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報》用了密密麻麻一個半的版面刊發了牡丹江中院關于李傳良貪腐案的公告:
公告顯示,李傳良案涉案資產超31億元,案發后扣押、凍結資金共計人民幣140987.522529萬元、查封1021處房產、查封土地、灘涂27宗、查封林地8宗、扣押汽車38輛、扣押機械設備10臺(套),凍結18家公司股權。
這一數字雖然仍然讓人震驚, 不過群眾已經“習以為常”了,就當是國足又輸了場球,畢竟前面發生過攜巨款外逃的廣州冼村“百億村官”案……
李傳良是黑龍江省雞西市原副市長,根據此次公告及四年前的通報,我們大致可以厘清一些時間節點:
2017年3月,正在鶴崗副市長任上的李傳良忽然辭去公職;
2018年11月15日,李傳良逃匿境外;
2020年9月,黑龍江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稱雞西市原副市長李傳良涉嫌嚴重違法犯罪,省監委依法對其進行監察調查;
2020年12月1日黑龍江省公安廳對其發布通緝令;
2024年10月11日,《人民法院報》整版刊發牡丹江中院關于李傳良貪腐案的公告……
筆者比較疑惑的是關于李傳良案的幾個關鍵點,屬實沒有看明白。
疑惑1:
2017年3月,李傳良辭任鶴崗副市長的時候,還沒滿57歲。
為官30余載的李傳良正值壯年、身體倍棒,卻突然辭職,這難道不奇怪嗎?更奇怪的是他的上級竟然準許他辭職,似乎也沒有及時進行必要的了解和調查,否則就不會有李傳良攜款外逃的事。
電視劇《人民的名義》里面的丁義珍可是在任上出逃的,真實世界里大部分外逃貪官也是如此,至少是已經離休了。
這就引出了筆者的第2個疑惑。
疑惑2:
辭職之后的李傳良,只忙了一件事,就是往國外轉移資產。
李傳良往境外轉移贓款耗時一年半,能帶走的都帶走了,最后順利逃出國門,不知所蹤。
一個職務級別還不低的前官員,用一年半時間轉移贓款,動靜不可謂不大,難道當地同僚就沒有一丁點發現?辭職的官員難道不受日常監督?
疑惑3:
《人民法院報》公告的李傳良被查封的個人資產顯示,其擁有各種豪車38臺,土地、灘涂27塊,林地8塊,機械設備10臺(套)……這些就不說了,就說說李傳良控股的18家公司:
這哪里是官員啊,就明明就是“企業家”!而且我們要注意公告措辭:“名下個人實際持有”!如此堂而皇之,正常嗎?
然后是李傳良的1021處房產,絕大部分在雞西,只有個別在北京及三亞!
一個人在一個城市擁有這么多房產,而且還不是普通人,而是一個在當地級別很高的官員,這難道就正常嗎?
雖然這些房產大部分是企業名下代持,但仔細觀摩不難發現,這些企業都與李傳良有關,甚至直接是其名下控股企業或控股企業的子公司。稍微了解一下,就很容易發現“貓膩”。
這么容易發現的“貓膩”,為什么在李傳良辭職的時候沒有被發現?甚至在李傳良外逃前都沒被發現?
疑惑4:
電視劇《人民的名義》里發生的事只是發生在了現實,而且現實是虛構難以想象出來的。
對比《人民的名義》里的丁義珍,李傳良能夠順利出逃能沒有人通風報信、一路護航?僅憑一個李傳良能貪到這么多資產?而且一直沒被“發現”?
從公告看,李傳良的部分資產不僅有他的親戚代持,還有其他利害關系人,其中甚至有李傳良管轄的企業,這里很可能又涉及到李傳良的下級:
那么,李傳良的31億涉案資產,是他一個人的,還是也在部分地幫更高級別的保護傘代持呢?調查應該還會繼續,筆者拭目以待。
一點希望:
李傳良的涉案資產超31億元,而案發之時雞西市2020年的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才33.7億元。這說明東北的“錢不好掙”只是對別人而言的,對于李傳良一類來講,雞西的錢簡直掙不完。
雞西在毛澤東時代曾經是我國東北最大的煤炭生產基地和煤機生產基地,擁有亞洲最大的石墨存儲量;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通過工業扶植農業,雞西人民在農業領域同樣創造過巨大的輝煌。
然而,這一切輝煌歷史隨著產業轉移以及私有化,一步步湮沒在歷史的塵埃中,而今的工農地位從九天之上跌到九地之下,人口大量流失……
李傳良的先富,靠的正是對人民資產上下其手!富了一個李傳良,又苦了多少雞西的工人、農民?“窮廟富方丈”遠比“富廟富方丈”可惡!
如此蛀蟲,理應受到最嚴厲的制裁。
筆者也期待給李傳良“打下手”的家伙們以及給李傳良當“保護傘”的家伙們,都受到最嚴厲的制裁,以告慰受到傷害的雞西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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