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搬“金樁”犯國法
——邊關往事紀實系列
解兵
公元1970年1月初,地處云南邊陲的生產建設兵團勐臘水利2團11連,在連長帶領下,20余名來自上海的知識青年上山砍竹子時,有幾個小青年向連長提出要去看看界碑是啥樣子的請求時,連長同意并親自帶領他們去看。
看到界碑后,就那么一塊簡簡單單的石頭,幾個知青議論說:“界碑可當作磨刀石”,并試著磨蹭了幾下。短暫逗留后,連長即率知青們回營房去了。
隔日上午,許副排長(當年17歲,上海知青)向連長報告說:“界碑石可以磨刀,抬回做磨刀石可不可以?”連長答:“你們抬得動就抬回來用。”之后,許帶20余名知青上山砍竹子,當時11點鐘,多數人回營后,自己約了三男一女知青,前往界碑搬取界碑石。因石頭沉著,回走了600多米,停下來休息。當地在田間勞動的社員發現后即圍攏過來,示意他們停下來,不能搬走。一面用傣語夾雜漢語對他們說:“這是金樁,不能往回搬,犯國法的。”知青們聽不懂,一臉茫然的樣子。后來,一個名叫波玉溫的大隊委員趕過來,用漢語說道:“這是界碑,不能隨意搬動,你們搬到這里是犯國法的,我們幾祖幾輩都不敢動它,解放軍經常來維護它,快去叫你們的連長來。”
聽了這番話后,知青們知道事情不簡單,連忙叫1名女知青回營叫連長。連長趕到,社員們已經回寨,見界碑已搬到田間,唯恐目標大,又令知青們往回搬了30多米,放置于田邊小道旁隱蔽處?;貭I途中,連長還責備知青說:“為什么要讓社員發現,社員發現了當然不叫搬了。”許副排長說:“我們悄悄地抬回來好不好?”,連長說:“等等看,社員沒有反映再抬回來。”
這事當天被下連蹲點的一名副教導員知道后,嚴肅地說:“這是國際問題,往回搬就出賣了祖國土地,往外搬就侵犯了人家的土地。你們從何處搬,就送回何處去。”但之后也就沒有再過問此事了。
當天下午,當地大隊干部波玉溫見界碑未搬回原處,又找到連長要求立即組織人員搬回界碑,連長雖表示馬上就搬回去,但仍就未當著一回事辦理。第2天上山砍竹子的知青還在碑面上磨刀。至第3天上午,波玉溫向大隊報告了此事,大隊于當天下午專人報告了部隊偵察組,偵察組當即分別報告了水利2團團部和駐軍團部,駐軍團部隨即報告了勐海臨指(當時中緬、中老防務由昆明軍區勐海臨指負責)。根據指示,駐軍部隊立即派出1個班,前往事發地點進行現場維護。
同時,軍、地、兵團3方面都十分重視,立即成立聯合工作組于當日趕赴出事地點,組織該連干部、知青、當地民兵10余人于當日晚8時16分將界碑搬回原處,按原位置放置妥當。
此后,根據云南省革命委員會和昆明軍區“關于搬動中老第22號界碑”的指示,由臨指、兵團、思茅地區革委會外事組、勐臘縣外事組組成調查組對此事進行調查處理。
事發原因是:連隊為積極準備春季開工生產,迫切需要石頭磨新刀,發現界碑石,由于不懂得其利害關系,錯把界樁當作普通石頭往回搬,也是經請示連長同意后才搬動的。這顯然是錯誤的。
7名當事人中,副教導員、連長負領導責任被處分,通報批評。5名上海知青(3名17歲,1名18歲,1名19歲)不負事故責任。1970年1月18日,經熟悉界碑情況的調查組專家確認:“碑位正確,兩年前界碑臥于于地。一年前,寮方群眾修路于此地時,將其扶直”。按史料記載的界碑方位是“坐西向東”。調查組據此校正了方位。界碑高57公分,寬38 公分,為大清界。界碑的磨刀痕跡經處理已恢復原樣,看不出有磨刀痕跡。最后拍照存檔。
這件不經意而又極為嚴重的“國際玩笑”,由于處理及時、客觀理性,沒有引起糾紛和不良影響,事情也得到了圓滿的解決。
半個多世紀過去了,大清所立的“磨刀石”樣的界碑早已被堅如磐石、光鮮亮麗的鋼筋水泥和花崗巖構件所代替,任何人都難以輕易撼動她。
風云變幻,歲月如梭。遙想當年那些風華正茂、意氣風發、滿腔青春熱血,激情澎湃的且涉世不深的上海知青們,他們響應黨和毛主席的號召,奔赴南國邊地,與邊疆各族人民一道艱苦奮斗,勤勞創業,灑下了辛勤的汗水,奉獻了瑰麗的青春,為邊疆的各項事業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他們的所作所為是永遠值得邊疆各族人民緬懷的、感激的、激勵的。這樣一個不經意的“錯搬金樁”的“國際玩笑”,作為經歷中的一個教訓,也是值得載入史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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