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剝奪過農民?這個問題顯而易見早已經解決了,那就是地主跟資本家階級曾經剝奪了農民。但也有一種“新”說法,這個說法不僅蒙蔽了不懂歷史的普通人,就連我自己身邊一些對馬列頗有研究的同志也被蒙蔽了。
是什么樣的說法呢?
有的人認為,50年代的農業合作化是“通過合作社組織的行政力量從農民手中拿取國家急需的大宗糧食和工業原料”,“保持相當幅度的工農產品的剪刀差,實際上形成對農民的剝奪”。還有人干脆直接說,社會主義改造是以“剝奪農民的辦法,盡快地發展社會主義大工業”。
要是我們不廣泛閱讀,還真就看不出來這些說法是在歪曲歷史。
在這本《毛澤東與中國社會改造》里,對上面的問題如是解釋道:
五六十年代,是我國工業化起步階段。建設工業基礎需要國家投入大量資金和資源,而且建設周期長。所以在一段時期中,國家對工業的投入多,而工業的產出少,尤其是豐富人民生活的輕工產品更少。沒有重工業基礎,不生產出更多的工業設備和生產資料,那怎么可能建設輕工業呢?在工業本身提供的積累十分有限,還不能靠自身積累發展時,工業建設資金只能依賴工業以外的生產部門提供。
因而,在“一五”及其后一段時期,農業生產部門為我國工業的建設和發展提供了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全體農民以自己的勞動和克勤克儉精神,為新中國的工業化做出了歷史性貢獻,顯示了我國工農聯盟的巨大作用和力量。
......
所謂“剝奪”從來只發生在剝削者和勞動者之間,所以歷史上只存在兩種形式的“剝奪”,即地主、資本家階級剝奪農民、工人實行對生產者的統治;或是全體勞動者“反剝奪”,把被地主、資本家階級無償占有生產者的勞動成果奪回來,廢除一切形式的的剝削。
......
社會主義國家工業建設資金雖然來自于本國農民、工人、全體勞動者,但它是取之于民,造福于民;不論其來源與使用,都與地主和資本家階級對生產者的剝奪根本不同。“剝奪”有它特定的含義,怎么能用在社會主義社會工農關系上!
熱愛社會主義事業、熱愛毛主席的同志們跟書友們,這才是馬克思主義對“剝奪”的基本觀點?。?/p>
可有些人對我國農業社會主義改造的進程和結局是這樣描述的:“對農民利益的侵犯和剝奪不僅規模擴大,程度加深,而且愈發無法控制了”;農民走上社會主義不僅“沒有得到多少工業提供的生產資料和足夠的生活資料”,反而“為鞏固工農聯盟和建立國家工業化的初步基礎忍受了相當的痛苦”。
這不就是說,新中國工業基礎是“剝奪”農民的產物;工農聯盟和建設社會主義工業不僅沒有為農民帶來利益,反而使農民遭受了苦難?如果真是這樣,還有必要走社會主義道路嗎?
這本《毛澤東與中國社會改造》繼續為我們還原最真實的歷史:
社會主義改造廢除了土地私有制。但與“剝奪農民”風馬牛不相及。在我國幾千年封建和半封建社會中,是土地私有制導致土地買賣及掠奪,造成土地兼并,使農民“無立錐之地”,而陷于貧困和死亡;這也是舊中國戰亂頻仍、動蕩不安的一條根本原因。
實現了農業合作化,農民既沒有失去土地和房屋,又沒有重新淪為佃農和雇工,反而一勞永逸地保證了全體農民成為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的主人地位。這是新中國社會穩定和生產不斷發展的一條重要原因。農業合作化的歷史地位正在于此。
連西方有代表性的史學觀點也不得不承認,“從許多意義上來說,1956年底農業合作化的勝利完成,是第一個五年計劃期間最富有意義的進展之一。首先,它是社會改造和制度改造的巨大成就。這一改造把絕大多數的中國人納入社會主義的組織形式之中。”
他們認為改造成功的原因,是中國共產黨的農村經濟政策“使大部分農民獲利”,“獲得了他們的支持”;并高度評價“共產黨的巨大成功”和毛澤東的“個人首創性”。。
在一些人看來,國家在“一五”建設期間,為救濟災民和推廣生產技術等給予農業的投入,比農民以農業稅等形式提交國家的積累要少,就是對農民的“剝奪”。
這種說法真的有依據嗎?這本書就將以11個章節,厚達601頁的文字為我們詳細復原當年歷史真相!作者李偉是1949年生人,親身經歷過毛時代;盡管如此,他也承認自己不能理解當年的許多事情,直到毛時代結束后,才感到當年許多社會改造運動的可貴。
這本書的精彩內容有很多都是不能發出來的,只能在我們的朋友圈推推圖片啥的,大家光看我們發出來的部分內容就知道了。這樣的好書我們也不多,只有10來本,感興趣的同志跟書友一定要盡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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