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文革時期是我國經濟狀況很不正常的一個階段:
比較的時間段是66—75年為一階段,76---85年為一階段,兩者時間上可能會有重疊,一般認為應該劃在66---76上面,因為文革結束,大概是在76年的年底前一段時間。但問題應該不是很大。
縱觀文革期間的社會經濟問題可以得出結論:文革期間國民經濟發展確實是不正常的。從社會生產總值來看,1967年社會總產值比1966年下降9.9%,1968年再降4.7%,其后一段時期內,國民經濟有所恢復,但明顯帶有對之前大幅下降的補償性質。期間由于各種原因(包括一貫的政治經濟方針取向和國際環境(主要是蘇聯的軍事沖突)),主要體現在大小三線建設,內地投資猛增,重工業發展很快,1971年增幅是7%,但1972年的社會生產總值增幅又驟降到2.9%,1974年下降到1.9%,到了1975年增幅又驟升到11.5%(根據一般說法,這是鄧治理整頓的結果,使國民經濟得以有所恢復――暫且可以擱置),而1976年增幅又驟降到1.4%,其中工業凈產值下降5.3%。由上可見,在短短十年時間里,一個大國的經濟就像是坐上了失靈的升降機,這無論如何談不上是正常和健康的。
必須指出,文革期間中國經濟的發展,主要就是靠由重工業和能源工業拉動的,雖然有歷史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仍然是一種嚴重失衡的經濟結構,加上不切實際的目標,更加劇了經濟結構的失衡。《四五綱要》提出到1975年鋼產量要比70年增長106---135%,達到3500――4000萬噸(但事實上1976年的鋼產量只有2390萬噸,到1980年才僅有3800萬噸,1985年才達到4679萬噸)。在這樣一個脫離實際的目標下,十年里國家僅對能源工業就集中投資了約500億元,而期間又存在著嚴重的過渡開發現象,根據數據,1975年原煤產量比1966年增長了91.3%,而另外一個材料則說1976年比1966年產量增長了91.7%,在原煤產量巨幅增加的情況下,開拓進尺反而減少了4萬米,下降6%,這說明存在采儲比例嚴重失調的現象。在1953年---1966年的14年間(文革前),能源每增長0.84%,工業總產值即可增長1%,77---82年六年時間里(文革后),能源每增長0.51%,工業總產值可增加1%,而在文革期間,能源增長1.08%,工業總產值才增長1%,兩者之間是倒掛的。
應當承認,在文革期間,中國的重工業確實發展很快,但這是建立在對其他部門的擠壓的基礎上的(何況,即便在工業領域內部,仍然存在輕重工業嚴重失調的問題)。從1966年和1976年的社會總產值來看,農業比重從29.7%下降到25.4%;工業比重從53.1%上升到58.1%,建筑業由6.4%上升到8%,運輸業從3.3%下降到2.9%(這里列出了建筑業和運輸業,因為一般來說,發展工業要造廠房,要運輸產品,這兩個產業是相關的,但在工業增長的情況下,運輸業反而萎縮了,必定會造成“血脈不暢”),商業從7.5%下降到5.6%(商業比重本來已經偏低,又被壓縮了)。還必須說明的是,工業對其他部門的壓縮,不是建立在這些部門充分發展基礎上進行的有序調整,而是在原有的薄弱基礎上進一步進行了削弱。最典型的是農業,直到90年代中期,糧食仍然是憑票證定量供應,可見僅僅就農業這一個領域來說,就遠沒有到所占比重過大需要壓縮的地步。這里還要指出,建筑業的發展(另外包括水泥之類),主要是投入到重工業的基建投資,而民用投資持續下降。一五期間生產性投資和非生產性投資之比為67:33,而文革十年兩者之比為82.8:17.2,尤其集中反映在住宅等生活方面的大量欠帳。1976年全國工業企業的資金利潤率只有1965年的一半,虧損企業三分之一。
一直以來的說法是――文革期間國民經濟到達了崩潰的邊緣,近年來有人加以否認,確實,文革期間,我國經濟在一些領域確實有比較大的進展,但是,從總體來看,一個規模龐大的國家,在如此短的時期內出現如此劇烈的驟升驟降,就好比一部重型電梯在向上運行,如果可以保持一個相對平穩的速度,逐步加速,問題不會很大,但在上行過程中忽然向上急竄,忽然向下急跌,雖然還是保持向上的態勢,但拉索卻會在這個過程中愈發耗損和脆弱,就越有可能崩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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