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不能讓生殖器決定一個人的命運
作者:知原
筆者于去年(2005年)七月份寫的一篇拙作《攪亂中國的幕后黑手——變相世襲制》,可能是由于深刻地揭露了當今中國的現實問題,從而在網絡上流傳的很廣。此文于2006年1月19日被鳳凰網刊登于首頁(文章標題被改成了《中國的變相世襲制》;最近,我偶然搜索發現,聯合早報等知名網站也轉載了此文,但文章作者卻變成了“南京 啞然”,并且只攫取了文章的前半部分,強烈鄙視!),并引起了眾多網友的激烈爭論,其中有兩個評論很不文雅,但卻極有趣的諷刺了這種現象:
“政治世襲,就是生殖器決定制”
“政治世襲,實際就是憑你老子的那泡精子”
確實如此,“政治世襲,就是生殖器決定制”,“政治世襲,實際就是憑你老子的那泡精子”。但是這種“生殖器決定制”、“老子的那泡精子”有遺傳學依據嗎?
據我所知,人的身高和體力確實是有遺傳學依據的,因為就我看到的科學資料,人的身高遺傳因素要占70%以上。根據我們的生活經驗也可得知,人的身高、身體強壯、體力確實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父母的遺傳因素,父母長得高的其子女往往也很高,父母長得強壯的其子女往往也長得強壯。這雖然不是絕對的,但多數情況確實如此。
然而,如果我們說對于動物的生存來說,體力是其最重要的“能力”的話,那么對于人類來說,最重要的卻不是體力而是“智力”。人類與動物的最大區別就在于人類擁有較高的“智力”,而動物卻只有十分低級的智力。貓、狗、猴無論你怎樣教它、啟迪它,一輩子都弄不明白鏡子里面就是自己;黑猩猩雖然能從鏡子中認識自己,但卻無論如何也學不會“打結”。而“照鏡子”是人類幾個月大的嬰兒都會的事,“打結”也是幾歲的幼兒能會的事。這說明人類的智力與動物的智力是有天壤之別的,只有人類才形成了“記憶系統”與“思維系統”的雙向度的分離,并且是以“思維系統”為主導的;在黑猩猩等靈長目動物那里,“思維系統”只是相對于“記憶系統”而言的單向度的獨立,并且是以“記憶系統”為主導的;而在狗、猴、貓等動物那里,并未有獨立的“思維系統”,“思維系統”是內含于“記憶系統”中的。
簡單的說,狗、猴、貓等動物只具有“模仿”的“智力”,黑猩猩等動物則具有“再思”的“智力”,只有人類才上升到了“反思”這種高層次的“智力”階段。
如果是比“體力”的話,很多動物都會強于人類。但是如果比“智力”的話,幾個月大的嬰兒可能就會強于除人類之外的所有動物。因此對于人類而言,一個重要的問題是,人的“智力”在多大程度是取決于遺傳因素?因為這個問題將決定一個合理的政治制度將多大程度上取決于血緣關系,將應由“生殖器”來決定。
根據我們的生活經驗和知識經驗,我們很容易發現人的“智力”是很少取決于遺傳因素的。一個明顯的事實是,偉人的后代很少具有他們父輩的智力,偉人的后代的平均智商并不一定比平民百姓的后代的平均智商高。愛因斯坦的后代就不是愛因斯坦,孫中山的后人并不比平民大眾的后人強多少,盡管他們可以借助于其父輩的聲望而更容易出人頭地。另外,同一個父母所生的子女智商也并非完全一樣,有的甚至差異很大。
為什么大自然在人類的最重要的特征——“智力”上并沒有采用遺傳的方式呢?我認為這個問題和高級生物都是采用的有性生殖,而沒有采用無性生殖是一個道理。無性生殖可以完整的保存生物的基因,但卻只有低級生物采用這種方式,高級生物都是采用的有性生殖這種便于破壞原有基因的完整性的方式。
這個問題如果弄懂了其實并不奇怪,無性生殖雖然可以保存基因的完整性,但卻不便于生物的進化;有性生殖雖然破壞了原有基因的完整性,但卻便于綜合兩種異質基因,從而有助于兩種異質基因在重組后經過自然選擇而進化。
同樣的,人類的“智力”這種最重要的特征,如果采用遺傳的方式,雖然這樣可以保存父母的“智力”,但卻無助于人類“智力”的進化。相反,人類的“智力”如果采用基因重組這種方式,雖然這樣不能保存父母的“智力”(其表現就是,智商高的人的子女的智商并不一定高,智商低的人的子女的智商不一定就低),卻有助于人類的基因在重組后經過自然選擇而進化(這種基因重組的重要性不是對單個人而言的,而是對人類整體而言的)。
事實上,我覺得人類政治經濟制度中的“世襲制”十分像生物的無性生殖,而“民主選舉制”和“科舉選拔制”則非常像生物的有性生殖。“世襲制”雖然能夠比較好的保存原有的政治經濟秩序,卻無助于新的政治經濟秩序的構建;“民主選舉制”和“科舉選拔制”雖然常常會破壞原有的政治經濟秩序,卻有助于在“重組”中構建新的更好的政治經濟秩序。
