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tài)》中有這樣一句話:
蔑視社會秩序的最明顯、最極端的表現就是犯罪。
在一個資源分配不公、貧富差距擴大、階級相處不睦的環(huán)境里,一定會爆發(fā)十分變態(tài)、暴力、恐怖的事件,整個社會基層的風氣氛圍也會戾氣深重。
因為一個被階級壓迫的社會現實所教育出的人,一定會在自己「有限的能力范圍內」去欺辱一切Ta能夠去欺辱的人或物。
美國演員克里斯·洛克曾在2014年接受《紐約雜志》采訪時,針對貧富差距給出這樣一段耐人尋味的評論:
如果窮人知道富人有多富,肯定會發(fā)生暴亂。
這番話也無意間道出了不平等研究領域面臨的關鍵挑戰(zhàn)。
波士頓大學會計學副教授吉爾·B·曼森也曾對此有過研究:
富人可能不愿讓我們知道他們有多富,想必是為了避免“暴亂”。但像我這種專門研究這個課題的人卻總在尋找更多數據,以及更好、更精確的方式來衡量貧富差距。雖然我不會鼓勵暴亂,但我的確認為,公民應該全面了解自己所在社會的不平等程度。
在我看來,最能揭示這一點的就是財富差距。
財富是一種積累,不僅受到目前收入的影響,還體現了之前幾年和之前幾代的積累。只有通過研究財富不平等狀況,學者、政策制定者和其他人才能設計最深入、最廣泛的措施來衡量富人與其他所有人之間的差距。
一個人擁有多少財富也可以更好地說明他享受的生活質量高低,以及掌握的機會多寡。這決定了投資于教育、金融資產和舒適生活的能力,以及退休之后的安全感。財富還可以降低對薪水波動或意外支出的擔憂。如果你擁有財富,面對更換熱水器或支付醫(yī)藥費這些意外花費時,你承擔的壓力肯定不像窮人那么大。
保守派哈德遜研究所(Hudson Institute)在2017年發(fā)布報告稱,最富有的5%的美國家庭在2013年持有大約62.5%的美國資產,高于30年前的54.1%。因此,另外95%的美國人的占比從45.9%下滑到37.5%。
哈德遜研究所報告截圖
因此,高收入家庭2013年的中位數財富(平均為63.94萬美元)達到中等收入家庭(9.65萬美元)的七倍,創(chuàng)至少三十年來最大差距。
更值得注意的是,不平等學者伊曼紐爾·賽資(Emmanuel Saez)和加布里爾·祖克曼(Gabriel Zucman)發(fā)現,在2012年,0.01%收入最高的人控制了22%的財富,而1979年這一比例僅為7%。
但如果只看收入不平等數據,就會看到另一幅圖景。例如,在2013年,收入最高的5%的家庭只獲得了美國所有收入的30%(相比之下,他們卻擁有將近63%的財富)。
根據美國智庫政策研究院報告,自1990年至2021年,美國億萬富翁的總體財富增長了十九倍,而同期美國中位數財富只增加了5.37%。
根據美國蘭德公司2022年數據顯示,過去四十七年,五十萬億美元的財富從美國社會底層90%的人手中轉移到了最頂層1%的富人手中。
雖然美國不是唯一一個在過去三十年財富不平等狀況愈發(fā)嚴重的發(fā)達國家,但它的情況確實比較突出。
美國最富有的5%的家庭的財富幾乎是美國中產家庭的九十一倍,在全世界十八個最發(fā)達國家中最差距最大。位居其次的是荷蘭,但比例還不到美國的一半。
而減稅、就業(yè)法案等將導致該問題進一步惡化。
這些法律的主要條款包括將個人納稅人的標準扣減額增加一倍,暫時把最高邊際稅率從39.6%下調到37%,大幅減少符合房產稅征收要求的家庭數量,并把公司最高稅率從35%降低到21%。
例如,收入最低的20%的家庭平均可以享受40美元的減稅,而收入最高的五分之一的家庭則享受5420美元。與此同時,最富有的0.1%的家庭將節(jié)省61920美元稅收。到2025年,最富有的人獲得的利益將增加到15.22萬美元,而其他人不會看到太多的變化。所有的個人減稅計劃將于2026年到期。
較富有的納稅人也將從新法律的其他主要條款中獲益。例如,研究顯示,降低營業(yè)稅最有利于富人,而適用于遺產稅的房地產減少則意味著財富累積將會增加。
稅法的支持者聲稱,此舉不會加劇不平等的程度,因為富人節(jié)約下來的錢會"涓滴"到其他美國家庭,也會抬高他們的水位……
然而,經驗證據表明并非如此。具體來說,通過減稅,將更多的錢輸送給富人,并不能改善經濟增長,反而會降低美國窮人的教育機會,甚至降低預期壽命——這一數字在2017年連續(xù)第二年下降。
這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美國底層社區(qū)的犯罪率居高不下。
根據美國全國健康狀況統(tǒng)計中心數據,2019年至2021年,美國人均預期壽命下降2.7歲,是二十多年來最低水平。
