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瑾就義始末
1907年7月7日,浙江巡撫張曾揚得知徐錫麟刺殺恩銘消息后,下令紹興知府貴福逮捕秋瑾。10日,秋瑾已知安慶起義失敗消息,憂泣內室,并知清兵將到,指揮大家掩藏槍彈,焚毀名冊,疏散學生,有人勸秋瑾躲避,秋瑾不聽,決心殉難。
山陰縣令鐘岳平素對秋瑾學問文章極為稱許,常持其“馳驅戎馬中原夢,破碎山河故國羞”之詩,勝汝輩多矣!”因此對捕人之事極表反對,故意延時,讓該校師生逃走。
7月13日午后,貴福將其召至府署,厲聲曰:“府憲命令,汝延不執行,是何居心?限汝立即率兵前往,將該校師生,悉數擊斃,否則我即電告汝與該校通同謀逆,當自打算可也。”言訖將巡扶兩次電令,擲于面前,拂袖而入。下午4點,鐘岳會同撫標兵管帶率兵前往,破校門而入。秋瑾端坐室內,桌上放手槍兩支,但沒有抵抗,束手就擒。貴福提審時秋瑾百問不答,只說她也常到大通,并送過對聯。貴福不敢再問,將她交李鐘岳審訊。
14日午后,天陰雨濕,凄風動幕,李鐘岳在花廳審訊,破例為秋瑾設座,鐘岳與秋瑾對談,秋瑾乃縷縷陳述。鐘岳隨手授以筆,令錄供詞,秋瑾提筆僅寫一“秋”字,如指頂大;鐘岳令其再寫,秋瑾乃順筆寫成“秋風秋雨愁煞人”七字,即舉世傳頌的絕命之言。鐘岳再讓她自述經歷,秋瑾首肯,索鋼筆墨水,立成千余言。二人談話兩小時之久,寂靜異常,不知者疑為會客,絕不像審問犯人。李鐘岳向貴福報告審問情形,貴福怫然不悅曰:“你待她若上賓,當然不招,何不用刑訊?”李鐘岳表示礙難用刑,貴福謂:“你看著辦吧!”當晚貴福向張曾揚報告,張下手諭,就地正法。
15日凌晨二時,貴福向李鐘岳下令,并派心腹監督執行。三點,鐘岳將秋瑾女士提出,告曰:“我本欲救你一命,但上峰必欲殺你,我已無能為力。我位卑言輕,殺你非我本意,你明白否?”言時,淚隨聲墮,旁立吏役,亦相顧測然。秋瑾答:“公祖盛情,我深感戴,今生已矣,愿圖報于來世,今日我惟求三件事:一、我系一女子,死后萬勿剝我衣服;二、請為我備棺木一口;三、我欲寫家信一封。”鐘岳一一應允,秋瑾遂不再言語,從容步行,赴軒亭口,于7月15日早4點就義,終年31歲。1912年7月24日秋瑾遺骨安葬西湖。
(《環球視野》摘自《圖文20世紀中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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