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一個成語,叫懲惡揚善,很多人都認為這個詞語是說的兩件事情,然而在我?guī)资陙砣松?jīng)驗看來,尤其是這些年社會現(xiàn)實給我的認知得出,這個詞是一個遞進詞組,即只有真正的懲惡,才是最好的揚善!
這兩天,有一條新聞驚爆了人們的眼球,說一個警察打了一個僅僅讀六年級的兒童,剛開始爆出來,網(wǎng)絡上可謂是群情激憤,因為反差太強烈了,人民警察一直以來都是充當人民守護者的職責,怎么能夠?qū)τ谌罕妱邮帜兀坑绕溥€是一個孩子。可是,隨著事件的真相曝光,網(wǎng)友們幾乎一邊倒地偏向了那位打人的派出所副所長,而且,各地網(wǎng)友紛紛定制錦旗,送給了那位打人的警察同志。
這個事情,是一開始有網(wǎng)友發(fā)出自己訂購錦旗送給那位派出所的警察同志后,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在隨后的議論中,大家才知道,那個被警察教訓的六年級兒童,在學校多次毆打幾個三年級的孩子,隨后家長報了警,當警察趕到時,一邊向群眾做詢問查訪,一邊也控制了打人的孩子,然而在這個過程中,那個打人的孩子對自己所犯的錯誤完全不在乎,還跑開了,后來警察同志在四處尋找(抓捕)這個惡孩子的過程中,對于這個小孩有踢打的行為。網(wǎng)友們的說法,與公安機關發(fā)出的藍底白字幾乎一致。
最后的結果是,職務為副所長的警察同志被撤銷職務處分,這個處罰不可謂不嚴厲,因為那個小孩子僅僅就是輕微的軟組織挫傷而已。其實從流露出的視頻可以看出,那位警察同志也僅僅只是象征性的打了幾下,但是,這件事情輿論風向的轉(zhuǎn)變,可能出乎的那些處罰這名警察的領導的意料了,絕大多數(shù)的人,不僅認為這名警察同志沒有錯,相反還認為他是一名盡職盡責的好警察。
從媒體做的民意調(diào)查得知,有近九成的網(wǎng)友是站在這名警察一邊的,一個警察打了一個小孩子,九成網(wǎng)友支持警察,這到底折射出我們社會什么樣的問題呢?!
就這個事情在輿論和民意上出現(xiàn)了巨大的似乎與當下這種所謂的法制時代不相符的反差,我認為有關部門應該好好的作一番深思了,人民群眾到底向往一個什么樣的社會!
只要對當下社會稍有一點認識的人,內(nèi)心都有一個感觸,那就是今天的社會是一個惡人囂張,而好人艱難的社會,就從這件事情來說,如果不是家長實在沒有辦法可想實在找不到地方講道理了,能報警嗎?十來歲的小孩子打架淪落到要報警的地步,有一點社會閱歷,尤其是經(jīng)歷過毛主席時代的人,都會覺得這是一個悲哀的笑話,可是,今天的社會現(xiàn)實就是,一個六年級的小孩,打三年級的孩子,家長沒辦法,老師沒辦法,最后到警察也沒有辦法,警察希望給這個小孩子一點教訓,最終卻遭到了撤職的嚴厲處罰。
如果這個事情發(fā)生在毛主席時代,一般的處理情況是家長知道后,會帶著孩子找到欺負人家里去,與對方家長理論。而欺負人家的家長,一般情況下都會當著人的面,狠狠的揍一頓自己的孩子,然后再賠不是,這是毛主席時代社會中最常見的處理方式,那時這種事情,一般不會認為是老師的責任。而是會認為家長沒有教育好,但是,在今天這個社會,一般情況下要是去找欺負人孩子的家長,往往還是會碰一鼻子灰,因為現(xiàn)在的社會從上到下不講道理只會護短,就從這個孩子家長來說,自己家的孩子多次欺負別人家的孩子,家長會一點也不知道?就算是不知道,在最后知道了真相的情況下,又哪里來的臉皮把這件事曝光出來呢?(據(jù)網(wǎng)友說,視頻的曝光就是打人孩子的家長曝光的,其惡意很明顯,就是為了掀起輿論報復警察同志嘛),一個家長如果有一點點對于正義的追求,就應該知道自己家六年級的孩子幾次三番的毆打三年級的孩子是多么丟人的事情,只怕是自己都羞愧難當,因為顯得自己太沒有家教了,可是,現(xiàn)在的社會就可怕在,明明自己沒有理,卻還總是一副理直氣壯的模樣,這樣的事情在當下社會中似乎都已經(jīng)要達到一個司空見慣的程度了!
