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驟起,來勢洶涌,席卷全國,影響巨大。生活在政治穩定環境下多年的群眾、干部,又有多少人理解?當回憶父親的歷史時,繞不過他的那一段經歷。期間發生的事具有那個時期的印記。那個印記,無論人們怎么看,卻都無法抹去。
將近半個世紀過去,按說它已經成為歷史,成為“歷史研究”的對象。關于父親的那一段歷史,只是浩瀚的“史料”中的一例,很可能不是“典型”的一例。但是,對于父親,卻是“唯一”。回憶他那段歷史,自有獨特的感受和認識。
看了他在“文革”中的“檢查”與經歷,不由得生出一些感慨。我,畢竟是他兒子,也經歷了那一段歷史的全過程,而且以軍人的身份,在首都參加了“軍訓”、“軍宣隊”,在高校中與不同派別的老師、學生都有打過交道的經歷。再看父親在那個時期的經歷,雖然是有驚無險,仍然有幾分贊嘆。贊嘆他的原則性與智慧。這,或許與他工作、入黨,始于最基層,到離休,終于基層,一生沒有離開過基層有關。
1 .“文革”初逃過一劫
趙縣的“四清運動”,曾經牽動著家鄉一起抗戰的戰友和鄉親的心,許多人都曾經為他能不能“過關”而擔心。他,總算是平安度過了。除了被免職,沒有傷筋動骨,留下“硬傷”。
祖母是在舊社會歷盡艱難,年近古稀的老人,沒有人與她說什么,也沒有人知道她在想什么。對于發生在家中小院之外的事,好像都與她無關。在“文革”進入高潮之前的1966年秋,祖母則因腦溢血突然去世。父親回家料理了祖母的后事。而我作為祖母唯一的孫子,因為在部隊服役,父母怕我請不了假而沒有通知我。我知道祖母去世,是在一年之后。
我的母親大字不識一個。對于趙縣的“四清”,由于聲勢挺大,來勢挺猛,對她有所震動。“文革”時,由于父親不在趙縣,沒有人與她通消息。作為一個普通農婦,母親像往常一樣,該下地時下地干活,不下地干活時,就做衣服、鞋子、織布等,沒有閑著的時候,好像有干不完的活。除了提心吊膽的過日子,無計可施,只期盼不要出事。
不過,舅舅這個1939年參加八路軍,后轉業都鐵路,時在縣城的火車站不過是一個工人,卻受到劇烈的沖擊,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被打的毛細血管都已經失去了知覺。那段時間,母親每個禮拜都像“探監”一樣的去探望。直至部隊某專案組找到他調查關于某位首長的情況之后,情況才有好轉。這些情況,我在部隊并不了解。1969年6月,我從部隊探家,從火車站下車后去找舅舅,本想找輛自行車回家。不料,等了一個來小時,仍不見舅舅。我對負責傳話的人說,找不到就算了。或許他看到為身穿軍裝,或許是因為別的什么原因,過了一會兒,舅舅就出來了。或許仍然被“監管”。見到舅舅,看到他表情凝重,沒有多說什么,也沒有說自行車的事情,大中午,頂著烈日,步行二十余里回到家中,與母親談及此事,母親才把舅舅的遭遇說過我聽。母親對她這個弟弟的擔心勝過對于父親的擔心。比較,父親作為一個曾經的當權派,雖然在運動的“重點”之列,卻遠沒有遇到舅舅那樣的遭遇。
“文革”初起,遠在部隊的我,雖然悄悄的聽到些從京城傳到部隊的一些消息,沒用政治方面的。在施工駐地的農村,目睹了該村的一個老太太“掛牌”游街,不忍多看。在那年10月份進京執行任務時,才看到了紅衛兵在天安門前打著紅旗、排著隊、呼喊著“打倒xxx”的口號。雖然從報紙的報道中,也已經感覺到中國的政治形勢已經和正在發生變化,對于眼前看到的事實,仍然感到愕然然。
隨著“運動”的發展,有的連隊收到戰士在家鄉當村干部的家長被“造反派”批斗,“揪出”的揭發信,年底,就被復原處理。那個時期,也擔心這樣的事情發生在我的身上。不過,這樣的事情終于沒有發生。
而這時,沒有父親的消息。心中雖然掛牽、擔心,只是深深的隱藏在心里。那時,沒有消息或許就是最好的消息。