其中一大原因是低收入家庭和少數族裔,因貧窮、失業(yè)和缺乏醫(yī)療保健,受新冠疫情沖擊嚴重。
另據美國住房和城市發(fā)展部報告,2022年,有近六十萬美國人無家可歸,其中40%的人露宿街頭。
洛杉磯和紐約是美國無家可歸人口最多的城市,龐大的無家可歸群體也催生了衛(wèi)生、毒品、犯罪等隱患。
在《德意志意識形態(tài)》中,恩格斯還有另一句論點:
一切歷史沖突根源于生產力和交往形式之間的矛盾。
(相傳)亞里士多德也曾留下一句名言:
社會動亂都常常以‘不平等’為發(fā)難的原因,社會內訌總是由要求‘平等’的愿望這一根苗而生長起來。
從美國,看向中國。
自1981—2004年,全國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數從0. 278迅速上升到0.462,居民收入不平等程度擴大了 66. 2%;與此同時,以公安機關立案的刑事犯罪案件為例,1981到2004年間,全國犯罪率從89起/10萬人上升到363起/10萬人,增加了三倍。以公安機關受理的治安案件為例,自1986至2004年,全國治安案件立案率從104起/10萬人上升到511起/10萬人,年均增長速度高達9.2%;違法犯罪率從1986年的155起/10萬人上升為2004年的874起/10萬人,年均增長速度10.1%。
從犯罪數量上看,2001年至2005年是我國貧富差距正式突破基尼系數國際標準警戒線的時期,而根據國家統(tǒng)計年鑒公布的數據,這五年的刑事案件發(fā)案總量分別是 4457579 起、4336712起、4393893 起、4718122 起、4648179 起,年平均發(fā)案 4510897 起——而1996年至2000年全國刑事案件發(fā)案數分別為 1600716起、1613629 起、1986068起、2249319起、3637307 起,年平均發(fā)案 2217408起。
全國 2001至2005這五年的平均發(fā)案數,較上個五年的平均發(fā)案數上升103.43%,翻了一倍不止。
根據2008年第一期《社會學》(中國人民大學)的研究:
2000年時,認為收入差距是我國前四位嚴重的問題的領導干部占47.7%;到2005年,這一比例上升到75.6%;與此同時,認為收入差距是我國第一位嚴重的問題的領導干部所占比例由2000年的15.6%上升到2005年的37.1%,并且比例位居所有問題之首(排第一位)。
2000年時,我國城市71.6%的人認為貧富懸殊是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主要因素;到2005年,全國91%的人關注貧富收入差距擴大和社會分配不公問題,比例居所有問題之首。
中國和前蘇聯(lián)東歐社會主義國家的民眾對不平等的容忍度較低,在所有這類國家,都有九成或更多的民眾認為本國收入差距過大,都有80%左右的民眾認為政府有責任降低收入差距,兩個比例都比歐美國家高。
中國與美國的收入分配基尼系數非常接近,但美國人只有65%的美國民眾認為美國收入差距過大,而在中國,這個比例達95%之高。中國民眾有約75%的民眾希望政府采取行動來降低收入差距,明顯高于一般歐美國家(美國的這個比例不到中國的一半)。
我國社會正處在轉型期,由于社會財富的分配標準被打亂,但是另一方面新的標準又沒有迅速建立,相當一部分人追求財富的欲望迅速膨脹,但在價值觀念變動不居的社會環(huán)境中,他們“再也不知道什么是可能做到的,什么是不可能做到的”,“再也不知道哪里是應該停下來的界限”,導致很容易喚醒人們的不滿情緒和 “造反精神”。
隨著貧富差距的日趨拉大,富人財富的誘惑力往往更容易被放大,必然導致在參照對比中落后的人們滋生不滿情緒,一些人甚至可能因此而走上侵犯財產的犯罪道路,而平時不滿卻“沉默的大多數”則很可能在一個很小的突發(fā)事件(如群體性事件)中成為“憤怒的大多數”,做出意想不到的破壞性行為,從而危及公共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
還要看到,中國社會存在“為富不仁”的現象,影響很壞;同時中國文化中存在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傳統(tǒng),不少人對富人的看法并不好,仇富情緒在一些人心中滋長蔓延開來,加之一些地方官商勾結,人們往往將不滿情緒又更多地指向政府,對社會穩(wěn)定構成嚴重消極影響。
哈佛大學社會學系的創(chuàng)始人索羅金是「社會流動」領域研究公認的創(chuàng)始人,他認為社會流動研究是對社會結構的動態(tài)分析,是社會分層過程分析的重要領域。
