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帖者按:
看了以下的新聞,各位還能睡安穩覺嗎?
軍用通信電纜被盜割,居然到了軍演的時候才發現,干脆打仗的時候再發現,豈不是更好?整天號稱要“保家衛國”,卻連自家的電纜都看不住……
從新聞的內容可以看出,偷盜行為早在2007年就開始了,而被發現的時候是去年(2009年),這個辦事效率真是高啊……可見這光纜有將近2年沒用過了……
“‘內線’是中國聯通的一名分局長”,嗯哪,堡壘總是從內部被攻破的……
奇怪的是,從常理說,軍用電纜應該由軍方自行負責的吧?為什么要跟聯通公司扯上關系?如此軍民不分,將來萬一打仗,聯通公司的人員都是平民百姓,大難臨頭,當然可以逃跑,那么誰來維護軍用電纜的安全呢?
不過,也許某些人已經“自有成竹在胸”了,因為他們的邏輯是不可以常理論的……
剛剛才發現,這起事件竟然發生在北京軍區……太牛了……北京軍區尚且如此,其他軍區怎樣,不敢想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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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軍演習意外發現主用通信電纜遭人盜割
2010-02-22 10:30:00 來源: 京華時報(北京)
核心提示:兩年來在海淀、豐臺等地路邊,一群工人身穿施工用反光背心,有條不紊地“施工”,有的在井下切割電纜,有的在地面拖拽,路邊還停有一輛電力搶險工程車。一場軍事演習竟曝出,這是一個盜竊電纜團伙。
資料圖:經常能夠看到的“軍用光纜”標識碑。北京軍區這處通訊電纜被人盜挖直到軍事演習時才被發現,如果在戰時發生這樣的情況后果就會非常嚴重。
京華時報2月22日報道 兩年來在海淀、豐臺等地路邊,一群工人身穿施工用反光背心,有條不紊地“施工”,有的在井下切割電纜,有的在地面拖拽,路邊還停有一輛電力搶險工程車。一場軍事演習竟曝出,這是一個盜竊電纜團伙。
20日,記者獲悉,海淀檢察院批捕了11名嫌疑人,而調查更挖出該團伙的“內線”是中國聯通的一名分局長。
軍演發現通信中斷
這個“通信施工隊”得以被挖出,緣于解放軍某部的一場軍事演習活動。去年6月下旬至7月,解放軍某部奉命參加華北地區的一場重大軍事演習,演習期間有關部門發現一條主用通信電纜中斷。部隊方面誤以為是雨水進入充氣電纜而致阻斷,緊急租調備用電路,同時派出通信兵進行搶修,但此后發現壽松飯店門前至301醫院門前的1292米軍用通信電纜竟被人為盜割。鑒定顯示,遭受損失高達116萬元,有關部門在核實情況后立即報警。
“李逵”兼職做“李鬼”
調查顯示,涉案的11名嫌疑人中有9人來自同一個施工隊。1991年,韓某在京組建了自己的施工隊,專門負責管道電纜施工。為給施工隊“創收”,韓某竟然想到盜割電纜銷售獲利。于是,施工隊在白天正常施工時,仔細觀察管道內情況,尋找作案目標。天黑后,施工人員身穿反光背心,攜帶切割機等施工裝備來到白天選中的地點,堂而皇之地進入管道內切割電纜,再將電纜銷售獲利。每個出工的施工人員每晚可獲得百元左右的“加班費”。施工人員雖然知道自己的行為違法,卻仍然爭著每晚去“加班”。
分局長幫盜割“望風”
案件調查中,一名“內線”王某被偵查機關鎖定。王某時任中國聯通北京分公司管線中心西區管線局平安里分局局長,負責部分路段的管道電纜維護,1991年因工程施工與韓某認識。2007年底,韓某找到與其關系甚好的王某,提出盜竊王某管轄范圍內的管道電纜銷售牟利,并與王某五五分成。王某見有利可圖,便滿口答應。于是,韓某的施工隊每次選好盜竊地點后就告訴王某,王某確定可以下手后通知韓某。此后王某以對管道例行檢查為由,讓公司方面用電腦控制打開井蓋的電子鎖,韓某再組織施工人員到選定地點盜割電纜。為了不使路人起疑,每次“通信施工隊”盜割電纜時,王某便開著電力搶險工程車在一旁“巡視”。
盜竊銷贓后,韓某均如約將贓款的一半分給王某,獲得利益的王某則更是任由韓某在其管轄管道內瘋狂盜竊。每次例行檢查,王某都會盡其所能不讓聯通公司有關人員發現電纜被盜。
檢方認為管理失職
檢方的調查顯示,韓某自2007年底便開始盜割電纜,直至去年才被發現,作案時間長達兩年。盜竊王某管轄管道范圍內的電纜高達20余次,獲利近20萬元。辦案檢察官認為,雖然王某在其中“功不可沒”,但管道電纜的所屬單位在管理上也存在諸多漏洞,間接成為了盜竊團伙的“幫兇”。
海淀檢察院為此向該公司發出檢察建議,指出該公司在管道電纜管理、維護及檢查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并提出多條切實有效的完善管理、強化責任的建議,幫助涉案單位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本文來源:京華時報 )「 支持烏有之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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