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美國的“總統制”,英國的“議會制”,政治學上都可以籠統的歸納于“代議民主制”(representative democracy)。
他們的制度是歐洲18世紀資產階級革命理論的遺產,是建立在“國民主權”理論(popular sovereignty)之上的。這個理論由盧梭等人首先提出,大意就是國家的主權來源于國民(而非“君權天授”)。
在這個理論的發展和演變過程當中,人們開始思考如何把兩個互相矛盾的的因素(人民和國家)聯系在一起,從而建立一個民主的國家。于是他們就提出,人民的主權可以通過選舉“讓渡”給政府,這樣政府就可以代表人民執政(是為“代議”)。
值得重視的是,盧梭本人卻反對讓渡人民主權。他認為,通過選舉把人民主權讓渡給政府無異于販賣人民的權利,這點可以看出盧梭還是很有預見性的。他看清楚了選舉的本質,是人民被迫放棄自己直接參政的權利。
放棄自己的政治權利的后果自然是被奴役。這也就是為什么代議民主在實踐上根本不可能代表人民。即使是在最先進的資本主義“民主”國家,壓迫依然無處不在,人民的意志仍然被踐踏。在西方政治上先進的國家,重要的社會進步從不是通過選舉,投票得來的。所有真正意義上的進步,如女權,種族(或多或少的)平等,工人待遇,都是人民決定親自插手政務,或許是通過抗議,或許是暴動,執行直接民主(direct demo cracy)才得來的進步。
從一個真正的民主主義者的角度來言,代議民
現在中國最缺的是真正愿意思考民 主意義的人。不跳出西方代議“民主”這個可悲的陷阱,中國乃至整個世界就永遠不會知道真正的民 主、自 由是如何美好的。
因為現在民主(democracy)一詞早已被統治階級扭曲的面目全非了,一些西方民主主義理論家不得已發明了一個新詞來表達他們所追求的,真正的民主: demarchy.
畢竟,“選擇”自己的統治者,就算是通過選舉,也不是自由,更不是民 主。只有人民自己當家做主人的時候,人類社會才能稱得上“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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