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往往決定團隊作風——兼談湖北的幾起公眾事件的處理模式
“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這似乎又是一句“極左”時代的口號,但這是有道理的。之所以引用“極左時代”的口號,是為了避免引用另外一句不太好聽、但流傳久遠的關于“上梁”與“下梁”關系的俗語。記得電視劇《亮劍》里面有幾句臺詞,大概是說一個團隊的作風,往往由團隊的領導決定,越是個性鮮明的領導,對團隊作風的影響越大。有些網友對此感覺憤憤不平,覺得這過于強調領導作用,有個人英雄主義色彩。老僧作為持左派立場的網友,當然也是秉持集體主義的人民史觀,反對個人主義的英雄史觀。不過這并不妨礙我承認團隊領導對團隊作風具有重大影響,有時候甚至是決定性的影響。那么,承認這點與我堅持的“人民史觀”有矛盾嗎?這并不矛盾,下面我就說說具體的原因。
所謂人民史觀,是指歷史是由人民創造的,任何歷史事件的發生,起決定作用的都是人民。但是,“人民”(people)是一個復數名詞,指的是一個群體,而任何群體要形成一個整體,都需要進行內部分工,或者說群體成員具有不同的“工作位置”是群體力量得以體現的前提條件,任何沒有內部分工的群體,都不成其為一個整體。那么,對于一個團隊來說,領導的“工作位置”是什么呢?領導領導,既“領”又“導”,無論是“領”或者是“導”,意思都是指“指引方向”,要能形成有效的“指引”,那么“看得見”是大家能夠“被指引”的前提,所以對于任何團隊來說,“領導”往往居于團隊信息系統的核心位置,這是“領導”這個崗位的職務需求。這樣說吧,領導就好比人的大腦,他的主要工作就是“發號司令”,大腦當然是人體的信息中心。
由于領導處于“信息系統”的核心地位,所以按照原理,領導的一言一行都將釋放給團隊所有成員,如同電腦中所有的信息都需要經過cpu處理一樣。那么團隊整體風格是如何形成的呢?簡而言之,就是團隊成員放棄自己部分個人風格,吸收某種特定的風格,在眾多的團隊活動過程中,逐漸錘煉成個人風格的一部分。而由于領導的信息輻射能力相對來說是團隊中最大的,所以也最容易將自己的個人風格帶入團隊之中,從而影響團隊整體風格的形成。從這個角度來看,領導天然是榜樣,而榜樣未必是領導,不處于領導位置的榜樣必須花費額外的成本來塑造——主要是信息成本。
持集體主義觀點的人,一定是比較易于融入團隊的,“融入團隊”的另外一層含義就是接受集體,接受集體對自己的位置安排;接受了自己的位置,也才能接受別人的位置,包括領導的位置(這點往往被右邊的朋友諷刺為“奴性”,但比較吊詭的是“沒有奴性”的右派卻往往又很“怕死”,在危機面前當“范跑跑”,在外敵面前當“汪精衛”,所以誰“奴”誰“不奴”,還真是很難說。)。所以,秉持“人民史觀”的人一定信奉集體主義精神,或者說具有較強的團隊精神,而有團隊精神的人才會接受團隊核心的領導。這二者是統一的,而具有強烈個人主義色彩的人,往往是個人英雄主義者,這種人很難具有團隊協作精神。小崗的18好漢正是“個人英雄們”的代表。南街村的村民們因為“傻”,因為“沒有個性”,所以他們接受了王宏斌這個班長的領導,現在只好住別墅、享受供給,享受免費醫療、免費教育;而小崗村的“好漢們”就不一樣了,他們個個都是“英雄好漢”,誰也不服誰,以前是“算盤一響換隊長”,現在更是連村書記都選不出來,只能向上面要掛職干部,他們“英雄得”接受各種各樣的“援助”和“支持”,從免費電話到每年1000塊錢的養老,長江村的電視、初創時葡萄園中葡萄,到蓋房子的2萬補貼,.......。嗟,來食。確實“英雄”了得。
因此,團隊風格受領導的影響,正是團隊集體主義精神的體現,這與人民創造歷史并不違背,實際上正是相應的。
話題扯得好像有些遠,還是回到標題上來吧。去年曾經寫過一篇帖子,說如果2008年是“四川年”、“奧運年”,那么2009年就是“湖北年”,湖北在這一年多發生了幾件影響深遠的事情。從事情的開始來看,都算不上什么大事。野三關、石首的那點子事,起因都很簡單,治安事件而已,但最后都發展成了驚天動地的社會群體事件,這兩件事情的演變過程是值得大家吸取教訓的。事情的經過就不細說了,既然傷口已經愈合了,那就別再來揭開傷疤了吧。這里只談談去年湖北在處理公共突發事件時的幾點共性。從這些共性中來管窺地方政府的工作作風。
如前文所說,事件的起初都是簡單的刑事案件,一起是正當防衛,一起涉嫌謀殺,如果執法機關秉公執法,甚至很多媒體都可能不屑報道,因為沒有什么新聞性,簡簡單單,清清楚楚,誰愛看這樣的新聞?但是,在“有關部門”的強力“運作”下,硬是將“個案”辦成了“典型”,激起很多人的情感帶入,讓小案件變成了影響社會穩定的大事情。那么這樣的結果是那些當事者愿意的嗎?肯定不是,我相信湖北某些當事者,現在恐怕腸子都悔青了——心里可能在說,“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啊”。正是因為事件小,起初絕對沒有引起領導的“高度重視”,所以當事者才會在不經意之間展現本性,如果是“奧運”這樣的大項目,當事者都是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很難得有“意外”發生。那么,去年湖北的那些當事者“不經意”之間到底展現了怎樣的團隊作風呢?老僧歸納為幾個步驟:
1、事件之初,當事者習慣性的“護犢子”,“護犢子”背后是潛規則主導的利益交換,拿不出利益來交換的老百姓是不夠資格成為地方權力的“犢子”的。
2、事件暴露之后,當事者習慣性的“捂蓋子”,當然是動用權力和地方資源去“捂蓋子”,這個過程往往由于“捂”的動作過于粗暴,會擴大事態的影響,激起更大的公憤。
3、事態擴大之后,蓋子捂不住了,只手遮不了天了,于是就開始習慣性的“找面子”,想辦法找一架官道“尊嚴”的臺階,這個過程往往是好話說盡,百般狡辯。這里也說句題外話,這幾十年來,似乎“在任上”的任何官吏,無論大小,好象很少有人犯過錯。一句“我錯了,我承擔責任”似乎與當值官員沒有關系,很少有人“主動”承認錯誤。
4、事情無法收拾,想“找面子”的沒有找回來,但位子往往卻丟了,所以最后一步往往是某些人“丟位子”。
在上面幾個步驟中,前三個步驟我都強調了“習慣性”。于個人來說,是習慣;于團隊來說,是作風;于社會來說,就是文化。湖北的幾件公共事件的處理模式表明,那里的官場作風確實很有特點,可以用八個字形容:以權辱法,勇于推卸。但這其實不僅僅是湖北一個地方的問題,也不是某一個地方大員的問題,很多的地方的地方大員都有這個問題。這是官場文化的問題,一時半會恐怕解決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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