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制度何異于“市場”經濟?
基本觀點:“市場經濟”等于“資本經濟”。
而“商品制度”則不等于“市場經濟”或“資本經濟”。
其根據:“資本”以雇傭勞動為前提,
而“商品”以交換為前提。
“資本”本身是商品,但,“商品”只能在一定的條件下————“勞動力成為商品”的條件下,才會成為“資本”。
我們說毛澤東時代的經濟制度是“商品制度”:
一、由于生產力不夠發達,決定了工農、城鄉、腦力勞動與體力勞動差別不可能短期消除,也決定了產品交換(主要是工農產品之間以貨幣進行交換)仍然存在,因而“商品”必然存在。所以,毛澤東時代必然存在商品買賣、等價交換、等級工資等等。一句話,得拿錢買東西。
二、(一)毛澤東時代,局部的單位、甚至是地區由于走資派或官僚主義者階級掌權所導致的假社會主義真官僚資本主義的存在,決定了局部的單位里、甚至某一地區出現資本主義復辟現象,出現表面掛著“按勞分配”招牌的實質的“雇傭勞動”現象,但這并不能改變毛澤東時代整個社會的社會主義性質————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按勞分配+包括“四大”等權利在內的勞動階級管理國家、軍隊、企業、文化、教育、學校等勞動階級的革命專政。
從決定事物性質的矛盾的主要方面來講,毛澤東時代, “雇傭勞動”是被整個社會勞動組織主體排斥的、打擊的、非法的現象,也即是說,在全國范圍內,至少是大多數的城市、農村----工廠、人民公社里,已消滅或近乎絕對的消滅了“雇傭勞動”。工廠、公社里的每一個成員,領導者、被領導者,勞動地位、勞動關系是平等的,執行的是按勞分配的原則,一句話————是社會主義的生產關系。領導者必須要帶頭勞動,起先鋒模范作用。否則,其他的勞動者可以用“四大”的權力批判他,造他的反,甚至經過一定的程序罷免他,趕他下臺。另外在那個年代,國家機器的明確任務,就是堅決消滅“雇傭勞動”。
(二)在肯定這個基本原則的前提下,也必須明確,毛澤東時代,一些個工廠、人民公社里的確存在變相了但卻具有“實質”意義的雇傭勞動————60年代,L、D修正主義路線甚囂塵上、大搞“計件工資”、“計時工資”、“合同制”、“物質刺激”、“利潤掛帥”、“獎金掛帥”時,在執行這個路線的工廠、公社里,就實際上存在了“雇傭勞動”。勞動階級只是空頭上的“生產資料、勞動產品”的“所有者”,真正的所有者已成為走資派或官僚主義者階級————黨內資產階級或曰官僚資產階級。這也就是“社會主義社會是階級社會、社會主義社會存在階級斗爭、資產階級就在黨內”的理論根據。
所以,1964年,毛澤東對陳正人寫的關于洛陽拖拉機廠四清運動的調查報告作出重要批示:
官僚主義者階級與工人階級和貧下中農是兩個尖銳對立的階級。
這些走資本主義道路的領導人,是已經變成或正在變成吸工人血的資產階級分子。
這些人是斗爭對象,革命對象,社教運動絕對不能依靠他們。我們能依靠的,只有那些同工人沒有仇恨而又有革命精神的干部。
管理也是社教。如果管理人員不到車間小組搞三同,拜老師學一門至幾門手藝,那就一輩子會同工人階級處于尖銳的階級斗爭狀態中,最后必然要被工人階級把他們當作資產階級打倒。
這個批示,直到毛澤東1976年逝世前,仍作為“重要指示”下發各級黨組織,并在報紙顯要位置刊登。
實際上,一個工廠、一個公社,一旦出現了官僚主義者階級(或官僚主義者階級分子)執掌大權的情況,或一個工廠,一個公社,出現了執行修正主義路線的“走資派”掌握了大權的情況,那么,這個工廠、公社的勞動者,就實際上已經成為事實上的為“官僚資產階級”服務、供其剝削的“雇傭勞動者”。
所以,毛澤東在文革中多次強調,“相當大的多數的企業的領導權”沒有掌握在馬克思主義者手里(有請哪位網友給提供一下毛主席這條語錄的出處),實際就是說,沒有掌握在工人階級自己手中———這就是資本主義復辟的現實危險性,這就是發動文革的歷史必然性、政治合法性。為了防止復辟,只能動員群眾起來革“走資派”、“官僚主義者階級”的命!
不然的話,一旦修正主義者——黨內資產階級(即走資派、或走資派與官僚主義者階級的聯盟)利用其權力、擴大其“路線”的影響,將前邊的那個“相當大的多數”變成為“多數”、“絕大多數”,到那時,就意味著修正主義上了臺==資產階級上了臺(資本主義和平復辟)!
