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談判時蔣介石想著的是什么——內戰
1、《剿匪手本》
重慶談判期間,蔣介石就在9月17日以命令形式向內部重新頒發他在十年內戰時期手訂的《剿匪手本》,指令各部隊要在“剿滅共匪”的作戰中“切實遵行”。
2、上黨戰役
重慶談判期間,閻錫山部集中了13個師的兵力,在日偽軍配合下,侵入晉東南的上黨地區,在劉伯承、鄧小平指揮的晉冀魯豫部隊的自衛反擊下,被殲35000余人。
3、密令
10月13日,《雙十協定》公布后的第一天,蔣介石向各戰區司令長官發出密令:“此次剿共為人民幸福之所系,務本以往抗戰之精神,遵照中正所訂《剿匪手本》,督勵所屬,努力進剿,迅速完成任務。其功于國家者必得膺賜,其遲滯貽誤者當必執法以罪。希轉飭所屬剿共部隊官兵一體悉遵為要!”
4、軍事會議
11月9日和11日,國民黨政府軍事委員會分別召開軍事會議和復員整軍會議。各地重要將領到重慶參加這兩個會議。會議經過幾天的討論研究,決定了進攻解放區的作戰計劃。
(1)會議決定要在六個月內擊潰八路軍和新四軍主力,然后分區進行清剿,以期 “根絕匪患”。
(2)這個計劃分三步行動:第一步控制蘇北、皖北和山東,打通津浦路、平漢路;第二步集中重兵于平、津,“掃蕩”華北;第三步打通平綏路,占領察、綏。
(3)會議決定把八路軍、新四軍和華南抗日武裝活動的地區劃分為“第一收復區”和 “第二收復區”。
前者主要指中共軍隊根據雙十協定正在撤離的廣東以及浙江、蘇南、皖南、皖中、湘粵邊地區。會議決定要對這些地區加緊進行“圍剿”和“清剿”,以期徹底肅清“匪患”。
后者主要指長江以北,包括華北、西北等廣大地區。會議決定在這些地區依據鐵道干線的走向劃分為六個“剿匪區”,各設一個指揮機構(就是后來建立的鄭州、徐州、西安、太原四個綏靖公署和北平、西北兩個行營)。
(4)蔣介石作了多次長篇講話。對于“第一收復區”,他聲稱: “現在第一收復區里面土匪的主力,雖已渡江北竄,但一定還有不少的余孽,潛伏地方,我們高級將領必須除惡務盡,不使遺留一個種子。否則,如果我們疏忽大意,大部分的軍隊都已北上,而已經收復的地區又讓土匪蔓延,則一旦土匪的主力南竄,里應外合,所有的收復區又將變為匪區了。”
對于“第二收復區”,他認為基本方針、進攻步驟雖已確定了,但具體的兵力分配,“還要針對土匪的行動計劃,作最后的決定。”(《蔣總統集》,臺灣“國防研究院”印行,第15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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