如今的社會,那些作惡的人總一副趾高氣揚的樣子,無論是霸凌同學的惡少,還是那些欺騙別人的奸商,還有那些貪官污吏們,它們在受害者面前總是一副無所謂的樣子,而受害者在社會中卻總是一副忍氣吞聲的模樣,這么多年了,不是事實嗎?今天的法律,事無巨細地考慮到了犯罪者的利益,卻很少站在被害者的立場去共情。就像這件事,有的理中客覺得那個六年級的惡童挺無辜,可是它們想過那幾個被多次毆打的三年級孩子無辜不無辜嗎?有人說,那也不能打,對,那就是好孩子老實孩子挨打就只能認倒霉唄?這個小孩子有什么懲罰手段嗎?就他家長那種德行,真有心想教育自己孩子的話,還會主動向社會自爆其丑嗎?它們根本就沒有覺得自己丑,作惡都理直氣壯的!
為什么大家這次一邊倒的站在了警察同志的一邊,就是因為我們的社會太缺乏懲惡機制了,而一個社會善行的被扼殺,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對惡行太縱容,懲罰太輕,當今社會,善被惡欺負得已經(jīng)奄奄一息了!
再回頭說起毛主席那個時代為什么讓大多數(shù)老百姓覺得風清氣正,就是因為社會中的惡行無處遁形,如果這件事情發(fā)生在毛主席時代,可以這么說吧,這個惡童的家長在社會中就別混了,走到哪里都會招致白眼的,而且其小孩在學校里也同樣會處處招致白眼,因為那個時代的人們對于善惡的態(tài)度表達就是如此鮮明,做好事大家稱贊效仿,做壞事大家抨擊鄙視,而今天的社會,各人都像龜縮在一個厚厚的烏龜殼里,社會中的善惡共識很難凝聚起來,但這件事表明什么呢,大家心中依然存在善惡共識的,只是有一種力量阻止了人們的表達。這種力量扼殺了人們的道德表達!
有一句話叫,德不孤、必有鄰,這位身為副所長的警察同志,顯然印證了這句話,但同時,也給了我們,尤其的那些制定法律和執(zhí)行法律的人應該深刻思考的一個問題,如果我們的社會法律帶來的顯著后果是道德的滑坡,是人們僅僅畏法而不敬法,那么法律對社會的安寧和睦真是起到了促進的作用嗎?
說來說去,最重要的是,如何讓法律真正的發(fā)揮懲罰惡的效用,法律不能有效懲罰惡行,那就是對善最大的傷害,今天的法律顯然在很多方面不能起到有效的對于惡行的制止作用,這方面的例子太多了,比如,對于越來越早熟的青少年,不能有效阻止其作惡,對于以彩禮之名斂財行為,也沒有有效的處罰,對于一些商業(yè)欺詐行為的處罰相比它們所獲取的利益如九牛一毛,對于貪腐的罪行懲戒不足以讓貪腐官員畏懼,對于罪犯的保護讓人不解,就像詐騙慣偷保護他們捂得嚴嚴實實的,這是怕他們在對其他人實施犯罪的時候更容易被識破嗎?!簡直都是匪夷所思的存在,罪犯的人權認真的去維護,而潛在的受害者卻不能有效保護,這不是邏輯顛倒了嗎?!
千言萬語一句話,對惡的縱容,就是對善的犯罪,千千萬萬善良的人民真切的呼喚重拳懲治一切惡行,那才是人民的期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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