜夜,到頭來,卻是竹籃子打水,一場空。
4.實事求是的“老黨員”
這是縣專案組的外調(diào)人員到村里調(diào)查時“抓住不放”的抗戰(zhàn)時期的村干部,“老共產(chǎn)黨員”。當時已經(jīng)躺在炕上,病入膏肓的普通的年老農(nóng)民。那時,他雖然已經(jīng)“脫黨”,聽了他的故事,仍然讓我肅然起敬。
“專案組”的辦案人員到我村搜集關于父親“歷史”問題的證據(jù),這本也無可厚非。讓人包括理解的是,有人提供的有利于父親的證據(jù),辦案人員并不相信。或許他們根本就沒有找到過知情人。他們或許認為,只有在村里,才有可能找到“新”的、足以推翻原來的結(jié)論的證據(jù)的。那是他們的最后的希望。這才一次次去村里調(diào)查。想僥幸挖掘一點他們想要的證據(jù),卻是一次次失望,幻想也在這里破滅。
1969年6月9日,是我參軍4年之后的第一次探家。那時我正在北京XX學院軍宣隊。那次探家,在與伯母田改(父親去區(qū)小隊之后,她接任父親任黨支部書記,解放后,從我記事就一直任村公安員)伯父(曾任村武委會主任)聊天的時候,才知道父親被捕的事情。她也在那時比父親還早,被關押在炮樓里,出出進進都看的到。父親被放出時,她還被關押著,也應該算是父親被捕的見證人。別的,她也證明不了什么。作為村公安員,趙縣專案組的人員到村里去調(diào)查,一般都是她接待,那是她的工作分工,是她的職責。
為了調(diào)查父親的被捕問題,趙縣革委會曾經(jīng)多次派辦案的人去村里進行調(diào)查。結(jié)果是提供的證明材料都不能令他們滿意,或者說不符合他們的需要。因為,當時村里知道他被炮樓抓走的人,還有幾個。知道實情的人,卻沒有了。
據(jù)田改伯母說,村里沒有接待過像趙縣那樣的外調(diào)人員。
最后一次,伯母田改說:她已經(jīng)懶的去支應他們,讓他們想去誰家找誰調(diào)查就去誰家找誰,任憑他們自己去找誰。
說到此,不能不說,也是令我肅然起敬的抗戰(zhàn)時期的老村干部、老共產(chǎn)黨員馮X雨。
當辦案人員了解到村民馮x雨——的情況后,引起了他們的極大的興趣。
聽伯父說,在“土改”中,那些抗戰(zhàn)中的一些老黨員,包括馮X雨等許多古稀老人,在“搬石頭”中被搬掉。這是第一次聽說他們當年都是共產(chǎn)黨員,讓我感到很吃驚。在此,只能稱他們?yōu)?ldquo;老黨員”,他們甚至比父親入黨還早,應該是村中的第一批共產(chǎn)黨員。
伯父的說法,在父親的回憶中得到證實。從父親的回憶中,我才知道,馮X雨是父親離開村黨支部時在世不多的黨員之一,而且是黨支部組織委員(兼財政)。對于父親的被抓和在炮樓被關的情況,并不在場,也的確不知情。難怪調(diào)查人員在他那里“挖”不到“寶”。
如果說向炮樓的偽軍交贖金,村長應該找他這個在村管錢糧的干部。父親在眾目睽睽之下被抓到炮樓兩三天,他也肯定會知道。其它,大概也就提供不了什么了。
那時的馮X雨,伯母說,身體已很不好,因病重臥床不起。事實上,生命已經(jīng)進入了“倒計時”。為了從他那里獲得他們想要的情況,最后一次進村,竟在村里住了月余。這應該是想在他去世之前為了“搶救”材料而去。為此,專案組的人員卻全然不顧他的身體狀況,天天去他家里,結(jié)果仍然一無所獲。
這一方面反映了辦案人員為達目的,不惜無休止的去打擾一個將不久于人世的重病老人,另一方面也恰恰說明這個抗戰(zhàn)時期的老黨員、老村干部實事求是。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的樸實態(tài)度,沒有迎合他們,胡編亂造,提供他們所希望的,可以定案的證據(jù)。否則,何必天天去!
