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強自稱17年唯一開支是嫖娼(圖)
核心提示:文強的庭前筆錄稱,他平時吃、穿、行、用,基本都不需要自己花錢,唯一支出是嫖娼,自1992年以來,在嫖娼上花了12萬元。
昨日,文強涉黑案進入第三天公開審理。質證從文強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開始。文強家庭3090萬余元財產、支出以及其中1060萬余元來源不明財產的證據,都由公訴人逐筆舉示。文強家總共擁有房產16套,遍布重慶主城。妻子周曉亞買保險就用了近240萬,此外還四處放貸甚至多地藏錢。
這些財產,勾勒了文強從1992年從巴縣縣委副書記調任重慶市公安局任副局長,到案發(fā)的17年間“財富之路”,3000余萬元中,犯罪所得占五成多,合法收入僅占一成。
綜合本報記者倪志剛 傅天明 《京華時報》報道
昨天的庭審,文強單獨出庭對檢方的證據進行質證,其妻周曉亞并未出現在法庭上。面對法庭,文強多次稱,“家里的錢都是周曉亞管,家里好幾套房子,我都不知道,家里究竟有多少錢,我也不知道,讓我質證,我能說什么呢?”
公訴方的指控稱,文強家庭財產共計3094.465511萬元,其中,文強犯罪所得折合人民幣1625.1464萬元,文強及其家庭成員能夠說明來源的非犯罪所得折合人民幣406.492045萬元,其余的1062.827066萬元財產,文強不能說明來源。
庭審過程中,檢方的舉證非常詳細,其折合3000余萬元的財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保險股票以及查扣的文物、金銀首飾等物品。僅查扣的貴重物品,價值就達547萬余元。檢方還現場出示了查扣的這些貴重物品照片,當展示在法庭上時,庭下旁聽席就傳來一陣驚嘆:哇,這么多東西?。?/p>
訴辯雙方對于文強被扣押的物品,諸如手表,煙酒等來源問題存有分歧。公訴方稱,這個是屬于被告人舉證的范疇,已經給了文強幾個月的時間,但是一直沒有說明合理的來源。就此文強的辯護人楊礦生向法庭建議,再給予文強時間列出清單,說明來源,被法庭采納。
錢哪去了
買房:最貴的仙女山別墅造價160萬
文強妻子周曉亞之前稱,文強家只有8、9套房子。然而昨日公訴機關指控稱,文強的房產升至16套。從文強夫婦在重慶渝北、渝中、沙坪、南岸等區(qū)的房產來看,遍布重慶主城,其中,價值最高的一套屬仙女山修建的別墅,造價160萬元。
周曉亞供訴稱,16套房產中,位于渝北區(qū)黃泥磅正和花園的房子,系用其表弟名義購買,加上在瀛丹集團預定的渝中區(qū)和渝北區(qū)的兩套房子,3套房子都是背著文強買的。而這3套房子,其中兩套現在都變成了爛尾樓。
文強則辯解說,16套房產中包含了曾經在單位時,分配的經濟適用房和集資建房,除此之外,大部分房產,自己不曾見過。文強的辯護律師稱,單位為了給領導干部福利所分配的房產不應該算到其中,這并非文強自己用錢購買所得。
那么周曉亞為什么背著文強買了這么多房子呢?檢方列舉周曉亞的證言稱,是擔心文強和自己離婚,所以“留條后路”。之所以記得這么清楚,是因為周曉亞喜歡用筆記本記賬,每一筆“進賬”都有記錄。
投資:文強收藏名酒,老婆炒股、買保險、放貸
檢方稱,文強家有21個銀行賬戶,有存款90萬余元,另外還花費了238萬元購買了四份保險,并投資了十余萬元在股票市場,這些累計計算達343萬余元。這些投資大都受益很差。
此外,文妻周曉亞也四處放貸。其中包括借給美容院老板45萬元、借給房地產開發(fā)商50萬,包括家里的鐘點工,也向其借了8萬元等等,這些借款累計達155萬元,包括借給文強的弟媳謝才萍50萬元。除了放貸,周曉亞也在周紅梅的介紹之下,參與了包括護坡工程、開辦工廠等七項投資,總計為308萬元。
對于公訴方當庭出示的證據,文強表示,這些家里的投資,基本都是“第一次聽說”。
在檢方出示的證據中,文強家的貴重物品已經梳理清晰。36件工藝品、60余幅字畫、24支手表、9件文物、56件首飾和181件酒,其中包括價值364萬元的張大千的青綠山水畫、佛頭、價值31萬元的唐卡和歷史上的8大名酒等,總價值564.365萬元。另外,還查到已經轉移他處的一塊11萬元的勞力士名表。
