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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辨析所謂“中國封建社會”
中國封建社會的斷代應該是從商朝開始直到戰國末期結束。秦始皇統一中國后建立起中央集權的國家,是中國封建社會解體的標志。
中國的社會發展形態,在商、周之時被稱為“封建社會”,封建的含義就是“封國土,建諸侯”,各個諸侯國在自己領地上享有獨立的軍事、立法、行政和稅收大權。中央對地方的控制極為松散,諸侯之間因為互相嫉妒不斷地爆發兼并戰爭。在秦朝統一中國后,“廢封建,設郡縣”,在全國實行中央高度集權的郡縣制,封建制的社會形態就已消失。馮友蘭在《中國哲學簡史》中有論:“這種封土建國制度被秦朝始皇帝于公元前221年正式廢除。”
在日本戰國時代,所謂國家的最高領袖天皇只是一個有名無實的傀儡,國家大權掌握在幕府將軍手里,在幕府下面有各地的大名,大名把自己的領地再分封給宣誓效忠自己的武士。大名之間連年征戰,通過武力進行擴張和土地兼并,軍事優勝者獲得幕府將軍的寶座。
相比之下,中國古代“大一統”的國家管理模式更加有利于社會的穩定和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而我們的祖先也正是因此創造了領先當時世界水平的古代文明?,F代歐洲從“煤鐵共同體”開始經過中間的“歐共體”直到今天的“歐盟”,實現了政治經濟“用同一個聲音說話”的協同行動,這正是中國古代“大一統”精神的再現。
如果堅持認為“大一統”占據主要地位的中國中世紀歷史屬于封建社會,那么日本戰國時代和歐洲中世紀的社會形態與中國截然不同,為何也叫封建社會,這難道不是在概念上的自相矛盾么?
清朝末年,西學東漸,一些西方的歷史著作被翻譯過來?!胺饨ā币辉~對應于英文的Feudal,正好是對中世紀歐洲“諸侯林立,混戰不已”的社會現實的確切描述。魏源在翻譯時參照日本文獻,應該說是非常準確的。
新中國成立之后,中國史學界為了適應蘇聯斯大林的歷史教條,強行削足適履,推翻中國歷史事實去迎合所謂人類歷史發展“五階段論”: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社會主義社會。
由以上分析,既然不能把中國中世紀簡單地冠以“封建社會”的稱號,那么中國社會的歷史階段就必須重新劃分。單純以國家管理的形式來分類:商、周時期的社會形態為封建社會;秦朝以后為中央集權的大一統的國家管理模式;雖然階級斗爭有時被激化,但是民族斗爭則更為殘酷無情,元朝和清朝是野蠻民族對漢族血腥武力征服和貪婪的殖民寄生時期;鴉片戰爭后中國淪為滿清和西方列強聯合掠食吸血的雙重或多重殖民地,中國近代社會的定性決不是什么不倫不類、似是而非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既然知道錯了,就應當迅速地改正錯誤。教科書影響人們最初觀念的養成,人們在離開學校后很少再有機會去思考和深究這些問題。我本人因為受到了正統學校里歷史教材的誤導,直到后來一次偶然的閱讀才修正了我的錯誤歷史觀念。真不知道今天還有多少中國人的頭腦中還被錯誤的歷史觀念充斥著,這直接影響國民對我們中華民族偉大歷史文明的正確定位。
中國當代知識分子如果再堅持把“封建社會”的帽子硬往秦朝以后的中國歷史上套,就應該首先對自己的無知感到羞恥。歷史記載的是過去的真實,澄清對中國歷史認識上的誤區,還中國歷史一個清楚的本來面目,是中國社會人文學者當前一個“文化興國” 的時代使命。作者在后面的文章中還將繼續深入探討這類問題。
2005年3月26 日初稿
2005年7月8日 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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