“四清”之后的父親,雖然沒有清出什么問題,卻被免職,成為“待分配”干部。
在趙縣的“四清”試點結束之后,“四清運動”在全省、全地區全面展開,需要抽調大批干部充實“四清”工作隊伍。像他這樣經過“四清運動”,有“四清運動”體驗的“待分配”干部,奔赴“四清運動”的第一線,可以“現身說法”,也順理成章。就這樣,他悄然離開了趙縣,到石家莊市郊區一個生產隊任四清工作隊隊長。那樣的位子,一般是應該由公社級的領導干部擔任。在父親眼里,那不過是換了一個工作崗位。這樣的現象在全國或許具有普遍性。
作為“待分配”干部,人離開了趙縣,工作離開了趙縣,工資關系卻還在趙縣。1969年初夏,從部隊回家探親,見他還住在原來的宿舍。說明他離開趙縣之后,宿舍仍然保留。只是從“當權派”成了屬于趙縣管理,應該是“代管”的干部。
記得一次接到他的信的時候,地址是石家莊市郊區“南x營四清工作隊”。在他的自傳中,說是“參加了石家莊市郊區四清工作團白x工作隊任隊長”。
“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
“文革”咋起,如火如荼的時候,各路“造反派”組織紛紛成立。各級黨政機關、“當權派”頻頻受到沖擊。他卻因在縣百里之外的石家莊市農村搞“四清”而遠離他曾經當權的地方——趙縣,遠離了權力中心,倒顯得“清靜”。無形中,給他留下了觀察、思考的時間。縣里發生的一切,他是不是知道,不得而知。即使是知道,由于不在其中,應該不是很清楚。說到底,自被免職,就已經與趙縣沒有什么關系了。
“文革”,迅速波及到了石家莊郊區的農村。“四清”工作隊不可能袖手旁觀,也回避不了群眾提出的有關問題。
面對出現的新情況,作為工作的隊長,不能不應對。不得不回答和解決相關問題。
在“文革”中的檢查中,他認為那期間,他犯有兩個錯誤。
他說:“1966年10月以前,我在石家莊郊區白x生產隊搞四清時,限制群眾組織紅衛兵”。
在檢查中他進一步說:“當時貧下中農要求成立紅衛兵,我不看北京的形勢,怕做錯了,上級對自己不滿意,而請示了四清工作團。他們說:‘農村不組織紅衛兵’,我就照辦勸阻群眾”。
錯誤之二,他說:“文化大革命普及到郊區時,有的貧下中農提出‘我們大字報是否上街’,我們又請示四清總團,給貧下中農說,‘農村不貼大字報,大字報不上街。’‘農村和城市工廠不同,我們主要是組織會議揭發,小字報和面對面的批判’”。這基本上是“四清”中的通常做法。
面對突如其來的問題,到底如何解決,如何回答?不知道或者拿不準的時候,通常的做法就是向上級“請示”、“匯報”,按照上級的指示辦。這種做法說不上錯誤。
共產黨人,共產黨的干部,特別是像父親那樣有十幾年軍旅生涯的轉業干部,在幾十年的革命生涯中,已經養成了嚴格遵守黨的組織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的習慣。下級服從上級,個人服從組織。那也是黨章中對共產黨員的要求。
他檢查說“給群眾劃框框,限制群眾,違背了十六條和毛主席說‘大字報是極其有用的新式武器’的教導”。
這在當時是一個對待群眾態度的問題,是一個比較嚴重的政治問題。按照當時的說法是“很不理解”、“很不認真”、“很不得力”。不過,對于廣大干部,即使是“問題”,也不過是認識問題。
對于“文革”如何搞,一個基層生產隊的四清工作隊隊長,不知所以是很自然的。拿不準的,不擅自做主,而是請示上級和領導,以避免犯錯誤。這是那時候一般的、通常的工作方法。這種做法,完全符合組織原則。向上級和領導反映情況,請示怎么辦,也是組織紀律問題。
在1957年制定的“右派”標準中,有反對“某一基層單位的共產黨的領導”都可能被劃成“右派”的規定。“反右”擴大化的教訓,黨員、干部在處理與上級,與組織的關系時,一般都十分謹慎。沒有上級和組織的指示,一般說不越雷池一步。
