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登高講座簡訊:發展新型農民合作組織的動力和阻力分析
自從“三農”問題浮出水面以后,全國上下都在探尋出路。近兩年來,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合作社才是一條可能的出路,分散的農民只有組織起來才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現在,中央正在醞釀出臺推動發展新型合作社的法律政策,也有不少有識之士已經開始在農村開展推廣合作社、建設新鄉村的志愿工作。但是,從一項法律政策的出臺到農民合作社的廣泛建立和發展,在宏觀上會遇到哪些問題?怎樣克服?這是需要認識清楚的。為此,烏有之鄉邀請了農業部合作經濟管理總站副站長、高級經濟師劉登高先生于2004年12月4日下午2:30作了專場講座,分析發展新型農民合作組織的動力和阻力,并跟大家進行了充分的交流,吸取諸多志愿者推廣合作社的經驗教訓,為國家出臺合作社法律提供參考。
講座開始之前,主持人宣讀了國家發改委研究員高梁先生收到活動信息的回復:周六的會去不了,但很感興趣。當年“包產到戶”幾年解決糧食問題,歡欣鼓舞,以為中國問題就用個“包”“私”“市場”就能解決了。真是天真。農民的問題,用“城市化”只能解決一小部分,毛主席說農民組織起來,其深刻意義,可能超出了多數人的理解。今日我國廣大農村,農民不能脫貧,分散的小農生產方式是重大原因之一。要不要組織,如何組織,這里關系到我國的農村政策,這是一個大問題。
劉先生首先介紹了國際上關于合作社的幾個概念,并表示他本人非常推崇美國的概念,其核心是確定三個原則:民主所有,民主控制,民主受益。也就是說,合作社在產權上是十分清晰的,它是社員所有,尊重社員的個人產權,社員要對合作社具有實質性的控制權,也就是民主控制,不用提“民主管理”,因為民主管理也可能變成形式上是民主參與,而實質上是政府官員控制或大戶控制,合作社不是盈利單位,它給社員帶來的收益要進行民主分配,使得社員都能夠民主地分享各種權益。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劉先生特別強調合作社要尊重農民的產權和家庭經營權,合作社只是幫助更好地實現利益的工具性機構,而不是公司化的企業組織,它不能追求獨立于社員農戶的自身利益。
關于發展合作社的動力所在,劉先生認為有以下幾個方面。從農民群眾方面,分散的農民在市場經濟大潮中已經收到很大損失,他們深刻地感受到市場盤剝的厲害,迫切地需要組織起來進入大市場,對抗大資本,爭取自身利益。從政府方面,地方基層政府與農民群眾的關系已經十分緊張,這是破產的農戶經營與政府的有序管理之間的一個矛盾,中國共產黨在歷史上通過組織農民群眾“打土豪,分田地”贏得了農民群眾的擁護和愛戴,在全球化市場經濟的今天,中國共產黨要組織農民群眾發展商品生產實現共同富裕,這是改善基層干群關系,提高中國共產黨的執政能力,再次贏得農民群眾的擁護和愛戴的有效途徑。
關于發展合作社的阻力所在,劉先生認為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傳統觀念的干擾。由于歷史的原因,合作社在農民群眾中的印象還是人民公社時期的概念,現在要發展新型合作社,必須給農民群眾講清楚,新型合作社才是真正農民自己的合作社,農民自愿參加,擁有退出的自由,合作社是社員的派生物,受到社員的民主控制。第二,農民自身的組織能力問題。由于青壯年勞動力和高素質農民所謂能人大都進入城市打工,留在農村的農民群眾存在組織能力不足的困難。第三,政府部門或供銷社的不支持。有些政府部門擔心農民群眾組織起來會有危害,原來的供銷社系統處于非常尷尬的地位,在歷史上其產權歸屬應為農民群眾,然而現在卻是政府官員在管理,又獨立于農民群眾搞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化行為,還要以合作社的名義存在。第四,不少有關系背景的人將自己的企業變換名目,搞出泛合作社現象,來享受有關優惠。
此后,劉先生提出了克服發展合作社阻力障礙的解決方案。第一,通過立法明確政府、社員、合作社的權力、地位和作用,特別是要限制政府的權力。他深刻地意識到,現在的地方政府官員的權力需要加以限制,免得侵害農民群眾的利益。第二,通過教育與培訓來使得地方政府官員、農民群眾認清新型合作社的好處,組織辦法,各自角色和地位作用。這個過程也發揮志愿者的作用,通過培訓在農民群眾中產生一批合作社的組織骨干。第三,國家出臺對合作社的支持政策,包括免稅政策和貸款扶植政策等。第四,在發展過程中不走行政命令一刀切的做法,而要采取示范推廣的辦法,堅持農民自覺自愿地參加,不強求農民都參加,也決不把辦了多少合作社作為地方政府官員的考核指標。第五,在發展過程中開展理性的研究,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革建議。
劉先生講完之后,跟大家進行了熱烈的交流。與會朋友中有參加過在基層推廣合作社的志愿者朋友,一起談了自己的心得。這次活動,劉先生冷靜地分析了形勢,讓人們看到了三農問題的出路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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