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牛“黨性保證”不知行賄的廣州官員
“美華”2009年11月27日發表文章《廣州官員操縱賭球》(詳見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22/200911/116381.html)中,直呼其名批評賭球背后者廣州市體育局長劉江南。
11月底,事件還僅在一定范圍內流傳,劉還試圖給“楊旭賄賂操控賭球事件”打馬虎眼,“我們體育局當時并不知情,因為按照中國足協的規定,體育局作為體育行政部門,是不能直接參與職業俱樂部的管理的”,“是個人行為還是集體行為,我不敢妄加評論”,“現在出了問題,不能全部抹殺過去的成績,涉及人和事由客觀公正的處理”。整篇講話,沒有一句是承認主管部門的失職、瀆職甚至介入,沒有一句是作為廣州足球頭號掌管人,對丑聞有任何承擔管理責任的表態。情何以堪?
在此指出:
一、廣州市足協是廣州市體育局主管的事業單位,主管“廣藥”足球隊。犯案人楊旭2006年被派到廣藥俱樂部當副總經理。難道不是“直接”參與管理?袁偉民在擔任國家體育總局局長時,還兼任中國足協主席,不是嗎?再者,如果每位領導都以“當時并不知情”做擋箭牌的話,廣東省委書記可否以“并不知情”對陳紹基案表態?中央可否以“并不知情”對陳良宇案表態?誰犯罪會事先讓你知情?
二、楊旭犯案,各種疑點已證實他不是個人行為,不是說他“拿了錢還要打點其它人嗎”?體育局領導有無人被“打點”呢?一個人的行為可以驅動中國足壇賭案嗎?
三、如果以“過去有功”,就可以寬恕現在犯罪,那么對劉青山、張子善如何?那些服禁藥的奧運冠軍、亞洲冠軍呢?
之后劉江南一直在托關系找人,希望媒體少報道廣州官員賭球的內容。南方報系和《廣州日報》記者們當然知趣配合。官僚霸道,無視民意沸騰。
然而,紙總是包不住火,公安部連中國足協副主席兩人都捉了。央視 1月27日 在《焦點訪談》節目更是炮轟廣州體育局官員,廣州市一片嘩然。央視總算抓到源頭了。劉江南見風頭火勢如此猛烈,只好一反 11月26日 的強硬態度,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真沒想到會有這樣的結果。現在這種情況,我已經無話可說了,只能是做錯了事情,就要勇于承擔責任。”
對于記者挑明楊旭交代經高層決定賄賂150萬人民幣時,身為楊旭行政上司的劉江南把線劃的更開了:“我劉江南以黨性保證,楊旭絕對從來沒有和我提過這類事情。這樣看來,廣藥俱樂部的假球就是俱樂部行為,和上次的性質完全不一樣了。由于體制的關系,我們沒法介入職業俱樂部管理,要不我肯定不會同意他們這樣干。”
劉的回答,等于間接認同了央視調查和疑問,也證實我們11月27日文章的發問是有道理的。而十七屆四中全會的“以堅強黨性為保證”,本是期望能改進和加強新時期黨的作風建設,沒想卻被參差不齊的官員濫用,不禁悵矣。哪一個貪官污吏不是在被紀委約談時說“以黨性保證”他沒有這個那個的?陳良宇說他“黨性保證”不知道秘書手下干壞事,你會信嗎?
好個“勇于承擔責任”?怎么承擔呀?劉局長先生。
下臺自然是最恰當的承擔,否則像南勇、楊一民這兩位你多年足壇朋友,等被公安相關請去談話就太遲了。再者,為了2010年11月廣州亞運會的清白和榮耀,你劉局長應宣布自行請辭,因為你還掛了個亞運會籌委會副秘書長職位。試想,如果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前,北京國安足球隊出現賭球,成為國內外媒體熱門話題,北京市領導劉琪肯定會讓北京體育局長下臺,以免惹出更大的事件,以捍衛北京奧運的清白。
廣州人民對當局挪用納稅人200多億人民幣去挖馬路、修墻面,施工擾民,“迎亞運”早已是怨聲載道,無比氣憤,都知道這些形象工程又產生一批新貴富翁,體育局官員也撈個缽盤灌滿。
除非廣州體育局長劉江南能提出令人信服的證據證明沒有貪腐,否則就立即下臺以平民怨!
更多精彩,參閱www.meihehua.com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