直到有一天看到他家的門上掛出了“門頭幡”,(我們那里的風俗,家中有人去世的標志,相當于“訃告”,以昭告村民。)知道他們找的那個老人去世了。在村里住了一個多月,居然連基本的禮儀都不顧,與村干部連個招呼都沒有打,才無趣的、悻悻地不聲不響的狼狽溜掉。這也說明他們沒有獲得哪怕一言半語的書面材料,自然也用不著到大隊蓋章與接待他們的村干部告別。此后就再也沒有到村里去調(diào)查。
其實,關于馮x雨,由于離家?guī)资辏瑑簳r的印象已經(jīng)模糊不清。與他的女兒雖然曾經(jīng)是同學,即使相見也已經(jīng)難相識。但是,這件事,卻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這是鄉(xiāng)親,這是鄉(xiāng)宜。對于父親,不愧是同志,一個有原則的好同志。
據(jù)推測,這事應該發(fā)生在1968年秋季。父親從海河工地回到趙縣以后。因為那年七、八月份父母到北京去看我時,母親沒有提這件事。
如此“調(diào)查”,也許并非辦案人員的本意。定案的決定權也不會在普通“外調(diào)”人員的手里。他們一次一次的奉命去我村調(diào)查,或許是每次的調(diào)查都不能令主管領導滿意,不得不硬著頭皮一次次去調(diào)查。如此“調(diào)查”方法,聞所未聞,在全中國的“調(diào)查”隊伍中,恐怕是絕無僅有,偏偏讓父親碰上。
也就是在這次聊天中,母親還說了一件事。父親回村探家,有鄉(xiāng)親晚飯后去家里看望父親,兩人坐在炕上喝水聊天。那時家中有暖水瓶,從記事,就沒買過茶葉,喝的就是白開水。都是關系不錯的鄉(xiāng)親,家家如此,沒有那么多講究。
父親畢竟是打過游擊的老戰(zhàn)士,耳朵很靈,尤其是在夜間,警覺非常敏感。他好像覺察到了什么,向窗外說:“誰在房上?屋里來坐吧”。房頂上有人答道:“不了,沒事”。于是無趣的走了。母親聽的出,那人就是企圖向辦案人員提供讓他們感興趣的線索的人。辦案人員走了,卻留下了一個“線人”探聽消息。其實,那個人豈是干那活兒的料!
這事發(fā)生在父親仍然被審查的過程中,應該是在辦案人員撤離村子之后,也應該是在父親被解除看管之后。否則,他們不會批準父親探家。
這人在村里很有些“知名度”,同屬一個生產(chǎn)隊,平素也沒有矛盾,說話倒也很客氣。主要是,他根本就不了解父親被據(jù)點抓進放出的情況。充其量他可能以為父親在外真的“出事”了,于是極力向外調(diào)的人員獻殷勤。雖然想積極表現(xiàn),不過是想出點風頭,在那些急于抓到證據(jù)的辦案人面前逞能,顯擺顯擺自己的能耐而已。他那點事,調(diào)查人員不清楚,村里人卻都知道他是個什么人。
