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科學領域有著突出貢獻的院士腐敗了,該不該查?該不該抓?凡是公職人員,只要他搞腐敗,都要查要抓,這是必須的。
據《中國青年報》8月13日報道:8月12日,海南省紀委監委公布了原海南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院長李井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的消息。
另據《奔流新聞》早在今年的3月17日報道:中國工程院院士、積水潭醫院原院長田偉,于2024年3月12日左右,因涉嫌貪腐,被帶走調查。
但是,我們必須要清楚的是,查處的不僅僅是一名院長,更重要的他們卻是一位院士。
這里我要說的是,某科學領域的院士被查與某些黨政官員的被查還有著很大的不同。
黨政官員手中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他們的,是讓他們用來為人民服務的,而這些人卻利用手中的權力謀取私利,貪污腐化。查處他們只有大快人心,沒有半點可惜。雖然培養一位領導干部也不容易,但是,查下去一個貪官,其空缺并不用擔心找不到人接替。
但是,對于一些手中同樣握有一定權力的院士院長,因其搞腐敗被查、被抓,人們的心理就有些不一樣的感受了。
一方面院士院長利用手中的權力謀取更大的私利,實屬可惡、可恨,被查被抓,罪有應得。
另一方面,凡能獲得院士稱號的都是在某個科學領域的領軍人物,是對國家和人民做出過突出貢獻的人,將這些人抓起來,畢竟對某一個科學領域來說,不得不承認是一大損失,有些太可惜了。
培養一位科學領域的院士,比培養一名黨政領導干部的難度絕對是不能相比的。而一位某科學領域的領軍人物也不是隨便有一個就可以頂替的。
比如,前面提到的海南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原院長李井泉。
據報道:李井泉既是一名醫療系統的領導干部,也是一名在臨床研究領域成就頗豐的醫學專家。公開資料顯示,李井泉,博士,主任醫師,博士研究生導師,落馬前還是熱帶藥物創新與轉化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國家惡性腫瘤臨床醫學研究中心海南分中心主任,中國抗癌協會腫瘤疫苗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海南省醫學會副會長,海南省醫學會外科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此外,他曾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海南省科技廳重大科技計劃項目、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各1項;參與衛生部“十五”國家科技攻關計劃項目1項、科技部“863”計劃項目1項。李井泉主要研究方向為化療藥物緩釋制劑遞釋系統的開發,此前曾探索個體化新抗原腫瘤治療性疫苗和新型化療藥物聯合治療的可行性,為胃腸道腫瘤的綜合治療和個體化精準治療提供新的策略。
中華醫學會放射學分會官網顯示,程英升重點專業領域為非血管、血管介入放射學和消化系統影像診斷學、分子影像學,擅長胃腸道金屬內支架成形術、血管成形術、腹部綜合影像診斷、分子影像診療一體化等。他曾獲評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上海領軍人才、上海市優秀學科帶頭人等。
還有中國工程院院士、積水潭醫院原院長田偉。
據報道:截止到2021年9月,田偉就主編了12部專著,發表了300多篇論文,主持制定了多項國家衛生行業標準和國內國際指南。憑借突出的科研成果,田偉也先后獲得了多項國家級和省部級獎項榮譽。
多位醫療行業人士告訴經濟觀察網記者,田偉在骨科領域影響力巨大,是這一細分學科中最著名的專家之一。
醫療領域的反腐敗以來,醫學專家因卷入腐敗而落馬的案件,此前已有不少先例。
就在不久之前,6月24日,據同濟大學紀委、上海市虹口區紀委監委消息,上海市同濟醫院黨委副書記、院長程英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同濟大學紀委和上海市虹口區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如此科研領域的領軍人物,因為利用手中的權力謀取私利而被落馬,這實在是太可惜,更重要的是我們醫療科學技術上的一大損失。
對院士的腐敗不查處不行,如果光說查處,不研究如何保護和預防腐敗也不行。
別管哪個科學領域的專家、教授和院士,基本上都該領域的科研領軍人物,都屬于國家的寶貴財富。國家與國家之間的競爭說到底都是人才競爭。
可我們的這些寶貴人才卻因為腐敗被查被抓了,怎么不令人唏噓呢?
在我看來,對一些手中握有一權力或擁有大量科研經費的科技人才,尤其是領軍人物,一是保護,二是監督,三是制度制約。而最好的保護是預防腐敗放在前面,不能等到出事了、腐敗了再去查處。
如果僅僅是一味地保護,而缺乏必要的監督,就談不上是真正地保護。
對那些真正的科研領軍人才,還是盡量地減少他們行政工作的牽涉,讓他們用更多的精力去搞科研。
讓院士當院長,不一定是一個好辦法,一旦他們擁有了絕對的權力,在全社會政治環境如此惡劣地情況下,同樣難免不被“圍獵”、難免不被拉下水。
提高有貢獻的科研人員的待遇是必要的,盡量地讓他們的貢獻與他們的收入相適應。
但是,科研人員、專家、學者、院士也是人,一旦他們擁有了權力、有了貪婪的欲望,如果又缺少必要的監督和制度制約,走向腐敗就難免了。
如何保護院士不發生腐敗,的確是值得引起有關部門高度重視的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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