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晚小品一定要求是喜劇小品。既然是喜劇,就一定要有諷刺的對象:可以是某一類人,可以是某一種社會現象,也可以是人的某一種行為——只要這個對象是大家普遍認為值得諷刺的,那么就一定會獲得人們的認同,就是所謂的“共鳴”。
總之,只有這個諷刺的對象找對了,喜劇小品也就成功了一半。
《捐助》中雖有五人出場,但記者二人可忽略不計,其余三人,趙本山是一個年收入只有一萬五千元的普通農民,卻能夠在面對別人困難時捐出三千(占其全年總收入的20%);在得知自己多捐的時候,沒有討回,而是千方百計的掩飾。他是一個精神高尚的農民。他的親家王小利因為趙本山的失誤搭上自己的全年種地收入,是一個意外遭受損失的普通農民。而孫麗榮是一個家庭貧困,又面臨孩子上學難題的不幸的婦女。在我看來,這三個人在我們的社會上大量存在,無論哪一個,都不具有什么諷刺意義,和值得諷刺的地方。相反,都是或值得尊敬、或值得同情的人物。
從情節上看,小品的矛盾從趙本山刷錯卡引起,不但搭上自己全年收入,而把親家的也搭上了,即使他出去借錢給了親家,自己來年的生計怎么解決呢?這種捐助豈不相當于不會游泳的人下河救人嗎?趙本山和劇本的創作者看來并不關心劇中的趙本山,有人關心,瞧,我就關心了。
所以我認為,小品中無論是人物,還是人物的行為,都不應該作為喜劇人物出現——也就是不該作為諷刺的對象。
讀到這里,大家可能認為我下的結論是:《捐助》是失敗的,搞錯了諷刺對象。其實卻不然。
我不認為趙本山“搞錯了”諷刺對象,就是說,我認為這三個人不該被諷刺,而趙本山卻認為應該諷刺,而且應該大諷特諷。原因也很簡單,大家都熟悉一個叫“仇富”的詞,但對“歧貧”這一詞可能比較陌生。然而在事實上,在當今這樣一個無處不充滿著存在歧視的時代里,“歧貧”才是真正的“主流”需要。
一個戴著三十年前的破帽子,連個銀行卡都不會刷的傻瓜;一個穿著邋遢的破帽襖,閉門家中坐禍從天上來的倒霉蛋;一個目光呆滯,話都說不利索的背運“寡婦”;一根肉串喝八瓶啤酒,都窮成那個德行了,還捐錢呢,而且笨得刷個卡刷得“里面就剩點利息了”……當這些元素組合在一起時,在某些“精英”的眼里,一定是:太好玩了,太逗了,太可笑了,太搞了!
毛澤東《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里提出過一個問題,就是文藝應該為什么人服務?趙本山通過小品《捐助》很好的回答了這一問題:為精英服務,為有錢人服務,為特權階層服務。這不但是趙本山本人作為“精英”群體中的一員從自發到自覺的過程,也完美的適應了“春晚”的要求。所以對于小品《捐助》來說,趙本山及其創作群體找準了諷刺的對象,迎合了“精英”群體歧視弱勢群體的心理,他的創作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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