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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人的尊嚴還不如一條狗!
儒者主張“述而不作,信而好古”,某些倫理學家則常常是“述而不作,信而好洋”。 動物保護法項目組負責人、首席起草專家、社科院法研究所常紀文教授就是一位“好洋”的倫理學家。
本來,言論自由的原則意味著什么混賬話都可以說,但并不意味著什么混賬事都可以做。
動物權利如果停留在學者的口頭上,自然無傷大雅,但他們并不止于言論,還要付諸行動,搞“反虐待動物運動” ;而且立法志向明確,想要用法律手段強制其他人接受他們的主張。
西方的倫理學,人本主義以費爾巴哈為代表,他們這些思想大多建立在唯心主義或自然唯物主義的基礎之上,雖然有一定積極意義,但是西方人本主義思想把人抽象化,強調人與人之間不分階級、不分種族和性別,彼此親愛,指望由此來消除人間的世界的宇宙的一切差別和不平等,實現(xiàn)人本主義的宗旨,這種人本主義,以人為本,已經超越了人類的界限,是空想的“以人為本”,敵我不分,豬狗不分。
世界是豐富多彩的,不是非法多彩的,蘿卜青菜各有所愛,我愛吃狗,他愛吃貓,那是他的私事,沒有必要上剛上線,上升到動用國家機器-法律的高度來維護某些倫理學家的個人虛榮心。
這就令我們不得不提高警惕,看看這些人想要強加給我們的是些什么貨色。
2010年今天1月26日看到重慶晚報新聞上說動物保護協(xié)會準備立法,禁止吃狗肉貓肉,我驚顫!!!
食用貓肉狗肉罰款五千拘留15天,還好,昨天晚上和小翠去厚味吃的是牛蛙和考羊排,沒有吃點狗肉,否則的話,我會被罰款五千拘留15天,就沒有辦法到重慶秀域工作了,沒有了工作了,就沒有收入,沒有收入,只能喝西北風,喝西北風,又不管飽,只能等著餓死吧,看來,情愿被餓死,也不能去吃狗肉。
想想過去朱自清先生寧肯餓死,也不吃美國政府救濟的面粉,那今天的我們情愿被餓死,也不能去吃狗肉,今天的我們是否更可悲呢?
前天(2010年1月24日),動物保護法項目組負責人、首席起草專家、社科院法研究所常紀文教授表示,《動物保護法(專家意見稿)》面向社會征集意見4個多月的時間里,共收到300多封電子郵件和400多個電話,大部分意見比較客觀,但也有一些市民表示無法接受“動物保護”以及“動物福利”的提法。“他們覺得目前最重要的是先保障人的福利。”常教授說。
我國首部“動物保護法”在征集意見過程中,有不少市民對“動物福利”提出質疑。對此,法律專家經過討論,決定改變提法,“動物保護法”升級更名為 “反虐待動物法”,4月份向相關部門提交專家建議稿。.
.唉!這項法律制定的太好了,人類和貓狗應該和諧相處,畢竟它們都是人類的朋友,食用貓狗肉對動物太殘酷了,應該處以重刑,以保護動物的生命。作為一普普通通的中國公民,重慶秀域小編姬華奎,堅決支持保護小動物,前提要“以科學的發(fā)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出臺《反虐待動物法》,構建人、狗和諧社會,此舉善莫大焉。
支持!
但是目前的《反虐待動物法》違背科學發(fā)展觀,科學發(fā)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違反科學的發(fā)展觀,就不能堅持“以人為本”,做為“人“,不能“以人為本”,不能維護“人類”的利益,與人類為敵,那就不是純粹的人,那就是“反人類”,原因有三。
一、違背“平等”精神,堅決反對在動物權上搞雙重標準。
貓、狗是和人類最親近的動物寵物,它們那么可愛,為什么要吃它們呢?動物和人應該是平等的!動物也應該享有屬于它們的權利!
食用貓肉狗肉罰款五千拘留15天貓狗需要保護,那請問豬牛羊就可以虐待嗎?專家:豬、牛、羊、貓、狗、雞、鴨、鵝等都是千萬年來人類賴于生存飼養(yǎng)食用的家禽家畜,能不能吃啊,堅決反對在動物權上搞雙重標準!
豬羊牛雞鴨和狗、貓是不是動物,是不是也不能吃為什么?
為什么不提出這些動物的同第待遇呢?可是那些五谷雜糧植物小麥是不是也有生命呢?
請問吃貓狗是對動物的殘忍。某些人為了自己的癖好,違反自然進化規(guī)律,把狗培養(yǎng)成種奇形怪狀的品種,對狗進行各種絕育手術算不算是對動物的殘忍?
我們可以喝著牛奶,高喊著“保護動物”的口號,但又有誰問過那些奶牛,我們是否權利喝她的乳汁,我們人類,無論西方還是東方,喝牛奶的生活癖好,間接剝奪了奶牛的生育權,人類可以每天肆意玩弄奶牛的乳房,沒有尊重奶牛的隱私權,扼殺奶牛的生育權,算不算殘忍呢?
