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給出過“共同富裕”時間表
“少數先富”和“共同富裕”是作為鄧小平經濟思想核心的一對范疇。
他說:“我們允許一些地區、一些人先富起來,是為了最終達到共同富裕,所以要防止兩極分化。”(《鄧小平文選》第三卷195頁, 1986年12月30日 )
“最終達到共同富裕”,“最終”是什么時候呢?是不是僅僅是一種表述、一種文字呢?不、鄧小平確實給出過實現“共同富裕”的時間表。
早在1986年末,他就設想:“如果我們達到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四千美元,而且是共同富裕的,到那時就能夠更好地顯示社會主義制度優于資本主義制度。”(《鄧小平文選》第三卷195頁)
按照鄧小平的這種說法,中國“達到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四千美元”的時候,也就是“共同富裕”的時候。
那么,什么時候才能“達到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四千美元”呢?鄧小平當時沒有說,我們自然也就不知道。不過據中國社科院2009年發布的《社會藍皮書》說,“我國人均GDP明年底接近4000美元”。也就是2010年年底“接近4000美元”(此處姑且將“國民生產總值”和GDP混為一談)。那么,2011年吧,“可能”就會“達到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四千美元”,也就是說,到2011年,我們就“有可能”實現“共同富裕”。
到1992年初,鄧小平甚至提出了“共同富裕”的具體時間。
他說:“什么時候突出地提出和解決這個問題,要研究。可以設想,在本世紀末達到小康水平的時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決這個問題。”(《鄧小平文選》第三卷374頁,1992年1月~2月)
“本世紀末”,就是上世紀末,就算是2000年吧,不僅要提出“共同富裕”的問題,而且要“突出地”提出,而且要“解決”。
以上就是鄧小平給出的“共同富裕”時間表。“本世紀末”已經過去十年,但2011年畢竟離我們不遠。我們期盼著這一輝煌時刻的到來。201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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