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戰爭勝利已60年了,中國還是每年的8.15在"隆重"紀念.
據資料記載,9月3日應是法定的抗戰勝利紀念日!
1946年國民政府決議以每年九月三日為抗戰勝利紀念日。1949年新中國成立后一度以8月15日為紀念日,但只用一年。1951年8月1日,毛澤東在胡喬木關于抗戰勝利紀念日的請示報告上批示:以9月3日為全國統一的戰勝日本紀念日。8月13日政務院發布通告:“本院在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所公布的統一全國年節和紀念日放假辦法中,曾以八月十五日為抗日戰爭勝利日。查日本實行投降,系在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日本政府簽字于投降條約以后。故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應改定為九月三日?!?999年國務院對《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修訂頒布,沿用了這一修改的紀念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己定九月三日為紀念日,而實際操作中偏偏又是8.15.
國人不應忘記,1945年的8月15日到底發生了什么?這一天,日本天皇向全國廣播《停戰詔書》,《停戰詔書》通篇沒有“投降”二字!
1945年9月2日,在東京灣的美國“密蘇里”號軍艦上,日本政府代表重光葵,軍方代表梅津美治郎正式簽署投降書:“我們謹奉日本天皇、日本政府與其帝國大本營的命令,并代表日本天皇、日本政府與其帝國大本營,接受美、中、英三國政府元首7月26日在波茨坦宣布的,及以后由蘇聯附署的公告各條款。以下稱四大強國為同盟國。我們宣布日本帝國大本營及在日本控制下駐扎各地的日本武裝部隊,向同盟國無條件投降。……” 徐永昌代表中國政府在日本投降書上簽字確認。在這里,我們才看到“投降”二字,日本將中國視為世界“四大強國”之一正式向中國無條件投降!中華民族的十四年局部抗戰,八年全民族抗戰,民族的團結、犧牲、抗爭與堅持,在這一刻,終于得到回報!
9月3日,意味著日本簽字投降正式生效。從國際法上講,日本軍國主義被打敗了,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和中國的浴血抗戰勝利結束。 這就是9.3紀念日的來歷,是不容戲說的.那么,我們的8.15到底在或要紀念什么?
這個法定的紀念日,為什么連中央電視臺都將它弄錯了?是誰在這樣放肆地"忽悠"歷史?
轉自: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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