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8日 星期一,對中國百姓來說是一個值得紀念的日子,阜陽養育、政府謬用的無惡不作、十惡不赦的貪官張治安在安徽省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被判處死緩。
之所以在這里說是一個值得紀念的日子而不說是一個值得慶賀的日子,是因為像張治安這樣一個罪大惡極的貪官,本應被判處死刑卻被玩弄法律的安徽官場蛀蟲聯手操縱只判死緩,是民意和正義的失敗,雖然張治安被治罪了,但仍然不是民意與正義的完全勝利,所以沒有值得慶賀的理由!
為官一方,不思如何為轄地百姓謀福祉,卻在毫無監督的前提下揮霍納稅人的公共財產為自己及其屬下修建豪華辦公樓“白宮”,并且操弄權柄,索賄受賄,打擊陷害異己無所不用其極。這樣的人能夠堂而皇之地在中國的大地上當官,既是共和國的悲哀,也是共產黨的恥辱!這樣一個潑皮無賴能夠當上地方政府的一把手,同樣暴露了政府官員任用制度存在重大缺陷!從張治安的個案看整體,沒有民主、沒有監督的政府一把手在官位上的為所欲為在我國很長的一段時間內還會持續存在,政治體制改革還任重道遠、人民選票的力量和人民主導國家意志目前還是奢望!
張治安囂張地一人一個秘密授意既可以教舉報自己的不識時務者全家分別遭遇被捕、治罪、丟官、罷職、冤死獄中,何等血腥?何等殘酷?幾近白色恐怖!
張治安囂張地一人一個秘密授意既可以教治下的公檢法司按照自己的意志任意編造罪名逮捕、治罪不利于自己的人,何等難以想象?何等超乎尋常?幾近一人獨尊!
堂堂一個大國的舉報人保護制度在失卻監督的權力面前薄勝蟬羽。舉報人鋃鐺入獄并疑似被自殺的殘酷現實警醒并考驗著全國人民的愛國熱情和家國意識。
現在,通過張治安案的法院判決和罪行認定可以確定,遭其陷害致死的舉報人李國福系原阜陽市泉北貿易區管理委員會經濟貿易發展局局長兼安曙房地產公司董事長。李國福以舉報信的方式舉報阜陽市潁泉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張治安受賄、賣官、違法亂紀問題。最終不但未能阻止或糾正被舉報人的違法亂紀行為,卻迎來自己身陷囹圄并冤死獄中。李國福所舉報的受賄、賣官、違法亂紀問題幾乎均被法院一一認定,那說明李國福的行為是正當的、正義的,是為人民群眾快速清除害群之馬親力親為并殫精竭慮的。那么,李國福的舉報內容幾乎完全被認定和證實,他的家人與他一起卻為之付出了慘重代價,他自己為之付出了一人只有一次的寶貴生命!那我們的國家和政府有什么資格和權力不授予他人民英雄的無上榮譽呢?
還讓我們期待什么?
阜陽白宮書記事件回顧:
白宮書記案初審:
安徽蕪湖中院答記者問:http://news.qq.com/a/20100208/0026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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