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暴女性面對的不僅僅是一個揮著拳頭的丈夫,而是一個由性別不平等鑄成的牢籠,她們逃無可逃。
作者 | 山谷 圓蔥
編輯 | 子衿
美編 | 太子豹
微信編輯 | 侯麗
遭遇家暴,他們為什么不離開?
半個月前,演員蔣勁夫的日本女友中浦悠花在Instagram發布了一組自己渾身是傷的照片,臉部、胳膊、手上均瘀青發紫。據悉,從今年7月她與蔣勁夫同居起,就經常遭到對方的暴力對待,遭遇多次毆打,且被實施人身控制。隨后,蔣勁夫在微博回應,承認家暴:“我沖動的行為傷害了你和你的家人,不論什么原因,我都不應該動手”。
事態很快發生扭轉。隔日,蔣勁夫友人發微博斥責女方私德不好,被家暴事出有因。更為離奇的是,在蔣勁夫自首被捕后,胡歌、俞灝明、蔣夢婕等眾多演藝圈人士紛紛發文表達當初和蔣勁夫共事的情誼,堅定表示“無論如何我站他”,甚至說出刺耳的“一個巴掌拍不響”,令此事再度引發熱議。時至今日,蔣勁夫家暴案已經發酵了十余天。
明星家暴由于當事人公眾人物的身份,往往會一時成為焦點。而事實上,家暴并不只出現在新聞熱搜中,它似一只惡魔,藏匿在廣大家庭深處,吸食著愛的能量、生命的鮮血。在中浦悠花背后,還潛藏著一個人數龐大的家暴受害群體。調查數據觸目驚心:從2016年3月到2017年10月,中國境內僅僅由于家暴致死的案件就有533起,平均每天有1人死于家暴,致傷致殘更是難以計數了。
蔣勁夫家暴
許多受暴者是隱忍的,她們不敢發聲,不敢離開。據美國家暴熱線的統計,一個受虐者平均要經過7次的努力嘗試離開,才能真正離開一個施暴者。在學者佟新曾訪談過的34名已婚受暴者中,幾乎所有人都有過離婚的想法,但真正采取離婚行動的只有7人,多數受害者還是找到各種支持自己的理由,忍受著丈夫的暴力。
Ta們之中,有些依然在期待施暴者回心轉意,“他每一次哭著說絕對是最后一次打我的時候,我都真的以為那是最后一次了。”甚至而今發聲的中浦悠花,也曾對男友戒暴滿懷信心,“我曾一直很努力地想要幫你戒掉暴力,我們也曾一起正視并努力克制你的暴力……”還有一些在成功求助后,明知會再次受到傷害,但還是會選擇回到那段充滿傷害的關系中去,“離開他,我能去哪?我不知道還能怎么辦”。家暴中的婚姻,就像沼澤,越陷越深卻難以抽身。
有人不解,過不下去,分手不就好了?在不少旁觀者眼中,趨利避害是人的本能,離開就是對家暴最好的解決辦法,可為什么還有人會主動迎向痛苦、反復地陷入自我傷害?
遭遇家暴,Ta們為什么不離開?