他能夠向辦案人員提供的,充其量不過是些“聽說”,“誰可能知道”之類虛無縹緲的情況,以迎合那些抓不住真憑實據(jù),想靠“捕風捉影”僥幸撈到一點油水的辦案人。
外調(diào)人員不知道他的“底細”,卻信以為真,像是挖到了寶。他的積極“表現(xiàn)”,讓辦案人員多往村里跑了好幾趟。到頭來,不過是猴子撈月亮,被這個沒有文化的老“光棍”耍弄。不,是“運動”了一番。猴子撈月亮,也只在一口井里撈了一次。而那些辦案的人卻到我村這一個地方撈了好幾次。到頭來,結(jié)果一樣。
由趙縣到我村,開車的距離大概只幾十公里,肯定超不過100公里。如果開車,即使是路難行,充其量,不過兩個小時。即使繞道石家莊市乘火車,也就一天的時間。對于父親的歷史問題,活著的人,就那么幾個,找?guī)讉€人了解情況,快則一兩天、兩三天,慢則四五天足矣。
看來,當時“革委會”中的一些人并不想輕易放過父親,不急于把問題弄清楚。或者說,弄清楚了并不急于結(jié)論、定案。
按照當時的政策,問題弄清楚了,就不能總是“掛”著。而像父親這樣的干部,進入縣革委會,“革委會”中的有的“革命領導干部”恐怕未必樂見。即使不安排進縣領導班子,恐怕也要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父親當年4天之內(nèi)兩抓兩放。偽軍若知道他是共產(chǎn)黨員,而且是村黨支部書記,豈不是抓住了一條大魚,豈肯輕易放掉?還留著幾十年后被共產(chǎn)黨抓?
當年的偽軍,對于父親這條在當?shù)夭凰阈〉?ldquo;魚”,抓住了又放了。三十年后,有號稱共產(chǎn)黨人的人,再次想抓他這條大“魚”,以震動一下全縣。無奈,還是沒有抓到。
當年的偽軍雖然是次兩抓他,不過是在四天之內(nèi)。想不到,近三十年之后,卻被審查了一年多。到底看管了多少時日,無法推測,可以肯定的是,應該在N個四天以上。
在“造反派”奪權的時候,沒有揪他的歷史問題。父親肯定預料不到他的“歷史”問題竟是如此“審查”。
一個簡單明了,歷次運動有結(jié)論的人,卻被揪住不放,一審就是一年多。是他們的智商低,失去了常人都有的起碼的判斷力,還是沒有能力?恐怕連他們自己也不承認自己的智商和能力有問題。唯一的解釋就是別有用心。
經(jīng)過幾十年的觀察,在任何時期,政策的執(zhí)行情況都因人而異。一個人的歷史軌跡或者說命運常常因為一個人而改變或者發(fā)生轉(zhuǎn)折。其中固然有黨員、干部的認識能力和對于政策的理解有所不同。毋庸置疑,也有某些黨員、干部黨性不純,人性的丑陋,玩“慫奸壞”,許多事常常壞在他們手里,敗壞共產(chǎn)黨的聲譽而卻不負任何責任。
由于他們借助的是“清隊”的正當名義,行使的是權力機構的正當權力,即使沒有查出什么,對于他們又能擔當什么責任?有什么損失?有人焉知不是靠那步步高升?
