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是西的問題暴露后,有一種輿論悄然流行,有人大談朱是西的功績,什么白河大道啊,什么鴨河水庫清淤啊,什么整治斷頭路啊,等等,細數他任上三年的功績。這里隱隱約約還有一句話在留言里不斷閃現:不可“落井下石”。
這個話你別以為俗,卻很有殺傷力。因為在我們中國,大凡進入民語俗諺的話,很能得人心。哪怕這個人是個十惡不赦的罪犯,但凡被執行法律那一刻,也會有人出來發幾句憐憫的話來。這是咱中國人的老習慣。
問題是對待朱是西這個人,該不該用“落井下石”這樣的詞匯。干了幾個工程算不算就是一個“好官”了。紀委公告雖然沒有披露他的罪行,但凡一經有關部門確定稽查歸案,就不是“喝茶”“談話”那么簡單的問題了。調查組調查了那么長時間,想必是已經證據確鑿。既然這樣,實際上這是一個已經被捕獲的“落水狗”,不是什么落井的失足者的問題。群眾的社會的批評,也就根本談不上什么“下石”的問題了。
是的,一個市委書記,在位如果一貫干壞事不干好事,恐怕他別說三年,連一年也干不下去。人民給你很高的待遇,無比信任你,如果你連修橋、修路的民生事也不干,或者連這樣的事情也干不好,還要你這樣的官干什么呢?恐怕早就被轟下去了。這里還說明一個問題,群眾現在對待干部的標準已經放得很低了,覺得你不管貪腐也罷,只要真的干活,老百姓就覺不錯了,如果社會認知這樣,那是更加危險的。有一種輿論,說貪點占點只要辦事也能夠容忍,總比不干事好。這是老百姓對待干部放在一個非常低的標準了,這才是各級部門值得大大警惕和反思的問題。
問題是,我們對待一個地廳級別的一把手,不能以修橋、修路這樣的低標準來評價,如果這樣來要求各級干部,恐怕這個標準也太低了。地廳級書記,是代表黨去領導一個千萬人口的大市,要確保這個地方權為民所用,心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特別是要確保這個地方的紅色江山不變色。這一點,才是黨對一個地廳干部的基本要求。恰恰在這個問題上,朱是西出了問題。
比如,朱是西是書記,當然是主管意識形態的,是第一責任人,在迷笛音樂節那樣的完全帶有西方腐朽思想的文化內容落根南陽時,居然沒有從意識形態的斗爭這個角度思考問題,而是主動以市委書記名義親自迎來送往,大加支持,不僅大加支持還要準備辦十年。這一點確實反映出他在政治敏感性上有很大欠缺。迷笛節是西方對我文化進攻,和平演變的一種方式和手段,這一點已經確鑿無疑的了。但是南陽卻大聲吆喝要辦十年,如果真辦十年,南陽會被糟蹋成什么樣子恐怕會成為一個顏色革命的試點了。
相反,朱是西在這個問題上站錯了立場,站在了助紂為虐的錯誤一方,并且還是蠻起勁,這就值得思考了。還有他大聲疾呼要為資本家當好“金牌店小二”,并把“為資本家服務”歪曲成就是“為人民服務”,這哪還像一個共產黨的地市級一把手哩?大是大非都分不清,我們一直把他當成黨的自己人,結果關鍵時刻他站在敵人那一邊去了,你說老百姓能不傷心嗎?
市委書記抓了幾個工程是多么突出的成績嗎?其實這是他應該抓的,本職工作而已。不知為什么,這些年老百姓說“一把手”工程,不管是縣委、市委、省委的書記們,對待工程有特別的興趣,大凡連帶工程的事情,都是書記說了算,按照我們黨的優良傳統,按照毛主席說的黨委會的工作方法,書記和黨委都是抓大事的。什么是大事,一個省一個地域的思想建設,人民的衣食冷暖,黨的隊伍建設,這才是最為根本的事情,但是現在的書記們不管地縣級還是省級,都是熱衷于抓工程。這一點,我看不用議論,大家都懂的。由書記愛抓工程,可以看出我們的黨風何以堪憂。在河南有些縣市,工程少怎么辦?找工程。比如,路兩邊的樹,他看著不順眼,東挪西栽,小樹換大樹,大樹換品種,這么幾換幾挪幾栽,便弄出很大動靜,買樹種栽樹包工程,居然也能弄出多少億來,老百姓對此苦不堪言。說挪來挪去,都挪進了有些人的腰包,聲稱一聽書記工程就害怕。都是民脂民膏啊!
是痛打落水狗而不是落井下石,這才是這場爭論的實質。既然他是落水狗,就要允許社會輿論批評。此刻的任何憐憫都是對違紀違法者的縱容,都是對人民群眾事業的不負責任,是糊涂,更是對壞人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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