離開,沒那么簡單
“‘他這么不好,你為什么不離婚?’、‘你是不是有受虐傾向?’這些話中都包含著對受害者的指責。”丁麗是女工組織“綠色薔薇”的負責人,平日協助工友組織過不少反家暴宣傳活動,在她看來,當有人問出“為什么不離開”的問題時,他并沒有去理解受害者。“每個人有自己的處境,別人在承受什么,TA的掙扎、TA的糾結、TA的壓力,不是你能想象得到的。”
在社工小A接觸過的家暴案例中,很多求助者遭到了嚴重的肢體暴力,有些會被掐住脖子,或是用被子捂住鼻子,但是這些家暴未必會在身體上留下明顯傷痕,所以很難取證。而且,因為沒有骨折、大量流血等嚴重創傷,在當事人傾訴、求救時,聽者常常意識不到這種家暴的嚴重性,而其實這已經到了危及生命的程度。
暴力只是表象,控制才是根源。一位奧地利詩人說,“暴力不是開始與一個人卡住另一個人的脖子,它開始于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說:我愛你,你屬于我”。家庭暴力的核心不是施暴者的脾氣好壞,不是家庭溝通的好壞,而是權力與控制。
外科醫生安嘉和家暴妻子 圖片來源:《不要和陌生人說話》劇照
通過控制受暴者,施暴者地位和力量得到證明,他們從中獲得愉悅的感覺。施虐傾向一般分為“統治型施虐”和“折磨型施虐”兩種類型。“統治型施虐”,即利用自己的權力來主宰他人。剝削他人的心理和實際資源。而“折磨型施虐“指的是對別人施加折磨,或者觀賞別人被折磨。往往,施暴者會同時展現這兩種施虐傾向,既想利用他人,又會因為他人的痛苦感到愉悅。
不過大多數情況下,施暴者們并不能意識到自己對于受虐者的依賴。只有在受虐方真的再也承受不了想要離開時,施虐者們才開始感受到“被掠奪一般”的驚慌,所以拼命挽留對方,甚至“跪在地上苦苦哀求,保證不會再有下一次”。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施暴者恰恰是因為覺得自己軟弱無用,才迫切地希望通過折磨與統治一個人,來證明自己的優越和力量感。一位被家暴多年的高知女性反映,“丈夫跟領導一起吃飯,他們領導一直在夸同事,他聽得膈應,飯桌上就喝多了,罵嗓了幾句,又被領導批評了,回來以后全把氣撒我身上。”家暴,有時是弱者在向更弱者揮刀。
另一方面,受暴者也非常依賴施虐者的評價來認知自我,他們會不自覺得將自己放置于施虐者的評價體系中,自己生活的快樂與痛苦、人生的目標與意義都由施虐者來定義。一位遭受家暴的女工,常被丈夫指責 “不賺錢”、“拖油瓶”、全靠自己養活,逐漸內化了對方的評判體系,因而出現深深的自我貶低、自我譴責情緒,覺得自己“沒用”、“活著沒有意義”。在《中國反家暴紀實》中,一位受暴者說,她常常一邊收拾家暴后凌亂的房間,一邊自責“他是有知識、有修養的人,他打我,會不會是我哪里做得不好?”
可以說,在一段充滿暴力的家庭關系中,受暴者和施暴者都失去了自己的獨立性。施虐者通過掠奪他人的自我,來形成抵御孤獨的方式,而受暴者則需要從施暴者哪里獲得認同與支持,獲得稍縱即逝的穩定與安全。
性別不平等的牢籠,困住了遭受暴力的女性
施暴者與受暴者之間,是控制和被控制的關系,也是男性與女性的故事。
據調查,在家暴受害者中,女性占了90%,30%的已婚婦女曾遭受家暴,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被家暴,而底層女性遭遇家暴的可能性更是中上層女性的4倍。在《沉默在尖叫》一文中,記者柴靜提到,在全國各地監獄中,女性死刑犯大多都曾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研究家庭暴力的香港學者梁麗清說,如果不從性別平等的角度去看這個問題,就無法理解為什么大部分家庭暴力的受害人都是女性,不是男性。暴力不是憑空而來,是男女社會地位的不平等,使權力的施加、暴力的使用成為可能。