“文革”初期,許多黨員、干部比較謹慎,持觀望態度,沒有像“造反派”那樣,揭竿而起,造反。許多人成為或者被打成為“保守派”。這不能不說是一個重要的原因。讓父親像“造反派”那樣,自發地造“上級”的反,造“黨委”的反,根本沒有可能性。
在農村,“文革”初期所面對的問題,其實也算不了什么大問題。農民面對的問題,說到底,主要是本村的問題。農民或許也知道,工作隊是“飛鴿牌”,而不是“永久牌”,不會在村里待多久。遲早要走。關鍵的問題是農民們與工作隊之間沒有利益和利害沖突,也沒有揪住工作隊不放。上級要他們撤離,他們就順順當當的撤離了,沒有人為難他們。這,當然是一種分析。
“文革”與“四清”,兩場“運動”之間發生了矛盾與沖突。
在1966年8月8日通過的《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于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即“16條”中的第十三條“同城鄉社會主義教育運動相結合的部署問題”中指出:
“文革使城鄉社會主義教育運動更加豐富、更加提高了,必須把兩者結合起來進行”。“在農村和城市企業進行社會主義教育運動的地方,如果原來的部署是合適的,又做得好,就不要打亂它,繼續按照原來的部署進行。”
但隨著"文化大革命"的不斷深入,四清運動中的許多做法和部署,已不適應"文化大革命"的需要了。
“文革”沖擊了“四清”的正常進行。當領導“四清”的當權派也受到沖擊的時候,“四清”就無法再進行下去。
12月15日,中共中央發出《關于農村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指示(草案)》,規定把四清運動納入"文化大革命"中去。在"文化大革命"中,解決四清問題和四清復查問題。
這一中央文件,終結了“四清運動”。
由于四清工作隊隊員都是從各地臨時抽調,自然是從哪里來,到哪里去。父親雖然是四清工作隊的隊長,面臨的仍然是何去何從。
他曾經對母親說,趙縣“四清”之后,領導曾經找他談話,讓他去元氏縣做原來的工作。那只是領導談話,并且無實際的調令。那個談話是不是還算數,恐怕已經沒有人能夠決定的了。即使算數,元氏縣的人不知道他,他也不了解元氏縣,也無法參加那里的“運動”。
有人也曾經問他,為什么回趙縣。他說:他得到的答復是“從哪里來,到哪里去”。就這樣,他回到了趙縣。這恐怕與他的工資關系還在趙縣,因此,還算是趙縣的人相關。出來趙縣,他也無處可去。
父親回趙縣不是被“造反派”揪回去的,也不是自己主動回去的,而是奉命回去的。
離開趙縣的時候,他在趙縣已經沒有了職務。回到趙縣后,他是作為一個編外的一般干部參加運動。這反而讓他處在了一種超然的地位。
從事實上看,那時的趙縣,與全國一樣,群眾組織蜂起,10月,開始出現群眾組織。在不同的群眾組織中,不但都有共產黨員參加,而且也有黨員領導干部或明或暗的支持。
由于在趙縣并沒有職務,他不可能,也沒有責任和理由插手趙縣的“運動”。或者說,他只能被動的被“運動”。按照某些“造反派”的說法,他們那些經過“四清運動”,在“四清”中被“打倒”的當權派,已是“死老虎”。這在當時,反而成了“護身符”、“保護膜”。使得他在“文革”初期波濤洶涌的惡浪中,躲過了第一個浪頭的沖擊。
2.在群眾組織中沒有“站隊”
趙縣不是世外桃源。當他回到趙縣參加“文革”的時候,同全國各地一樣,當地已經形成兩大派對立的群眾組織。仍然面對選擇。他對不同的群眾組織雖然有不同的認識,卻沒有選邊站,沒有公開支持一派,反對一派。那不是他的風格與做派。
