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之死似乎業已成為一個不容回避的社會問題。前有江蘇大學一名大學生跳樓自殺,以及大連理工大學一名研究生實驗室自殺,而后,則緊跟著兩名蘭州高校的大學生在南京上班期間死亡。據警方所述,這兩名大學生的死亡系自殺身亡。
死亡的薛同學和陳同學就讀的高校為蘭州石化職業技術學院,他們與校方、中介方、企業方總共簽訂了就業協議書、安全承諾書、說明書等4份文件,而后離開學校,通過勞務派遣公司,南京景煌勞務公司,成功在位于南京的熊貓電子集團有限公司“上班”。沒幾天,就傳出了薛同學與陳同學死亡的噩耗:兩位同學在位于工廠附近的一家賓館里燒炭自殺,系一氧化碳中毒而死。
從陳、薛兩位同學遺留下來的物品來看,兩人并非安全意識淡薄才釀成了悲劇,這由其遺物得到了佐證,其中最重要的遺物有兩份:一份為律師函。律師函稱,薛同學在京東金融上多次借貸,被多次催收貸款后,仍舊沒有償清;一份為從陳同學衣服里找到的皮夾中抽出的遺書。遺書中,陳同學絕望地寫到:“我生活得很累”,“看不到以后生活的希望”〔1〕。陳同學和薛同學選擇死亡原因大抵在于:沉重債務無法償清,生活前途越發渺茫的、前進道路越發逼仄,外出上班讓他們更加觸摸到的市場經濟導致的殘酷現實,讓他們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心。
面對死者家屬“誰該負責”的追問,校方的反應頗為遲鈍,而且態度也模棱兩可。校方說,薛同學和陳同學在熊貓電子集團有限公司是在“頂崗實習”,而并非是在“上班”。但兩位同學的家屬并不承認這一點。家屬們稱,因為頂崗實習理應要讓學校老師陪伴,而且,所謂“實習”,中間卻突然冒出個中介,也即是“南京景煌勞務公司”來,著實令人難以相信。這是上班,不是實習,家屬們一再強調。原來,陳同學和薛同學死亡后,勞務派遣公司無法聯系到他們所在學校的負責老師(假設有負責老師的話),這才不得已聯系了薛同學和陳同學的家人。在這一過程中,南京上班的陳同學和薛同學一直與學校處于“沒有任何關系”的狀態里,而學校也回復家長說,兩位同學“失蹤”了。這也不錯,并沒有所謂的帶實習的負責老師的存在,并沒有所謂的帶實習的負責老師一直同兩位同學保持相對密切的聯系,故而,說兩位同學“失蹤”了,倒也是校方的坦誠說法。
這不是實習,這是上班,這是應該明確的。如果推測成立的話,蘭州石化職業技術學院大抵是與位于南京的景煌勞務公司達成了某種利益合作,校方以實習為掩護,負責向位于南京的景煌勞務公司派遣作為廉價勞動力的青年學生,景煌勞務公司則負責向熊貓電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輸送一大批可供盤剝剩余價值在校大學生作為廉價勞動力。如果假設成立,如此一來,三方皆可獲利,三方皆可盤剝一定階段內作為工人而活的在校大學生。據了解,在所有工人當中,例如在正式工、零時工、學生工等工人當中,學生工的處境是最為悲慘的,因為學生工相比于大抵受工廠盤剝的正式工,受工廠、中介盤剝的臨時工,還會受到所在學校的盤剝。不少學校事實上會參與到對學生工創造的剩余價值的分紅里,也就是學校為工廠、中介輸送學生工,會獲得一定的“管理費”。有的學校,一個學生會給該學校帶來每月1000元至1500元的管理費不等〔2〕。而且別忘記,學生還要給學校交學宿費,如果是民辦高校,每年的學費更多,要兩萬左右。所以,陳同學在遺書中大聲呼喊“我生活得很累”“看不到以后生活的希望”也就不難理解了。
掙最少的錢,受同樣的苦,尤其是薛同學還背負著京東金融的債務。生活看不到希望,按勞分配名存實亡,雇傭勞動制度仍舊榨取著勞動人民的血汗,街道上展開的紅布白字的“勤勞致富”事實上則成為了天大的謊言。大學生之死,是時代之悲哀。貧窮殺死了陳同學和薛同學,勞動與勞動對象分離,在工廠“勤勞”,只會讓老板更富,工人更窮。薛同學和陳同學在工廠的“勤勞”能讓他們致富,最終還清債務嗎?很難!到頭來,部分青年學生們在還沒進入到生產關系之前,一想到“找不到工作怎么辦”,“找到工作會不會天天熬夜加班”,等等,都不免得了焦慮癥、抑郁癥,都難免不像大連理工大學的那位研究生同學一般,由入學時的樂觀開朗,轉變到生命彌留之際的陰郁、絕望,只要“看不到以后生活的希望”的社會現狀仍舊如此,部分學生很難不會想到“一掛解千愁”來。
〔1〕現代快報
〔2〕新浪網,《未成年學生被送進工廠,職校每人每月可提成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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