男權社會把生產活動分成公領域和私領域兩個部分,并通過經濟上的不民主試圖把女性捆綁在私領域里。社會性別分工的機制為人們構想了一個固化的生活模式:男人負責參與公領域的生產活動,投入到經濟、政治的公共參與里;女人則負責在私領域勞動,并依靠在公領域賺錢的男性供養。也就是說,男性只需要在公領域拼命,而女性則既需要參與公領域的生產,又需要統籌私領域中的社會再生產,承擔無償的家務勞動。這是一個女性付出更多勞動時間,卻得不到和男性同等水平價值回報的世界,無法經濟獨立的女性只得依附男性存活,淪為被購買、被轉讓、被占有的物品。
在不平等的性別秩序下,男性權力不可避免地伸向女性的生活世界,反映在家庭中,男性權力通過控制和統治女性的身體、情感與思維來實現其統治。在充滿暴力的夫妻關系里,女性往往長期生活在父權思維的控制下,被教導必須完成家庭責任,當男性無法承擔起角色功能時,女性更是一肩挑起。男性施暴者在婚姻關系中,也擅長利用母職的責任、經濟上的弱勢控制婦女,使他們喪失重新開始或突破現狀的動力。
女工機構“綠色薔薇”的負責人丁麗分析道,許多受暴女性難以離開受暴者,一是因為經濟依賴,普遍男性的工資比女性高,而女性只能一邊帶孩子一邊做一些臨工收入很少,在經濟上主要依靠丈夫。二是因為放不下孩子,社會會認為養育孩子是女性的“天職”,可如果沒有了經濟來源,母親一個人根本無法養育孩子,而社會也沒能為單親母親提供更加靈活的工作崗位,對她們來說,邊工作、邊照顧孩子幾乎是“非分之想”。一位母親說:“離婚后,自己帶孩子,難養活,交給丈夫,又擔心他會打孩子。”另外,在傳統的觀念里,人們認為單親家庭對孩子成長不利,一些母親會覺得離了婚愧對孩子,沒能給他/她一個完整的家。
此外,很多女性考慮最多的不是“要不要離婚”,而是“離婚了,之后會更好嗎?”丁麗說:“有姐妹分享之前家暴離婚,后來再婚也遇到家暴!”盡管有些女性很勇敢地選擇離婚。但面對離婚后未知的風險,也有不少人會選擇將就。一位女工在采訪中說,“我在現有的家庭,我我知道你會對我家暴,但孩能在身邊保護孩子,我離婚了,他會對我的孩子、家人做什么?我不知道"因此,在許多女性眼里,維持婚姻可能是對自己影響最少的、最好的決定。但現實是,他們往往低估了家暴的持續性,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
正如參與家暴干預的社工小A所說,“許多受暴女性,他們所擁有的經濟資源、支持自己做決定的知識系統、支撐自己養育孩子的教育資源都太少了,根本不足以支撐她們做出離婚的決定。”她們面對的決不僅僅是一個暴力的丈夫,而是一個由性別不平等鑄成的牢籠。她們被繳了械,逃無可逃。
柴靜在采訪中問一位因家暴殺夫的女性,如果回到18年前的那晚,還會不會殺害家暴她的丈夫。她說,會,因為她至今也想不出除了殺害丈夫之外,更好的逃避家暴的方法。
“我們應當學會理解她們的處境,而不是指責她們‘為什么不離開’”。因為對置身男權社會的受暴者來說,單純的一句“離開”并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也并不代表一切的結束。
反家暴,她們在行動
既然受害者放棄抗爭,被迫離開,不應該成為人們所期待的家暴問題的解決方法,那受盡傷害的她們該怎樣做,才是正確的呢?
“找律師、找婦聯、告他”,在社工組織組織的反家暴相關討論上,社區里的女工們不假思索地回答。然而,當問題真正來臨時,她們口中的一切都成了紙上談兵,因為這些正式渠道對他們來說門檻太高、太不可信了。找律師?律師費出得起嗎?找婦聯?婦聯哪個部門?電話是多少?走過場的調解又是否有意義?是否會激發丈夫更大的怒火?仿佛有一堵高墻,砌在她們求援的手前。
還好有這樣一群人,就在她們身邊,正在努力做著家暴宣傳、家暴干預,指導受家暴者對抗她們所面臨的殘酷現實。于是我們采訪了幾位參與過反家暴宣傳、家暴干預的工作人員。
小娟是一位家住在工業區附近的女工,在家里,她是最卑微的那個,她時常被丈夫、婆婆,隨意欺負、羞辱,而丈夫對她的家暴,就像懸在她頭上的一把刀,不時毫無預兆地如疾風驟雨般到來,她已經被家暴這把刀,摧殘了不知多少次。
終于,小娟受不了了,在又一頓毒打之后,她決定暫時離開瘋狂的丈夫。在那個潮濕陰冷,剛下過雨的夜,無助的她躲到了橋底下,打開了反家暴組織“女工互助群”,在里面絕望地傾訴自己的遭遇,社工小A來到橋底下,找到了她,讓她到庇護所暫住下來。