事實上,他在趙縣,本來沒有“民憤”,甚至還有一定的口碑。與“四清”后的當權派也沒工作上的交集,有的還曾是他的下級,有的只是一般的認識關系。論資歷,大都是在新中國參加工作,自然不存在矛盾。無論是當權派還是不同派別的群眾,除了“爭取”他,在當時那種情況下,還沒有人能夠強迫他怎么做。
父親在檢查中說,回趙縣后,“那時,批資產階級反動路線開始了。紅衛兵串連開始了。那時矛頭對準走資派,個人也有點自知之明,格外小心”。他是“帶著‘有人批評就檢查,對運動不理解少說話,少招事’的思想參與革命的”。這,應該是他“文革”中在趙縣的基本態度。
由于“文革”初他不在趙縣任職,自然就不存在執行“資產階級反動路線”的問題。這是當時許多當權派受批判的一個重要原因和主要罪狀。
按照12月15日,中共中央發出《關于農村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指示(草案)》,規定把四清運動納入"文化大革命"中去的規定,他回到趙縣的時候,應該是在12月之15日之前。那時之前,由于毛主席接見紅衛兵,大批紅衛兵涌進北京,作為駐京部隊,曾經四次參加毛主席接見紅衛兵的執勤。這是一生難忘的回憶。
或許是由于“造反派”忙于大串聯的,或許他已經離開了趙縣等別的什么原因,總之,他沒有遭到各派群眾組織的批判、圍攻、戴高帽子游街和臺上批斗卻是事實。
總體上說,各個群眾組織對他還比較“客氣”。沒有被揪斗和在群眾大會上做檢查,沒有在臺上“陪斗”。為此,母親曾經感到非常欣慰的與我談起時說:“那么大的運動,恁爹都沒有挨斗”。頗有幾分得意。僅此,就讓家人少了許多擔心。關于這一點,不能不說與他對各派群眾組織采取了“一碗水端平”的正確態度相關。用當時的話說,他沒有“引火燒身”。
在你方批罷我方斗,都想以此證明本派是“革命造反派”的日子里,幾乎支持或者傾向不同派別的當權派都被不同派別批斗的日子里,父親卻成了“逍遙派”。不過,他也沒有過幾天“逍遙”的日子,就去了海河工地。
他說,經過“四清”,自己已經是“死老虎”了。其實,在中國,裝怯作勇,好打“死老虎”的何乏其人?每每想到“四清”中、“文革”中父親在趙縣的遭遇,我多懷感激之情,感謝趙縣的父老鄉親,干部群眾表現出的對父親的厚道和情誼。在任何情況下,他們都沒有為難父親。
我曾想,“死老虎”,這可能是他回到趙縣之后沒有被打倒在地,被公開批斗的一個原因。但是,肯定不是根本的原因。因為,在“四清”后已經離開趙縣的原縣領導,也有被揪回趙縣進行批斗的。聽父親說,“四清”后到別的縣任職的領導,有的被揪回趙縣后批斗的仍然很厲害。
從父親對于戰爭年代的回憶中,我看到的父親是一個做事有分寸,講策略、講政策,不盲目。但是,在“文革”那樣的大潮之下,暴風驟雨之中,哪個當權派不小心、不謹慎?有自知之明者多著。許多人并沒有因此而逃脫被批斗的厄運。
回想1967年,我所在的部隊“支左”的時候,就有一條明確的、鋼性的“支左不支派”的規定,或者說是鐵律。具體說,就是不能宣布那一派群眾組織是“保守”組織。一概稱為“群眾組織”。說明這時從上到下對“造反派”組織的認識發生了巨大變化。這時,據發生在上海的“一月風暴”不過一個來月。
事實上,不同的群眾組織人員構成不同,思想傾向不同,都有不同的問題。或者說,都有“派性”的問題。在當時,那一派群眾組織也忌諱被說成為“保守”組織。“支一派,打一派”,無疑是“引火燒身”,把自己放到火爐子上。弄不好還要落個“挑動群眾斗群眾”的罪名。這是當時的“氛圍”。
敝人所在的部隊,忠實地執行了這一規定,在團結不同派別組織的學生,實現“班級大聯合”方面取得了比較好的效果。某大報曾經在頭版頭條做了長篇報道。
當父親回到趙縣參加“文革”的時候,當地已經逐步形成了“聯指”和“工農學”兩大派群眾組織。對于兩派的情況,他不能說一點也不了解。畢竟,他離開趙縣的時間還不足一年,那里有他熟悉的干部、群眾,他有獲得信息的途徑。