文強表示,從其家搜出的東西,他認可,對價格,則不認可。他說,大家都知道他喜歡收藏酒,歷史上的八大名酒、十大名酒,只要缺什么,自己都會想盡辦法買到。
嫖娼:付給強奸罪涉案女子12萬“嫖娼款”
檢方出具的證據顯示,文強在擔任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的17年(1992至2009),工資的收入總計是47.3萬元,其妻子周曉亞的工資收入總計為34萬元。同時,其裝修三套房子共計136萬余元、購買兩輛汽車34萬元的支出也被認定合法。
對此,文強表示,在重慶期間的工資收入除去基本工資,還有績效津貼以及破案獎金等收入,“每次破大案,都是有獎金的”文強表示,當初就在這個法庭(五中院審判庭),審理張君的時候市里的領導曾當場拍板“給了5萬還是10萬的獎金哦”。
文強的庭前筆錄稱,他平時吃、穿、行、用,基本都不需要自己花錢,唯一支出是嫖娼,自1992年以來,在嫖娼上花了12萬元。
檢方宣讀這段筆錄后,文強提出了異議。就此文強當庭表示,“如果你們說這是嫖娼款,我倒是樂于接受的,但是你們不是說這是給被我強奸的女子的么?”
藏錢:蓄水池、辦公室藏錢近千萬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文強有現款2000余萬,取自魚塘。昨天,公訴方的舉證稱,有近600萬元的現金來源并非魚塘,而是在其一個遠房親戚的樓頂蓄水池。
周曉亞的弟弟周澤新證言稱,自2005年起,姐姐周曉亞就將部分現金交給其保管。2009年6月,周曉亞知道文強要出事,就讓他把錢轉移。檢方舉證稱,根據查扣清單,共從蓄水池中起獲人民幣110余萬、港幣113萬余元、美元57萬元以及少量歐元和澳元。檢方指稱,2005年和2007年,文強先后將辦公室內裝有41萬元的紙袋和裝有270萬元的旅行箱交給下屬黃代強和袁元代為保管。
新聞鏈接
“最富黑老大”陳明亮一審獲死刑
文強充當其犯罪團伙保護傘
昨日上午,重慶市三中院對陳明亮等34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販賣、運輸毒品罪,行賄罪,故意傷害罪,賭博罪,非法拘禁罪7項罪名數罪并罰,判處陳明亮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團伙組織者馬當獲無期徒刑,雷德明死緩,周勇死刑。宣判后,陳明亮、雷德明、馬當等14名被告人當庭表示要上訴。
據法院審理查明,2001年9月,被告人陳明亮、馬當、雷德明等人合伙在重慶市渝中區(qū)設立重慶大世界酒店有限公司云夢閣俱樂部。陳明亮、馬當、雷德明采用拆分云夢閣股份利益拉攏等手段,糾集、網羅一批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閑散人員,以云夢閣和大世界酒店為據點,組織大量婦女賣淫,獲取大量非法收入;在澳門從事洗碼活動,非法組織境內私營企業(yè)主到澳門賭博,獲取巨額傭金。
此外,該組織還從事販賣、運輸毒品行為。通過強索債務和插手糾紛,獲取非法利益。該團伙以非法持有的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等兇器進行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暴力犯罪活動。團伙組織者馬當,曾向文強行賄1萬元,文強充當了云夢閣俱樂部的保護傘。
其余團伙成員分別被判處17年至9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庭審時,因被告人袁代林身患嚴重疾病,法院依法裁定對其中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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