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的“違規行為”與上面的違規行為
鐘 聲
山東新泰提拔80后任副局長問題,在許多正義之士的窮追猛打下,終于被有關部門認定為“違規行為”。據多年研究公務員任免制度的鄭州大學副教授楊朝聚說:山東新泰提拔“80后副局長”未按相關程序執行,是違規行為(見新浪網—《東方今報》)。雖然這純屬選用干部上的腐敗問題,但更是由于新泰的上級甚至再上級的先行“違規”影響所致。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的道理天下盡知。絕非為新泰市的當政者、主管部門及被提之“80后副局長”開脫。他們肆意違反干部任免制度的行為不僅應該受到深刻揭露和批判,而且理該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可一經聯想到這已是俯拾即是和司空見慣的問題,凡有黨性良知者能不首先慮及其罪惡根源?
無獨有偶,一年多以前,同樣是山東和同樣是作為80后的姓張名輝者,不僅被提拔為團省委副書記,而且因此成為全國最年輕的副廳級干部。期間不管黨內外、社會和網上如何熱議,甚至“人肉”出其省高官的深厚背景,結果還不是官照做、待遇照享!而省里開此違規提拔干部的先河且得不到應有的批判和懲處,其下屬市、縣能不仿而效之甚或有過之而無不及!
當然,盡管問題出在山東,但如果將板子全部打在那里,既有失公允,也有悖常理。因為山東的高官們不是生活在真空,多在中央或國家領導層有重要背景,甚或不無親朋故舊和裙帶之嫌,所以在提拔任用干部的問題上很難不與上面“保持一致”,兼之其升遷途徑已經告訴他們:上面就是這么干的,自己就是這么上來的,即便違規也是跟上面學的和無須承擔重責的。
況且,“遠瞅不如樣子比”,走資派及其黨羽嚴重違反黨的組織原則、紀律和干部任免制度,大搞雞犬升天的諸多事例,連廣大人民群眾都多有所知,新泰市特別是山東的高官心里不更是明鏡般清楚和必然去學去做?俗話所說的“沒有好打頭的就沒有好跟做”,就是這個道理。毛澤東時代所以根本沒有雞犬升天和賣官鬻爵類官場腐敗現象,不更說明了作為決定因素的毛主席在深惡痛絕和嚴禁別人搞此腐敗的同時,自己首先不搞而給全黨全軍和全國人民做出了光輝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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