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文規定,工人階級是社會主義中國的領導階級,是社會主義公有制企業的主人。但“著名”經濟學家們卻認為只有出資者才是企業的主人,勞動者并非企業主人,并試圖從企業制度上完全取消工人階級企業主人地位。在這種“主流”話語的引導下,“勞動關系”被正名為“勞資關系”,并從此概念出發,要求職工轉換身份,即從“企業人”轉移為“社會人”。這種主張的鼓倡者和實施者們聲稱,“企業人”是對企業(單位)的依附,沒有擇業的自由。他們宣揚市場經濟中,勞動力必須自由流動、自由競爭。他們所謂職工“企業人”的身份是對企業(單位)的依附之說,實際意在割斷工人階級同企業的關聯,而其所謂要使職工由“企業人”轉移為“社會人”,乍看起來,確使職工有了所謂的擇業自由,而實質上只不過是使工人擁有了出賣自身勞動力的自由而已。當今中國工人階級出現貧困化、無權化、弱勢化、邊緣化、分散化的現象,就是“主流”經濟學家推導的以資為本的“改革”的結果。針對這種狀況,張勤德及其同志們憤而對之進行批判,反映民眾呼聲,表述民眾意愿,反對權貴資本,捍衛工農民眾在社會主義中國的主人地位。
黨的四項基本原則是被明文載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而這些年來,經過“主流”學者、“精英人物”們的鼓噪,馬列主義愈益邊緣化,人民民主專政實即無產階級專政受到嘲弄,社會主義發展方向被丟棄,共產黨的領導地位也受到嚴重挑戰(在“西山會議”上已有人在宣布中國共產黨為非法組織,并明確提出“臺灣模式”、“多黨制”等主張了)。針對這種狀況,張勤德及其同志們憤而對之進行批判,捍衛并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以求中國在社會主義正確發展方向上不斷繁榮富強。
僅從以上三方面來看,受到“高級律師”鄭勝利先生指控的“張勤德現象”,其實不過是張勤德及其同志們為護衛《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而同違憲者、反憲者展開的一場斗爭。
是護憲,還是違憲乃至反憲?這不能“不爭論”!
鄭勝利先生身為“高級律師”,難道不知應遵守并自覺捍衛《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嗎?那些“主流”學者、“精英人物”不是侈談什么“憲政民主”嗎?怎么就肆無忌憚地公然踐踏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起來了呢?!
執政諸公,直面現實,且先不要忙著學習那“創新”出來的“重要思想”,先認真學習、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并對那些違憲者、反憲者作出依法嚴處吧!如此,當能有助于恢復以工農勞動者為主體的廣大民眾對社會主義的信念,有助于維系黨和人民政府在民眾心目中的形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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