通常,工作人員會對遭受家暴的女工進行一些對話上的引導,鼓勵她們爭取經濟獨立,不要依附丈夫。盡管工作人員勸她離婚,但小娟卻因為千絲萬縷的關系,無法離開她丈夫。她最終是決定采用寫悔過書的方式,讓他丈夫保證不再打她。工作人員也提醒她,有哪些東西可以寫在悔過書里,比如增加一些“承認家暴事實”的條目,以后如果出了事可以用作證據。最終,她還是決定拿著保護自己的“悔過書”重新回到家里,期待著能開始一段和以前不同的關系。
反家暴活動 圖片來源:綠色薔薇
反家暴組織的工作人員說,在面對受害者的求助時,她們首先會幫受害者理清情況,依據量表對家暴嚴重程度進行評估。還會教她們如何搜集證據,如何保護自己,告訴她如何找律師或是其它機構,幫她們降低求助門檻。也會提供力所能及的心理和行動支持,幫助她們自信自愛,依據現狀評估要采取的策略,為她未來的行動給出建議或者提供暫時的庇護所,或者與其朋友家人溝通,爭取她們對受害者的支持。
不過,正如小娟的故事一樣,作為陪伴者的工作人員并不能取代受害者本人來做出任何決策和行動,受害者的需求和情況千人千面,工作人員只能根據她們的個人情況提供幫助,不能一味的鼓勵她們決絕地離開,講不講述受害細節,如何處理與施暴者的關系,一切都要建立在受害者本人的意愿之上。
她們也曾嘗試過從施暴者身上出發進行干預,但往往會發現,處于支配地位的他們多態度強硬,拒絕溝通,有時根本不接電話,甚至還會威脅出來求助的妻子。
因此,除了家暴的個案干預,這些組織也會進行家暴的預防及宣傳工作,協助工人建立聯系緊密的社區,她們會組織活動,讓各自如原子獨立的女工圍坐一圈,團結起來,用各種手段讓她們了解家暴行為,相互討論、傾訴、鼓勵、出謀劃策,從群體中獲得力量。還會通過發宣傳冊,拍宣傳片,組織她們通過演出戲劇展示身邊的相關案例等視聽手段,直觀地增強人們對家暴的認知,明白“原來這就是暴力”。
社工組織“綠色薔薇”的負責人丁麗,就曾與女工一起自編自導自演戲劇《她們說》,母親的逼婚,領導的壓榨,丈夫的欺侮如細流般在這部戲劇中展現,而每一個令人辛酸的情節背后,都是女工真實經歷的寫照,也鐫刻著更深刻的社會性別文化問題。在丁麗看來,戲劇正成為了女工發聲的工具,發聲可以讓戲劇的理念內化演員們能從中認識到性別不平等的普遍性,爭取自我解放,即使她們不能理解這背后的深意,她們也能從戲劇中找到自我價值。
女工藝術節上演戲劇《她們說》 圖片來源:綠色薔薇
反家暴當然不能只靠身處弱勢地位的受害者的奮力呼號,宣傳不只是針對缺乏渠道自衛的受害者,而是針對一切潛在的施暴者和受害者,還有可能的旁觀者。這些組織會宣傳夫妻關系處理得好的男性,讓其他不會正確處理關系的男性明白“原來我也可以這么做”。也有組織通過媒體發布案例并分析背后的法律缺陷,文化現象,或者自己撰寫的相關報告,對大眾進行反家暴的公眾教育。
一位反家暴工作者說:“這次蔣勁夫家暴的事件,還是有很多明星為蔣站臺,也有很多網友評論說‘家暴是不對,但也看這女人做了什么讓他如此生氣’,這些都說明社會對家暴的認識還是不足夠的,流于表面的,對其背后深刻的性別歧視文化的反思不夠。”
現如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對家庭暴力法》已經實施近3年,社會對家暴的認識尚停留在相對淺薄的階段,各地方在落實法條上仍有和稀泥、流于形式、有關部門相互推諉等細節問題,讓受害者難以得到真正的理解與有效的幫助。她們迫切需要的,不只是社工組織的不懈努力,還是法條的完善落實和旁觀者的覺醒,以及整個社會系統達成家暴不是家務事的堅定共識。
中浦悠花選擇把家暴這件“家務事”曝光的行為本身,不應遭受人們的惡意指摘。相反,我們需要鼓勵中浦悠花的這種行為,要在全社會營造一個反抗家庭暴力的氛圍,為受害女性的發聲鋪平道路,而不是質問她們“為什么不離婚?”“為什么你會挨打?”。這樣,才會有更多的受害者愿意站出來為自己的幸福斗爭,而不是在家暴的漩渦中一次次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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