上面我們已經論述了“世襲制”是不具有生物學依據的(如果“世襲制”具有生物學依據,我會認為中國西周時期的那種血緣關系與政治經濟關系合一的制度是最好的制度),因此這種制度對于人類社會而言是十分有害的,我想人類社會之所以從“世襲制”轉向“民主選舉制”或“科舉選拔制”正是因為這個原因。
我們知道,古希臘的政治制度經歷了這樣三個階段:王政→貴族→民主。王政階段就有很強的世襲性,貴族階段已有一定程度的減弱,到了民主階段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那種政治領域中的世襲制。同樣的,中國古代的政治制度也經歷了一個逐漸削弱或廢除世襲制的發展過程:夏商周時期的世襲制→秦王朝的軍功爵制→漢晉時期的察舉制→隋至清時期的科舉制。
到了現今,政治領域的“世襲制”已經基本消滅,但我們不能因此太樂觀,因為現實告訴我們,“世襲制”雖然已經消滅了,但是“變相的世襲制”卻依然可以泛濫,并會嚴重地危害我們的生活和國家的發展。曾有網友指責我的《攪亂中國的幕后黑手——變相世襲制》一文中不應該在“世襲制”前面加“變相”二字,我想在這里解釋一下,加“變相”二字主要是為了用詞準確,我們不能為了揭露一些社會問題而不顧詞語的準確。
“世襲制”和“變相世襲制”雖然有很多共性,但兩者還是有實質區別的,它們的區別是:“世襲制”是有法理依據和民心依據的,即被國家法律認可和民心認可的,是通過“明規則”運行的;而“變相世襲制”則是沒有法理依據和民心依據的,是通過“潛規則”運行的。
當然,有人可能會對民心認可“世襲制”不能理解,人民怎么會認可“世襲制”這樣的制度?要理解這個問題其實也很容易,我們只要想一下,現今有多少人會不認可父母應該將財產世襲給其子女這種“財產世襲制”?我敢說現今90%以上的人會認可這種“財產世襲制”。人們現今普遍不認可的只是“權力世襲制”,是諸如局長、科長、主任這樣的職位也可以世襲的制度。但是如果我們設身處地的思考一下,如果我們是生活在中國古代的西周時期或西方的中世紀,我們中的90%以上的人也同樣的會認可“權力世襲制”的。
我的《攪亂中國的幕后黑手——變相世襲制》一文主要是討論當前的“權力世襲制”問題的,所以我特意加了“變相”二字,是在強調當前的“權力世襲制”是沒有法理依據和民心依據的,只是在通過“潛規則”運行。但如果是討論當前的“財產世襲制”的話,我是絕對不會加“變相”二字的,因為在現今,“財產世襲制”是有法理依據和民心依據的,是在通過“明規則”運行,并不存在所謂的“變相”。
正因為在現今,只有“權力世襲制”是沒有法理依據和民心依據,而“財產世襲制”是有法理依據和民心依據的,所以現今的社會還沒能完全擺脫“世襲制”、“生殖器決定制”的影響,還是一個“半世襲制”、“半生殖器決定制”社會。
因此,我們不僅要反對政治領域的“生殖器決定制”,同樣的也應該反對經濟領域的“生殖器決定制”。一個人的命運不應該由他的父母的“生殖器”(世襲制)來決定,而應該由他個人的先天素質和后天努力來決定,國家的政治經濟制度應該保障這種公平競爭,而不是阻礙這種公平競爭。
最后,有兩點需要補充說明一下:
1、本文討論的核心問題并不是什么生殖器問題,而是世襲制是否具有合理性依據的問題。生殖器決定制只不過是借用網友的評論語諷刺一下世襲制而已,因此請大家不要將注意力集中在“生殖器”上。我的觀念是由于人的最重要的能力——“智力”主要取決于基因組合和變異(這一點很明顯,即使同一父母所生的子女,智力也并不完全一樣),而不是取決于遺傳,所以世襲制不具有合理性依據。因此,世襲制應當廢除。
2、本文雖然認為人類應該繼基本廢除了權力世襲制之后,進一步的廢除財產世襲制,但并不是說筆者就主張馬上應該完全徹底的廢除財產世襲制。財產世襲制畢竟是當前社會的一個重要根基,如果貿然廢除而又不能立即找到一個好的替代方式的話,肯定是會引發很多問題的。但我們目前可以做一些減輕財產世襲制的危害,以及為人類未來廢除財產世襲制奠定基礎的事情。比如,從理論上駁斥這種制度,打破人們的成見,即讓人們認識到財產世襲制的危害,以及廢除財產世襲制是人類未來發展的必然趨勢和當前西方發達國家正在進行的事;實行免費教育、公平教育,讓每個人不會因為家庭的貧富而造成巨大的差異;建立公平的社會競爭體制,讓窮人不會因為先天的貧窮而難以參與競爭、難以流向社會上層;增收高額遺傳稅,以減輕由于財產世襲而帶來的巨大不平等;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讓窮人可以免去由于家庭的貧窮而帶來的后顧之憂;等等。事實上,這些事情是很多發達國家已經做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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