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營經濟是什么性質,私有還有公有?為什么此類經濟以經營者命名而國有企業等公有制經濟卻以所有制性質命名?是要掩蓋什么嗎。
2公有制經濟是主體,為什么不出臺國營經濟促進法?普通民眾收入都下滑,他們最需要促進,是不是該出一個民眾收入促進法?
3前三十年公有制經濟從一窮二白、滿目瘡痍的基礎上取得了兩彈一星等國防科技成就,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工農業基礎系統,還打了幾場立國戰爭,尚且被某些人說成失敗崩潰,后四十年和平時代,四十年你們熱衷于搞的私有化經濟,到現在還需要促進,為什么?沒搞好還是失敗了?
4草案說什么民營企業家涉嫌違法犯罪需要被帶走調查時,公檢法機關需要選擇時機,不能耽誤生產經營,還要保護所謂隱私,那么一個農民涉嫌違法犯罪就可以在他正在勞動的時候將其帶走嗎?一個強奸犯被從女人身邊帶走,他們有隱私嗎?
5出臺各種政策為他們減負,他們還是搞不好,還說營商環境不好,但是包括醫保在內的許多收費項目逐年加碼,老百姓的叫苦聲你們聽見了嗎?能不能把富人的錢分給他們一點?
6國營企業和集體企業一遇到困難你們就改制,就賣掉,為什么私企遇到困難就促它?
7促私法算不算特權?如果這樣的待遇只給某一類人,這就是特權。在中國需要打造特權貴族嗎?
8還有讓私企和公企享受同等待遇,都說權力和義務是對等的,私企是否也履行了與公企一樣的社會責任和政治義務?
別以為私企經營不好是因為政府對它們照顧不周,而是因為我們的主體經濟減弱,如果不是公有制經濟做背景它們應該早就哀鴻遍野了吧。不信想想民國時期的私企,三十年代的美國經濟。只有我們的主體經濟強大了,其他的經濟才能活起來。
個人認為,如果認為國內經濟形勢不好,應該抓主要矛盾也就是經濟主體,像黨中央指示的那樣,做大做強公有制企業,讓普通百姓得到實惠,消滅“新三座大山”。老百姓富裕了,企業想不好都難。對于蛀蟲式的資本寡頭如恒大等死幾個也不算壞事。因為他們除了禍國殃民還非法壟斷了市場的各種資源,擠壓了良心企業的生存空間,甚至可以說這種黑心資本家企業要堅決打擊取締,死得越多越好。至于一般的私企要加強監管,大的可以考慮派駐黨代表或政委。督促私企守法經營,與工人分利才是最好的促進辦法。促進法應該在這方面下功夫。憲法規定公有制是基礎,是主體,公有制經濟這個地位任何人任何組織都不能侵犯,不僅如此還應該受到優待。優先發展。
做強做大主體經濟,加強監管次體經濟,優勢互補,劣勢互克才是正道。不要老想著哭鼻子要東西,蠶食主體經濟。如果主體經濟搞不好,市場的社會主義方向把不牢,即便出臺多少促私法都沒用,不信走著看。這就是一個普通公民對《征求意見稿》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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