當然,修正主義者還可以利用其權力、擴大其“路線”影響,突然襲擊,發動政變,攫取政權,然后利用上層建筑自上而下改變工廠、公社的勞動組織關系、生產分配關系,進而根本改變經濟基礎的所有制性質(林彪如果上臺可能就是如此)。
所以,他反復強調,“工人階級必須領導一切”!必須對資產階級全面專政(這里尤其強調上層建筑領域里的“無產階級”專政————工廠、公社的領導權就屬于上層建筑)。
50年代末,毛澤東讀蘇聯<政治經濟學教科書>的談話中就指出:“這里講到蘇聯勞動者享受的各種權利時,沒有講勞動者管理國家、管理軍隊、管理各種企業、管理文化教育的權利。實際上,這是社會主義制度下勞動者最大的權利,最根本的權利。沒有這種權利,勞動者的工作權、休息權、受教育權等等權利,就沒有保證。”
這也完全符合毛澤東“思想路線政治路線的正確與否是決定一切的”的這個根本觀點。
(三)總之,毛澤東時代,當時的政權是要明確、堅決、實在、千方百計消滅“雇傭勞動”這一“資本經濟”(市場經濟)的大前提的,并且與那些處于劣勢、弱勢、防守地位、千方百計企圖以各種名目保護“雇傭勞動”的修正主義者——黨內資產階級始終進行了你死我活的斗爭。斗爭中,“消滅‘雇傭勞動’”的一方,在毛澤東時代始終居于優勢地位————始終保證了路線的貫徹,始終掌握著最高權力。“保護‘雇傭勞動’”的一方,則始終被壓迫、被專政,同時,始終在反抗或裝死或不自覺的卻是實際的假擁護真抗拒————以積蓄力量等待最后反擊的最好時機。
所以。毛澤東時代,從整個社會經濟制度來講,其定義只能是社會主義計劃經濟體系下的商品經濟制度。而非以雇傭勞動為前提的資本經濟或(市場經濟)制度。
三、關于“市場”:大家知道,狹義的市場,是指商品交換的具體場所——市場或商場,廣義的市場,是指商品交換關系的總和。
毛澤東時代的經濟制度是社會主義生產資料公有制條件下屬于國家計劃經濟體系的商品交換制度,自然,無論狹義的“市場”、廣義的“市場”(實際指受價值規律支配的商品供求關系)都存在。
但這里的“市場”,其內涵或外延根本不等同于“市場經濟”的“市場”。“市場”經濟的“市場”,指的不是狹義的“商品交換的‘場所’”,實際就是指資本主義制度的商品自由買賣、自由流通(資本自由流通)體系————所謂的“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等等。
這里,無產階級專政————曾經的組織成為國家的統治階級的無產階級對本階級所有的“社會資源”(或曰“生產要素”)的“配置”“功能”————實際就是對生產資料的所有權、處置權、分配權、收益權等等被所謂的“無形”的“市場”剝奪了!
果真是被看不見、摸不著的所謂的那個神通廣大的“市場”剝奪了嗎?!
天大的騙人的鬼話!!!
在此之前,曾經的組織成為國家的統治階級的無產階級對本階級所有的生產資料的所有權、處置權、分配權、收益權等等統統被曾經的篡奪了無產階級專政領導權的走資派(或官僚主義者階級)奪走,變成了其作為新一代的資本家階級的資本了!
這個所謂的“市場”經濟的“市場”,是新一代的資本家階級們進行“資本”博弈大戰的“市場”,同時也是新一代資本家階級為那些昔日的“曾組織成為國家的統治階級的無產階級”提供的給這場剛剛拉開大幕的資本血腥大戰充當被嬉戲的“西班牙斗牛”角色的“肉搏”市場!
當“曾組織成為國家的統治階級的無產階級”在奔波一天求職無門卻聽到“只不過是從頭再來”的謊言時,當“曾組織成為國家的統治階級的無產階級”為新興的民營老總當牛做馬時,當“曾組織成為國家的統治階級的無產階級”從官營、民營的成功人士那里獲賜了一張笑臉、多點了兩張鈔票,自謂比那些揀菜葉、蹬三輪兒的昔日弟兄活得滋潤而小有滿足時,他們可會想到“資本來到世間,從頭到腳,每個毛孔都滴著血和骯臟的東西?
在“市場”經濟==“資本”經濟這架絞肉機面前,無產者除了聯合起來,就不能擺脫為“資本”殉葬的可悲、可恥的命運!
“不是戰斗,就是死亡;不是血戰,就是毀滅。問題的提法必然如此”。150多年前的馬克思曾經引用一首詩里的這句話告戒處于社會全盤改造前夜的人們。
好了,現在,我們還是回頭,回到“商品”制度、“市場”經濟的話題上來。請各位尊敬的讀者允許我以1976年毛澤東說過的原話作結。我所做的這些努力,不過是力圖對毛澤東講過的這些的話語盡己所能的作出符合原意的理解而已。
文章錯誤的地方,歡迎批評指正。
A 列寧說建設 沒有 資本家 的資產階級 國家 ,為了 保障 資產階級法權 。我們自己就是建設了這樣一個國家,跟舊社會差不多,分等級,有八級工資,按勞分配,等價交換。要拿錢買米、買煤、買油、買菜。八級工資,不管你人少人多。
B 毛主席說:我同丹麥首相談過社會主義制度(注:毛主席在一九七四年十月二十日會見丹麥首相包羅.哈特林時說過, 總而言之 ,中國屬于 社會主義 國家,解放前跟資本主義差不多,現在還實行八級工資制,按勞分配,貨幣交換,跟舊社會沒有多少差別,所不同的是 所有制 變更了)。我國現在實行的商品制度,工資制度也不平等,八級工資制等等,這只能在 無產階級專政 下加以 限制 。
所以,林彪一類如果上臺,搞資本主義很容易,因此要多看點馬列主義的書.
C 關于理論問題,毛主席說:列寧為什么說對 資產階級 專政 要寫文章,要告訴XX,XX把列寧著作中好幾處提到這個問題的找出來,印大字本送我,大家先談,然后寫文章.要XX寫這類文章,這個問題不搞清楚,就會變修正主義.要使全國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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