國家應該制定相關法律,雞蛋也不能吃,太殘忍了,甚至還有人吃毛蛋(就是種雞蛋孵化一半的時候)煮了吃了,人類太殘忍了,我建議殺動物者死刑。
美國獨立宣言提到三種人權即生存權、自由權和獲得幸福的權利。實際上這三種人權可以歸結為一種,就是自由權,因為人總是希望生存和獲得幸福的,只要有了自由權也就保障了其他權利。自由就是在一定邊界內的為所欲為。
任何動物不能限制它的自由,不能養(yǎng)奶牛,人類智商高也不能欺負其它動物,還有人穿動物皮毛制成的衣服和鞋,還引以為榮。
當你買來活魚殺它的時候,你于心何忍,不但貓狗肉不能吃,什么動物的肉也不能吃。狼吃羊是壞動物,其實人是最壞的,烤全羊就是人類發(fā)明的,所以你不要假腥腥的不要吃貓狗肉,最好什么肉也不要吃,人類太殘忍了,
太殘忍的人類,還好意思出臺《反虐待動物法》,滑天下之大稽,可笑,感覺是妓女要立牌坊。
二、違背“以人為本”精神,堅決反對動物權高于人權
“人為萬物之靈”,雖然人類肩負著保護動物,植物和天地萬物健全的責任,但是首先要保障“滿足最廣大人民群眾的物質生活” 毛主席就愛吃紅燒肉,以人為本”在當代中國具有科學的內涵。
“民以食為天”,尊重人民群眾的飲食生活習慣,才是最根本的“以人為本”
不管國家處于什么目的頒布這項規(guī)定!總之是好的!貓狗和雞鴨牛不一樣!雞鴨牛生來就是為了吃的!難道你會養(yǎng)個奶牛在樓房里么~!而貓狗通人性!在他們身上會體現(xiàn)出主人的個性!
雖然不像以前各地有專門的打狗隊,“舉國打狗”,不過現(xiàn)在狂犬病逐年增長,一般是狗患比較嚴重或有狂犬病的時候,大城市的話,政府直接找公安局的人臨時組成打狗隊,有時候無敵之師城管會加入“打狗隊”的隊伍,現(xiàn)在頒布這樣的規(guī)定,不覺得可悲嗎!
目前沒看到具體的條文,還不能妄下結論,要禁止就先禁止那些吃魚翅、吃中華鱘、吃人的那些才是真正應該保護的稀有動物。
好有福氣的貓和狗啊!我真是羨慕死了!盼望以后再立法禁止食豬肉和牛肉!!吃飽了撐的!請多多想想貧民百姓的生活吧
重慶秀域小編姬華奎覺得目前最重要的是先保障人的福利,“以人為本”才是立國之本,如果舉國上下,以“狗”為本,相信這是荒唐的國度,
其次應該保護老鼠、臭蟲和蚊子,打死一個殺全家,這才像中國的法律,算是世界上唯一部對動物世界保護的法典,堪稱人類法律史一大瑰寶。
三、浪費納稅人的錢,傷害全國各族人民、全世界朋友們的感情
任何一部法律都是權利與義務相結合,《反虐待動物法》也不例外,
事實上,要真正完善一部法律的管理,必須具備一些基本條件,如執(zhí)法者的素質較高,能承擔責任,能進行自我管理等。
《反虐待動物法》這個好,容易罰到錢,增加國家財政收入,能夠帶動中國GDP增長,但《反虐待動物法》的是執(zhí)法機關執(zhí)行人主體是誰呢?
是否國家要成立專門的反虐待動物辦公室,感覺有點大題小做,勞民傷財,為什么政府不成立孝敬父母反虐待親人辦公室呢?難度因為各地公務員都沒有事情干,人浮于事,于是乎,想出來《反虐待動物法》,可以安排閑雜人員去做反虐待動物的事宜。
“反虐待動物公務員”的日常反虐待動物的經費誰出呢?如果國家都愿意設置 “保護動物“專項資金,就沒有理由不設置保護我們草民的“安居”專項資金,要保障我們的“言論”、“居住”等權益不被虐待,如果每天斗提醒吊膽生活在“饑寒交迫,居無定所”的環(huán)境下,我們怎的連“阿貓阿狗”都不如。
另外我國有的民族有此習慣,有專門飼養(yǎng)的食用狗,《反虐待動物法》設立此法違背“尊重各民族風俗習慣”?若為“尊重各民族風俗習慣”而法外寬容,是否有悖“法律公正公平”?對專門養(yǎng)殖受保護的動物用作食用的,怎么限制?
還有《反虐待動物法》是否適宜外國人,比如韓國朝鮮喜歡吃狗肉,如果來到中國,嘴饞,吃了狗肉,怎么辦呢,是否也要抓進牢獄呢,如果外國人使用狗肉,免除牢獄之災,享受治外法權,那對待國人是否公正呢?
本人愚鈍,用本公司辦公室主任的話說,用屁股都能想出來的這三條意見,反對《反虐待動物法》。
千萬要注意一些有權人的自私偏好而形成的法律。
“把人類自己保護好好了在想其他的吧,實在閑著沒事做了,你不會爬上喜瑪拉雅山山頂放屁啊,多放幾個屁,會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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