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子對羊說:“在叢林里就得按叢林法則游戲規矩辦事,我吃掉你是理所應當的,我比你強大。”獅子吃掉了羊,又對狼說:“我也得把你咬死。”狼問:“為什么?”獅子說:“不咬死你,你會搶我的食物”。對羊對狼來說獅子是強大的,叢林法則是弱肉強食,只講殘酷,不講合理與公平。
就象那個《黔之驢》的好事者一樣,吳市場、茅于軾等輩,把“叢林法則”引用到了我們中國,所不同的是,那個好事者把不知所以然的驢送到了老虎的嘴里,而他們是引進兇猛的獅子吃善良的羊。他們折騰一番之后,把社會分成了成功人士和弱勢群體兩大群體。于是奇跡出現了,百分之零點四的成功人士占了中國的百分之七十的財富,百分之九十九點六的弱勢群體只占了百分之三十的財富,。按照叢林法則,后者拿什么去和前者竟爭?市場經濟是資本主義經濟,在資本主義社會里,資本是戰無不勝的。那百分之零點四的人肯定是獅子,那百分之九十九點六的人最大的一部分是羊,也就是廣大勞動人民,還有一部分是中小資產階級,他們也就是狼了。面對如此肥壯的獅子,羊和狼只有被吃掉的份兒,連反抗的能力都沒有。
由此類推,獅子要世代為王,而羊和狼只能世代是獅子口中的肉,把獅子養得更肥。最殘的是羊,連說話的權利都沒有,獅子不允許他們說話,狼還可以爭辯兩句。
我喜歡看《動物世界》,但非洲大草原上的地動物之間的弱肉強食,相互殘殺,卻讓我毛骨怵然。可那是動物界的規律,怎么非要拿到中國這個名稱特色社會主義國家人的世界來呢?原來引進者、鼓吹者就是獅子。獅子喜歡這么玩,羊敢反對嗎?
我屬于那百分之九十九點六人群中的一員,而且是一只羊。嗚呼,哀哉!
弱勢群體,中國的新名詞之中的這個龐大的群體,該好好想想曾經為什么做過主人,那時有叢林法則嗎?有獅子嗎?誰敢吃你?我現在變成羊了,就常常想起做主人的日子。然而我想得最神的還是羊都變成大象,那獅子的叢林法則就只有見鬼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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