社會流動可以被理解為個人或社會對象或價值從一個位置到另一個位置的任何轉變。
如果將個人社會位置的起點定義為個人的初始位置,將終點定義為個人的當前位置,比較先賦因素的影響和自致因素的影響,這種研究稱為代內流動研究;如果關注的是父代的社會地位與子女的社會地位間的關系,這種研究稱為代際流動研究。
流動性越高,社會結構越開放;反之,社會結構越封閉,即階級固化格局越穩(wěn)定。
階層固化必然是一種畸形的社會階層結構定型化,它是指社會流動競爭中,先賦因素相對于自致因素占據明顯優(yōu)勢、社會流動通道阻塞、社會跨階層流動趨緩甚至停滯的一種趨勢。
正常的社會階層結構,理應表現為社會各階層間的流動通道相互開放,各個社會群體之間形成一種成熟而穩(wěn)定的秩序。
但階層固化則明顯偏離了這一軌道,社會發(fā)展進程日漸被相對“優(yōu)墊”群體或強墊階層所控盤,并出現代際傳承之墊,而強熱階層則逐漸陷入邊緣化、底層化,貧困和劣勢地位也因之世襲。
2021年年初,世界經濟論壇發(fā)布了《2020年全球社會性流動報告》,其中給出了“全球社會流動性排名表”。
根據表單的一系列參考指標,可理解為社會階層躍升和降級的動態(tài)程度。
排名越靠后的國家,通常可理解為底層實現階層升級、突破現有階級狀態(tài)的難度越大,同時高階層群體們降落到下游的難度也越大。
排行榜顯示,北歐四國流動性最高,包攬了四強,美國排名第27,在發(fā)達國家中居于最后。
而中國則僅僅排名第45,很不幸地同兩個被休克療法和國資私有化忽悠瘸了的國家為伍——烏克蘭、智利。
這個報告最值得注目的就是給出了一個關鍵的說明:社會流動性與社會經濟的總體增長無關。
即:哪怕全社會的經濟總量是快速增長的,但如果上層階級的財富累積速度明顯高于社會平均財富累積速度,那么社會流動性會下降,整個社會的階級生態(tài)會趨于沉寂、固化。
說白了,就是縱使經濟總量呈現高速的規(guī)模性擴張,但“貧者愈貧,富者愈富”的現象也掩藏不住。
根據這個排行的一系列計分因素,中國能夠排到第45都得感謝一項指標:國民健康,中國達到了80.5分(百分制),居于絕對的世界前列。
這不得不感嘆,當今中國的醫(yī)療行業(yè),相比于金融、教育、部分能源和部分基建,恰恰是國家兜底程度比較高、私有化程度比較低的領域(盡管醫(yī)療私有化問題的嚴峻性同樣不容小視)。
以抗擊新冠肺炎為例,最危急的2020年,全年國家醫(yī)保出手12.3億保障患者免費治、全力救、一經出現陽性則全城零元測核酸——這都是公有制醫(yī)療體系為全民健康鑄下的保護傘。
但是在其他領域,如教育,中國的教育公平性僅得63.3分,這體現了中國當今教育行業(yè)嚴重的不公。
報告言簡意賅,中國中心城市和偏遠地區(qū)的教育質量完全不是一個層次。
「知識」一旦成為一種父業(yè)子承的門閥式私有遺產,或是某一固定群體才能消費購買得起的“特權商品”,那么社會的流動性也就無從談起了。
以上海華二初中、上海蘭生復旦中學等為典型的貴族學校,日復一日地“勸退”上不起該校的所謂“低質量家庭”,恐怕正是中國教育僅得63.3分的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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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曾在談英國工人階級的教育狀況時指出:
資本打造的所謂“自由競爭”,實際是窮人吃虧。因為對窮人來說競爭恰好不是自由的。
該報告關于教育還有一份數字:學校內的階級劃分。
也就是如果該國大學內所容納的階級越豐富,那么說明社會流動性越高。
很不幸,也很現實,中國在這一環(huán)僅得31.9分……
現代犯罪社會學理論無不深刻地指出:
一個社會只是貧窮或者只是富裕均不產生犯罪,但一個社會貧富差別懸殊就會產生大量犯罪。
所謂「犯罪」的本質,是“孤立的個人反對統(tǒng)治關系的斗爭”,是侵犯統(tǒng)治階級的利益和社會秩序,其最終根源在于一個社會的物質生活條件,并且會隨著社會物質生活條件的變化而變化。
這個道理,其實毛主席在《論十大關系》里就早已說得明明白白:
你要母雞多生蛋,又不給它米吃,又要馬兒跑得好,又要馬兒不吃草。世界上哪有這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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