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靈壽6名農民不符合羈押條件,但依然被警方收押,繳納保證金后才獲釋。隨后他們發現警方出具的拘留證為假。記者調查發現,幾乎每個公安局都有兩本拘留臺賬,其中一本“靈活執法”,不管抓人和放人都能收錢。即抓人需要送錢,被抓進去了,想出來,也得花錢。(5月5日 《新京報》)
吃了被告吃原告,說的是法官的“兩面吃”;抓人和放人都收錢,說的是公安局的“兩面吃”,公民面對這樣的公安局,如何還能夠正常的生活?如何還能生活得有尊嚴?
為何會出現假拘留證?無非是為了弄錢。因為假拘留證背后有一條灰色利益鏈條。令人覺得可怕的是,假拘留證居然已經成為公安系統內部大家都心知肚明的潛規則。一方面,因為開具假拘留證的整個流程都是在公安系統內部循環,而接觸存根的只有法制科的人和局領導。另一方面,利用假拘留證能夠弄到大量錢,這筆錢是“黑色”的,怎么使用都是領導說了算。說到底,假拘留證就是公安局“小金庫”的聚寶盆。
假拘留證背后的利益鏈條靠一個舉報人來揭開面紗,顯然在力量上是遠遠不夠的。唯有將公安局的權力變得透明,將信息公開,才有望不再出現看守所的離奇死法,才不會出現假拘留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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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e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