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來又有媒體報道說,一些駐京辦已經接到了撤銷的通知。這些消息引起了網友們的討論,大部分網友都表示支持,當然也有網友持不同意見。
一位網友在一個跟帖中高呼口號:“一人一票的制度下不可能產生駐京辦這樣的腐敗怪胎!還有每年7000億三公消費!”
關于美國的公款消費,本網友不打算在本帖中談論。本帖就來談一談“一人一票”制度下的美國“駐京辦”,這就是大名鼎鼎的華盛頓游說集團。
一人一票制下的美國,州長和州議會的選舉,是獨立于總統選舉的。
總統及其下屬們不能直接插手各州的內部事務,各州也不可能指望依靠與總統及其下屬們的關系而為本州撈到多少好處。
但是,真正統治美國的,其實并不是臺前的總統、國會議員、州長、州議員,而是幕后通過捐款來支撐他們的那些大資本和大財團。
這些大財團和大資本除了通過合法的政治捐款資助那些支持他們的利益的政治從業人員之外,還會通過職業的政治說客來影響聯邦政府的決策。
它們要實現上述愿望,就得通過游說集團來繞過美國法律的制約。
游說集團,又稱院外集團,其政治游說行為(lobby)是美國議會政治中很有代表性的政治現象。
為利益集團代言,對擁有立法權的參眾兩院的議員進行游說,并從受益集團獲取經濟利益,這在美國的政治中心城市已經形成了一個產業鏈。
這些政治說客并不是非法存在,而是合法存在的,都是在美國國會和聯邦政府依法注冊的。
按照美國游說協會負責人保爾·米勒的說法,在國會注冊登記的說客有3.5萬人,首都華盛頓游說行業每年進出的開銷約有8億美元。
而華盛頓的總人口才不到100萬。各游說集團的總部大多設在首都華盛頓市區的K街,在林林總總的辦公大樓內容納了上千家生意興隆的游說集團。
有了如此龐大的財力支持,這些游說集團的能量,恐怕不是我國那些“駐京辦”能夠比擬的。
當然,這些游說集團也是要守規矩的。它們需要依法每半年公布一次工作情況,比如在哪些議題上開展了游說,游說了哪些人,花費了多少金錢等。
美國法律規定:說客對議員助理和政府官員的請客吃飯費用每次不能超過50美元,邀請議員及其助理出去打高爾夫球的門票不能超過99美元。
不過,相對于龐大的游說集團和名目繁多的游說項目而言,美國司法部的人手根本不可能管得過來。
所以,這些法律執行起來比較寬松,政府一般不會去找麻煩。說客的年薪少則3萬美元,多則100多萬美元,平均在20-30萬美元之間。
不過,若是有人通過“歪門邪道”在3-5年內斂聚幾百萬美元,那么就很容易成為被調查的對象。
下面就給大家介紹美國游說業“教父”阿布拉莫夫:
“杰克·阿布拉莫夫(Jack Abramoff,1959年2月28日-),美國共和黨人,專業從事美國院外游說活動的知名人士,有美國游說業“教父”之稱。1980年代阿布拉莫夫在大學畢業之后,在共和黨全國委員會的大學共和黨聯盟主席的職位上與許多有前途的保守派政治新秀建立了關系網。1994年共和黨占據眾議院多數后,他憑借與參、眾兩院領袖紐特·金里奇和湯姆·迪萊的關系開始了游說職業生涯。
2006年1月3日,阿布拉莫夫承認共謀、欺詐和逃稅三項重罪,為換取減輕刑責,成為檢方證人,配合調查收受賄賂的國會人員。1月4日,阿布拉莫夫承認為購買海上賭博公司,捏造2300萬美元電匯轉賬,騙取6000萬美元貸款。[1]3月29日,阿布拉莫夫及其生意伙伴亞當·基丹因巨額詐騙被邁阿密地方法院各判處5年零10個月監禁。法院同時勒令兩名案犯歸還210多萬美元贓款。[2]
2007年1月19日,美國前共和黨國會眾議員鮑勃·奈伊因收受阿布拉莫夫的賄賂被判處2年6個月監禁,成為此案第一位被判刑的國會議員。奈伊還被罰款6000美元,并在服刑結束后,接受2年時間的察看。在察看期間,他不能飲酒,還必須每年從事10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3]
3月23日,美國前內政部副部長史蒂文·格里爾斯在華盛頓聯邦法院承認,美國參議院印第安事務委員會2005年調查他與阿布拉莫夫的關系時,他曾兩次撒謊,犯下作偽證重罪,從而成為喬治·沃克·布什政府在阿布拉莫夫丑聞中認罪的最高級別官員。[4]
參考文獻
^ 陳之罡,美國游說大亨認罪動搖政局 銀彈猛轟國會白宮,第一財經日報
^ 楊晴川,潘云召,美“超級說客”被判5年10個月,新華社
^ 潘云召,楊晴川,美國前國會議員鮑勃·奈伊因受賄被判處2年6個月監禁,新華網
^ 鄧玉山,美前副部長因涉“超級說客”案獲罪,新華網”
這位阿布拉莫夫不但扯上了多名前任高官,還把布什總統也拉上了。
2006年1月4日,白宮發言人麥克萊倫4日高調宣布,布什總統將捐出在2004年總統選舉期間阿布拉莫夫夫婦和一個他們的“關系戶”給布什的政治捐款。
由于美國聯邦選舉法規定,公民提供的政治捐款最多不能超過2000美元,因此,布什只退出了阿布拉莫夫等3人按此標準給他的“全部捐款”6000美元。
但實際上,6000美元不過是九牛一毛。在2004年大選中,阿布拉莫夫是美國為布什競選最賣力的52個注冊說客之一,一共為布什競選班子募捐了10萬美元。當然,10萬美元除以52個說客,每個人給的錢數少于2000美元,所以仍然是合法的。
在大量的政治捐款中,很難分清有哪一分錢是黑,哪一分錢是白。美國一家專門監督游說活動的非政府組織“公共道德中心”說,美國的游說機構近年來權力無邊,它們滲透到立法過程,左右國會議員的選票,已經變成美國政府的“第四權力機構”。只要是對美國政治動向可施加影響的政客,都成為他們公關的對象。
據統計,從1998年以來,在聯邦政府注冊的說客同時是868個競選委員會的司庫,他們每年要在“民意代表們”的身上花掉差不多20億美元。從1998年到2004年,有1300個注冊說客個人向布什捐款總計180萬美元。當然,180萬美元除以1300人,每人的捐款數仍然少于2000美元,所以仍然是合法的。
2009年1月21日,美國總統奧巴馬宣誓就職后的第一天,當即簽署了一項名為“行政部門人員操守承諾”的行政法令,禁止行政部門工作人員接受注冊說客的禮物,并為曾擔任說客的人加入政府設下兩年的嚴格限制,以減少他們在工作時出現利益沖突的風險。該行政令還規定,在政府工作的人員離職后兩年內不得為私人企業游說,禁止官員離職后轉任與其在政府工作有關的說客。
但是,這樣就能管住這些華盛頓的“駐京辦”么?
而且,奧巴馬自己提名的內閣成員中,就有至少兩名曾是注冊說客:國防部副部長林恩曾任軍火商說客,而衛生部副部長科爾亦曾為反吸煙組織當說客。
誰說“一人一票”制下就沒有“駐京辦”呢?
「 支持烏有之鄉!」
烏有之鄉 WYZXWK.COM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注:配圖來自網絡無版權標志圖像,侵刪!
聲明: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烏有之鄉
責任編輯: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