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尼的秘密謀殺計劃
(《信報》專欄文章)
趙景倫
六月二十四日,奧巴馬政府中央情報局長列昂.帕奈塔告知國會兩院情報委員會,布什-切尼政府從2001年起,就有一項派遣秘密準軍事小組到海外暗殺“基地”高級領導人的計劃。由副總統切尼親自下令,對國會保密,不予通報。帕奈塔說,他已經在上個月取消了該項計劃。
九.一一恐怖襲擊以后不久,布什總統就簽署了秘密命令(“finding”),授權中情局在世界各地抓捕或者殺死“基地”份子,特別是一項緊急計劃,要在不論甚么地方捕殺本拉登和他的主要副手。所謂不論在甚么地方指的是包括城市和遠離戰區的國家。
這項秘密計劃在六月底才在主流媒體曝光。但是早在三月間,《紐約客》的著名調查記者西摩.賀胥就對明尼蘇達大學的聽眾說起切尼有一個秘密行刑隊,向國會保密。當時此說駭人聽聞,被指為謠言。
雖然《紐約時報》和賀胥說的都是切尼的秘密行刑隊。兩者的報道有很大的區別,有人認為他們說的是兩回事。時報說,該項計劃遇到很大的后勤,法律和外交障礙。例如,美國的角色如何才能夠隱蔽掩蓋起來?要不要通知盟國?如果盟國阻撓中情局,不讓它打擊既定目標,怎么辦?如果中情局人員或其代理人在執行任務時被抓住,又怎么辦?這類行動是否違背國際法,和美國本國限制在海外實行謀殺的法律?
由于這一系列問題,時報說,該項計劃既沒有實施,也沒有完全束之高閣。
但是賀胥說,執行該項計劃的不是中情局,而是“聯合特別作戰指揮部”(司令麥克里斯朵爾將軍現任駐阿富汗美軍司令),而且已經付諸實行,留下了一系列尸體。他說,布什在2003年一月的“國情咨文”中說:“總起來說,有三千多恐怖嫌犯在許多國家被捕。許多其他人遇到了不同的命運。讓我們這樣說。他們不再是美國和我們的朋友,盟國的問題。”這話說得相當清楚了。
中情局在海外綁架嫌犯,送往“黑獄”施以酷刑,已經干犯眾怒,使美國聲名狼藉。2003年,中情局公然在米蘭大街上綁架激進教士奧薩馬.穆斯塔法.哈桑.納賽爾,送往埃及施以酷刑。為此,意大利法院對二十六名CIA干員進行缺席審判,鬧得沸沸揚揚,審判至今仍在進行。
國會民主黨人因切尼隱瞞國會而感到怒不可遏。參院情報委員會主席范斯坦說“法律是清楚的。”言下切尼隱瞞國會是非法行為。要求調查追究之聲甚囂塵上。但是政治謀殺是美國政府一直在干的勾當。例如多次企圖暗殺古巴領導人卡斯特羅;在剛果刺殺了盧蒙巴。為中途換馬,殺掉了南越總統吳庭艷。。。。
暗殺勾當民主黨毫不落后。克林頓以曾經多次企圖干掉本拉登而自豪。他下令用巡弋導彈襲擊蘇丹喀土穆制藥廠,甚至計劃把本拉登的尸體丟到伊朗大使館,嫁禍德黑蘭。他還用導彈襲擊阿富汗訓練營地,企圖炸死本拉登。但都沒有成功。
所有這些行動都違背1976年福特總統禁止暗殺的11905號行政命令:“美國政府的任何雇員都不得從事,或者陰謀從事政治謀殺。”卡特總統的修改是刪掉“政治”二字,禁止暗殺。里根總統于1981年簽署12333號行政命令至今仍然有效。這并沒有妨礙他于1986年出動飛機企圖炸死利比亞領導人卡扎菲。沒有炸死卡扎菲,卻炸死了他的幼女。
克林頓等人違背上述一系列命令,詭辯稱他們干的謀殺是“軍事行動”,或者“先發制人式的自衛”。1999年四月十二日,克林頓下令轟炸塞爾維亞總統米羅謝維奇的住宅,企圖炸死米羅謝維奇,未果。北約司令克拉克授權炸死塞爾維亞新聞部長符契奇,也沒有成功,卻炸死了十六名媒體人員。
奧巴馬拒絕調查布什-切尼的違法行為,聲稱要向前看。其實他本人繼承甚至發展了他前任的政策。特別是在巴基斯坦加緊進行無人駕駛飛機(從Predator發展到更強有力的Reaper)用地獄之火導彈進行有目標的謀殺行動。雖有斬獲,卻炸死了更多的無辜平民。所謂“有目標的謀殺”(targeted assassination)是以色列殺害巴勒斯坦領導人慣用的手法。美國從小伙計那里學來,并且“發揚光大”!
奧巴馬不愿調查追究布什切尼違法行為。他的國家情報主任丹尼斯.布萊爾甚至出面為切尼和中情局辯護,聲稱CIA應該把秘密行動通知國會,但是并無義務這樣做。不通知也并不違法。奧巴馬在變本加厲實行“有目標的謀殺”怎么能夠指望他追究切尼的行刑隊!
政治謀殺當然并非美國人的發明。古羅馬有布魯特斯刺殺凱撒大帝(Julius Caesar)。中國有荊軻刺秦王;專諸刺王僚;費宮人刺虎。。。但是在現代史上,美國人搞政治謀殺最為突出。有四位總統林肯,噶菲爾德,麥金利和肯尼迪被暗殺。她在海外搞政治謀殺也是蓋世無雙,無與倫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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