面對不同派別的群眾組織,兩派都有人動員他站隊。他沒有喪失“自我”,沒有喪失辨別力和判斷力,因此“沒有站隊”。這在當時也的確是明智之舉。現在看,也是正確之舉。既堅持了黨性,也表現出智慧,使自己免于陷入“派性”斗爭的漩渦,從而保護了自己。
3.婉拒參加“奪權”
“文革”中發生的一個重要事件,就是1967年初發生在上海的“奪權”風暴。它“示范”作用很快傳遞到趙縣。
據《趙縣志》的記載,趙縣的“工農學”組織,是在1967年2月5日奪了縣委、縣人委(即縣政府)的權。另一派群眾組織“聯指”于2月10日進行“反奪權”失敗。在“奪權”的翌日,趙縣武裝部介入,宣布支持“工農學”。并于1967年2月15日建立趙縣革命委員會籌備委員會。此后,于2月18日,“聯指”被打成“反動組織”,25日迫使“聯指”解散。足見趙縣文革初期的形勢錯綜復雜,矛盾十分激烈,十分嚴重。
父親目睹和經歷了趙縣的“奪權”。
在奪權的過程中,父親說:“我是看的”、“沒有站隊。”這是他的基本立場和態度。在這個問題上,他沒有迎合“奪權”的那一派組織。
在趙縣,他雖然沒有加入那一派群眾組織,但是,并不表明他對于兩派群眾組織沒有自己的看法和判斷。對于“工農學”一派組織的“奪權”的舉動,他并不贊成。
在“工農學”一派“奪權”之際,他這個14歲就入黨、參加革命,經過“四清”又沒有被清出什么問題,特別是運動初期不存在“執行資產階級反動路線”的“革命領導干部”,成為奪權一派的爭取對象是十分自然的。
在“奪權”后成立“籌委會”的時候,一般說,當時被“結合”的干部都是比較容易被接受的干部。從另一方面看,說明父親在“奪權”一派群眾組織的眼里還有點分些量和影響力。畢竟他是趙縣在恢復縣建制時的縣長。同“四清”后組建的領導班子成員相比,還具有一定的“人氣”和群眾基礎。
但是,當造反派組織奪權,征求他的意見的時候,按照他的說法,以“地委確定調我到元氏”為由,委婉地拒絕了進入他所謂“三湊合”的“革委會”,并沒有跟著“造反派”跑。
其時,當時地委管那么多的干部,誰還記得和承認地委當時的承諾?當時,連他們自己恐怕都是“泥菩薩過河——自身難保”,誰還顧得了他的事?這不能不說是他對付“造反派”,拒絕參加“革委會”的一個巧妙的、說得過去的、甚至是無可辯駁的理由。對于奪權的“造反派”,不能不說那是一個“軟釘子”。
當支持“工農學”奪權的“領導干部”了解到他的想法是,他們“奪權”時“沒搞大聯合,沒和各個革命組織商量”后,曾經唆使不明真相的學生“沖擊”他兩次。據說,不過是不多的幾個學生去他那兒喊了幾聲口號便散去,并沒有別的什么過激舉動。
再說,參加“臨時權力機構”的“革命干部”,恐怕是“四清”之后調去的干部,算來,他們到趙縣工作的時間不過一年多,沒有什么群眾基礎。他們想得到父親的支持,可以理解。對于沒有得到父親的支持,可能心又不甘。企圖以那種背后搞鬼的方式逼父親就范,顯然的錯打了算盤,沒有奏效。
在當時,被“結合”起碼可以證明自己屬于“革命干部”,不是運動的“重點”的大形勢下,至少在精神上可以得以暫時的解脫。他拒絕參與“奪權”、被“結合”,這起碼說明,他不爭權,不貪權,不戀權,面對曾經喪失而即將“失而復得”,“唾手可得”的“權力”,他心態平和。在復雜的政治形勢下,沒有“隨大流”,沒有喪失自己的原則,沒有投機心理。
“造反派”奪權,成立“籌委會”后,一位領導干部讓他表態,他不情愿地寫了“支持工農學革命群眾革命行動的聲明”。說“革命群眾奪權是革命行動,我支持。”
父親雖然文化不高,看來還很注意用詞。只是寫支持“工農學革命群眾”,而不是支持“工農學革命組織”。
“籌委會”的主要領導,說他的“聲明”是“不涼不酸”、“沒有棱角”。他并不在乎,也沒有理會。
