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做錯了事,就應該面對現實,誠懇地承認錯誤,今后盡量不再發生類似錯誤。尤其是頂著“天平”帽徽、肩章的法官來說更應如此,然而對于山東省濱州市沾化縣的法官來說,卻不是這樣,明明錯了,還要找出一些理由來,似乎這些錯誤都是“理由”的錯,自己不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p>
山東省沾化縣人民法院簽發的民事裁定書中,被告“張冠李戴”。
據3月3日新京報報道,近日,沾化縣法院簽發了一份被告不明的民事裁定書,凍結了外地一家公司的銀行賬戶。這份“(2010)沾下民初字第49號”裁定書落款為1月26日。開頭,被告為哈爾濱友聯興經貿有限公司。正文的案由中,被告卻成了哈爾濱天聚源經貿有限公司。裁定結果中,被告又“變回”友聯興公司?! ?/p>
裁定書稱,原告沾化陽光食品有限公司訴被告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向沾化縣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獲法院批準,故對友聯興經貿公司在某銀行的存款5萬5千元予以凍結。友聯興公司負責人證實,銀行通知該公司賬戶被凍結后,他們委托律師劉鵬燕到沾化縣法院詢問,才拿到了原告的起訴狀和法院的裁定書。但在起訴狀上,被告為哈爾濱天聚源(友聯興)經貿有限公司,與裁定書上的兩個“被告”又不相符?!熬烤拐l是被告呢?”劉鵬燕向沾化縣法院提出裁定復議申請,要求解封賬戶,如原告欲起訴友聯興公司,可另行起訴。
劉鵬燕的請求卻遭到拒絕?!胺ㄔ簯B度很蠻橫,說訴狀錯了,可以給你換一份呀。”2月23日,沾化縣法院發函“鄭重告知”劉鵬燕,稱本案被告就是友聯興公司?!?月4日你來我院,在我院工作人員沒注意的情況下,拿走了‘原告’欲起訴被告哈爾濱天聚源(友聯興)經貿公司的一份材料”,要求劉鵬燕“五日內務必”將該材料歸還。這讓劉鵬燕感到“很搞笑”?!氨緛硎瞧鹪V書和裁定書,怎么變成了欲起訴的證據?”更何況,裁定書白紙黑字地寫著,友聯興公司是“被告”。劉鵬燕表示,她不但不會歸還上述文書,還將于3月2日向山東省高院投訴此事,并“保留訴訟的權利”?! ?/p>
友聯興公司負責人說,沾化縣法院一開始還承認工作失誤,但后來就歸咎于律師,說律師偷了他們的材料。該負責人稱,該公司從未有過“天聚源”的名稱。五六年前,他們與沾化陽光食品有限公司確有生意往來,但早就貨款兩清,不清楚該公司為何數年后突然訴訟。在被告是誰都不明確的情況下,還通過了沾化法院的立案審查。昨日,記者打通該案法官邊某的手機,一直無人接聽。本案的書記員王利也拒絕解釋此事,要求記者“跟上級聯系”?! ?/p>
眾所周知,司法公信力是一個國家的司法之基,更是人民法院的立院之本,法官的立身之根。如果法官工作馬虎,連“民事裁定書”這樣嚴肅的文件都弄錯,法的力量也就大打折扣,法官的威信也就嚴重受損?! ?/p>
其實,法官也是人,是人就會錯;有錯不可怕,就怕不認錯。“司法公正”是人們最關心、關注的問題。對正義的實現而言,操作法律的人的質量比操作法律的內容更為重要。當然,法官的“質量”既不是天生的,也不是自發形成的,而是不斷強制自己學習修養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就是要不斷地增強道德意識,樹立道德信念,鍛煉道德意志,加強文化修養,久而久之才能養成道德習慣。一個沒有正確的高尚職業道德認識的人,不會有高尚的職業道德行為,也就不可能成為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品質的人民法院法官。我們期盼,沾化的法官們還是有錯就改吧!不要再給我們山東丟人現眼人了!
山東省陽信縣國土資源局 邱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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