同是共產(chǎn)黨員,對問題的認識可以不同,做法不同。或許本來就不是一路人。這,不是特殊時期的特殊現(xiàn)象。
1969年12月6日,父親被派往海河工地,并從張家口萬全縣我所在的部隊駐地特意去看望兒子,在部隊駐地農(nóng)村中低矮而狹窄,只有一炕的民房內(nèi),僅居一晚。據(jù)此判斷,對父親的“歷史”問題的審查結(jié)束了。
5.重獲任命與調(diào)離趙縣
1967年3月,在“文革”的高潮中,在許多當權派挨批斗,靠邊站的時候,他去了海河工地。那時,能夠有一個工作做,哪怕是“臨時”的,也足以讓人感到寬心。當時,我是懷著那樣的心情看待他去海河工地的。無論是他離開縣長的位置去“四清”,還是臨時去“海河工地”,從來沒有認為那是對他的懲罰。因此,在思想上從來沒有引起波動,不曾對他有牽掛。
當回首他的那段往事的時候,對派他去“四清”的領導,特別是要他去海河工地的領導,仍然心存感激。雖然我不知道他是誰,而有權力調(diào)動他的,不可能是趙縣的領導,應該是地區(qū)的領導。他們在有意與無意之中,讓他避開了“文革”中那最令人難堪、難熬和未卜的日子。
對于父親的審查,從1968年8月起,到1970年初,一年多過去了。
父親說:“70年2月5日,因我在文安縣王村海河工地,叫回來,明確我為縣革委副主任”。
看了“趙縣志”才知道,這時父親并不知道,他已經(jīng)于11月就被任命為趙縣革委會副主任了。他12月去海河工地時,應該是趙縣革委會副主任了。不過,在他的檔案中,并沒有看到任命文書。
“九大”之后,一些曾經(jīng)被打倒或者“靠邊站”的領導干部被重新安排工作。我原以為那次去海河工地是對他歷史問題的審查已經(jīng)終結(jié),沒有查出問題,又是受地區(qū)委派去海河。仍然是臨時派遣,說不上是重新安排工作。
看了父親寫的自傳才知道,那次去海河工地不是受地區(qū)的派遣,而是由縣 “革委會”安排他在寒冬只身一人去趙縣的海河工地。
不清楚那些決定他在隆冬季節(jié)去海河工地的領導是一種什么心態(tài)。難道就是因為他曾經(jīng)在海河工地工作過?在工作上便于與地區(qū)協(xié)調(diào)?我寧可這樣想。
12月,正是寒冬,當趙縣革委會派他去海河工地的時候,據(jù)推測,縣革委會的領導應該知道了地區(qū)對他的安排和決定,起碼這種可能性比較大。但是,他除了說是去海河工地,什么也沒有說,甚至沒有說是縣里派他去的。
石家莊至趙縣不過50公里,任命書在路上耽擱的時間實在是太長了。父親才有機會在12月初繞道張家口,到部隊去看望我。那時,我到張家口不過3個多月。由于他的看望,也才留下那一張唯一的,也是最早的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與父親單獨在一起的合影照片,否則,我連與父親單獨在一起的合影也不會有。這只能說,是冥冥之中上帝的安排。這樣的揣測雖然滑稽,而現(xiàn)在,我寧可這樣解釋那紙沒有多少意義的任命書為什么在兩個多月的時間里,以螞蟻般的速度傳遞到不到百里之外的趙州古城。也許,他在去海河工地之時,就知道了審查結(jié)論,只是不知道任命而已。那時看到的父親,的確已經(jīng)顯得有些衰老,也顯得很憔悴。
父親二赴海河工地,與第一次的心情肯定是不同的。對于父親,有工作做才是最重要的,其它都算不了什么。
算下來,從“四清”縣長崗位上靠邊站到被正式任命為縣“革委會”副主任,時間過去了5年多。那是他最為年富力強的40到45歲期間。
重新安排了工作的父親,只能說,工作算是穩(wěn)定了下來。
1970年2月,走馬上任趙縣革委會副主任。經(jīng)過“四清”,經(jīng)過“文革”,經(jīng)過近10年的地方工作,由正縣級又回到了1954年剛轉(zhuǎn)業(yè)時的起點,甚至還不如。畢竟,進入縣委常委是在一年以后。不過,在當時情況下,一個在趙縣被免職的“塌臺干部”,在那么多的新老縣級領導干部中,在縣級領導崗位上還有他的一席之地,已實屬不易。而到這時,像他那樣1938年入黨的縣“副主任”不要說全地區(qū),即使是全省,還有幾人?像他那樣資歷的人,要不是年輕一點,多已經(jīng)退休了或者安排個“閑職”準備退休了。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戰(zhàn)斗未有窮期,被重新任命,不過是新的征程的起點。那些能夠坦然面對殘酷現(xiàn)實的人們,也許才有可能坦然地走向未來。