對于父親的 “不涼不酸”的態度,那些“造反派”和當時支持和參加“奪權”的“革命干部”其實也無可奈何。他們也無法強迫他進入“革委會”。在父親這個“三八式”的老干部面前,其實也無計可施。
畢竟,父親與“造反派”之間沒有實際和實質的瓜葛,沒有公開反對他們,也沒有阻擋那些“革命領導干部”們掌權的道,占他們的位,影響他們前途。或者說,雖然有矛盾,卻沒有妨礙他們什么。
查《趙縣志》才知道,趙縣的“文革”幾經反復。3月19日,某部到趙縣支左,7月17日,發表聲明,撤銷對“工農學”和“籌委會”的支持。實際上是對“奪權”的否定。之后,于10月8日“支左”部隊“輪換”。“工農學”一派也在當年10月份土崩瓦解。1967年12月15日,宣布成立臨時權力機構——趙縣革命委員會。
而駐石家莊的部隊到趙縣“支左”時,父親已于3月離開了趙縣,到海河工地去了。這讓他再一次遠離矛盾的漩渦。
關于那次“奪權”,由于后來的“支左”部隊進入而撤銷了對于“奪權”的“工農學”一派的支持。由于在“工農學”奪權時曾經發表過那個表示“支持”的聲明。當那次“奪權”被否定之后,1968年8月在“清理階級隊伍”中,被從海河工地招回,接受“審查”,包括對“文革”的態度的審查的時候。對于那個表示過支持“奪權”的“聲明”自然要做檢查。
父親在檢查中說他發表那個“聲明”,“是為了保自己”,“是不堅持原則的行為”。
其實,“保自己”,并不是什么錯誤與罪惡。如果為了自保而傷及他人或者無辜,或者搖尾乞憐,賣身投靠,才為人不齒。父親顯然沒有那么做過。
對于父親在“奪權”問題上的表態,不過是當時的官話、套話、空話。其實各派群眾都看的懂,那些“革命領導干部”也看的懂。
父親的行為,只是在那種形勢下沒有采取“對著干”的策略。他沒有那種力量,也沒有必要與“造反派”硬頂。“造反派”畢竟也是“群眾組織”。更主要的是,在“奪權”的問題上,他并沒有支持的實際行動。
至于說到“原則”。當時許多人思想混亂,甚至是無所適從。在對待“群眾組織”方面,縣武裝部與后來前去“支左”的部隊,明顯不同。有的地方,反復奪權。以至有“站不完的隊,請不完的罪,寫不完的檢查,流不完的淚 ”的說法。反映的就是當時某些地方“反復”的情況。
現在看,不能不說父親當時的頭腦是清醒的,做法是策略的、恰當的。這與他多年中對于黨性的錘煉和對于形勢的判斷,和冷靜處理有關。
父親沒有參與奪權,奪權后的父親同樣無所事事。聽父親說,這時,地區有人曾問他在做什么,他說沒事干。地區的誰問的他,他沒有說。
對于此事,記得曾經問過他。他說,是在海河工地上的地區哪個部門的書記,應該是工地的負責人,而且與他比較熟悉。在當時的局勢下,工地或許也缺乏干部。不知道他是如何運作的,父親就去了地區根治海河指揮部。
那時,“文革”仍然在“轟轟烈烈”、“如火如荼”地進行。在毛主席“一定要根治海河”的號召下,自1965年7月起,治理海河的工程沒有因為“文革”而停止,農民該出工的還照樣出工。石家莊地區根治海河指揮部的某些領導中有的可能被揪回去批斗,工地缺干部的原因,于是,把他這個無所事事的閑人招去了海河工地。這就是他說的“67年3月份我就去海河帶民工去了”。這是發生在趙縣奪權不久之后的事。看到他寫的“自傳”才知道,原來他在海河工地還有一個“官銜”,擔任了政治部副主任。這說明,他去海河,既不是被趙縣“革委會”所派遣,也不是上級對他采取的“保護性”措施。這樣,他暫時擺脫了在趙縣的尷尬處境。
到海河工地工作一年多以后,他說:趙縣在“68年成立革命委員會后,于7月間(舊歷)回趙縣搞斗批改,實際是受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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