“在71年夏天,常委小整風,軍隊干部調(diào)走,我兼管政治,抓落實案件。好多人找落實政策,當時主要領導不下決心搞不成,要求離開趙縣”。
這是看到的他在一頁紙上的一段話。孤零零的一頁紙。這才知道了他離開趙縣的原因。他提出離開趙縣的時候,母親應該還在農(nóng)村,沒有到趙縣安家落戶。
要求落實政策的人們當中,肯定多是他認識的人或者熟悉的老下屬。這反映了在落實政策問題上他與主要領導領導之間存在著意見分歧。
落實政策,不只是涉及干部。在當時是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特別是落實干部政策,更是一件非常棘手、非常迫切而政策性很強的工作。也的確是主要領導的意見和態(tài)度至關重要:一夫當關萬夫莫開。原因,應該都懂得。
既然與主要領導因為工作產(chǎn)生了意見分歧,是非不必論,沒有人去論。調(diào)動主要領導事關“大局”,也事關“領導”,甚至事關方方面面,其中大有文章,一般人可能都懂。只有把父親這個在趙縣工作的時間最久,最熟悉趙縣的情況、“結(jié)合”進領導班子不久,與他們沒有共過事的次要副職調(diào)離。不過,這次地委體諒父親,父親要求調(diào)走,于是就被調(diào)離了。
據(jù)《正定縣縣志》記載,1972年1月,被任命為正定縣革委會副主任。
當父親調(diào)離趙縣之前,承蒙地委領導過問,母親由老家農(nóng)村遷居趙縣。在趙縣,父親與母親結(jié)束了三十年兩地分居的生活。算是在趙縣十幾年中得到的組織的唯一“照顧”。這種照顧,對于母親,毫無疑義。因為,因為母親的農(nóng)村生活比城鎮(zhèn)生活豐富的多。即使沒有“農(nóng)轉(zhuǎn)非”,父親也養(yǎng)得起母親。
一些人在知道父親調(diào)離趙縣的消息后,母親說,當時許多人挽留父親,想到地委反映他們的要求,都被父親制止。父親是理智的。一些人真的要那么做,沒準還以為是父親鼓動的呢。對于父親,那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顯然是“幫倒忙”。
母親到趙縣時間不長,她就聽說,有人說馮縣長在趙縣怎么有那么高的威信。說那話的當然不是縣里的一般干部。母親對趙縣的干部不熟悉、不了解,自然不知道是誰,屬于“說閑話”之類。我相信說那話的人并無惡意。他或他們在趙縣才幾年?由于年輕,他或者他們或許沒有見過像父親那樣的干部。他們或許是在贊嘆。不管是什么心態(tài),折射的恰恰是對父親在趙縣工作的一種肯定。畢竟,父親在趙縣計11年。
不管一些人怎么看父親,他從在趙縣擔任縣長到“四清”結(jié)束,沒有“清”出他什么問題。這足以說明他在擔任縣長期間奠定了群眾基礎。這種群眾基礎在“文革”中的狂風暴雨中得到了體現(xiàn)。各派群眾和群眾組織都沒有“揪斗”他,他也沒有在群眾大會上被批斗或者陪斗,甚至連公開檢查也沒有做。這樣的干部,這樣的狀況,在當時應該比較少見。說他在趙縣有一定的威信當無問題。
趙縣的干部群眾沒有忘記他。在他去世后,由于只想由在市內(nèi)的親屬搞個簡單的告別儀式,并沒有通知居住在石家莊之外的親屬。趙縣的一些干部知道后,仍然遠道而來,參加了他的遺體告別。雖然我都不認識他們,但仍然謹記心中。那是趙縣人們對他的一片情。
調(diào)離他工作和生活了10多年的趙縣,顯然是為了工作而不是為了個人的得失。
“文革”已成為歷史。七十年代出生的人對那場“運動”,沒有感性認識,他們的頭腦中不過是一些概念和被灌輸?shù)挠^念。對于父親,盡管想做客觀記述,認識卻是主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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