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媒體不斷傳來:某某樓盤大降價了,眾多業主們前去維權“要求退房”,進而打砸了售樓處。
表面看,這當然是過激行為、違法行為,無論損壞公共或私人的財物,都是違法的,都要付出代價的。主要責任人,除了經濟賠償以外,甚至要受到法律的嚴懲。
且慢,以上這些不過是從理論上這樣說,但在復雜的現實面前,就無法簡單下結論,更無法簡單粗暴地處理了。所以,盡管打砸售樓處的新聞時而出現,卻并沒有披露過官方對“打砸者”如何處理懲治的消息。
首先,我們不了解內情。不知道在業主買房時,開發商有沒有具體的違法違規行為,有沒有暗箱操作行為,有沒有欺詐或誤導行為……如果具有其中的一種不良或不法行為,再加之突然“大降價”銷售了,用大甩賣的辦法銷售了,業主維權就是正當的,就是合法的。這是大前提。
其次,假設開發商并沒有任何違章違約,完全是陽光透明的合法銷售住宅,業主是在完全認可、自愿的狀態下填寫的“購房協議”。那樣,看似完全是業主的問題了,是業主們既不“愿賭”,也不愿“服輸”了。這當然是正確的一般的邏輯思維。但是,這僅僅是站在一旁“看熱鬧”人們的思維或定論。
試想,如果我們任何一位是業主,任何一位是在一夜之間,幾十萬元打了水漂的當事人,十有八九就不會有以上的邏輯或思維了。十有八九也會跟上維權的大部隊,向開發商討說法了。
再次,就要涉及房產市場問題了。甭說買一套房需要幾十萬上百萬元的支出。需要幾十年的積蓄。一夜之間就縮水了,就打水漂了,哪個當事人不心痛。即使在集貿市場買幾斤果菜,花上三五十元,假設,一轉臉小商販就大甩賣了,事主還要與攤販理論呢,還要收回多支付的錢呢。
這樣的比喻不一定準確。因為樓市的虛高是個非常復雜的問題,究竟是誰把樓市推高的?其中的要素很多。把帳記在開發商一人身上也有失公允。
說到底,開發商愿意大降價嗎,愿意大甩賣嗎,這是在大氣候的強烈影響下,樓市的虛高達到了一定的極限后,不得已而為之,才大放血的結果。
最后,出現打砸售樓處的現象,也是樓市虛高到極點,突然跌落之時,出現的很正常的反應,很自然的現象。它雖然不是合法的現象,不是值得提倡或支持的現象,卻是不可避免的現象,符合客觀規律。這就是樓市泡沫在破裂以前,既是開發商的“陣痛”,也是業主的“陣痛”,更是整個特色社會的“陣痛”。一個躲不開的陣痛!泡沫突然爆破,一定會有倒霉的,這不很正常嘛!
樓市到底“虛高好”,還是“下降好”?利益不同,可以得出不同的結論。昨天,在天涯社區看到一個帖子,他認為重慶的房價不能下降。他說:重慶的樓市本來就很低,市民的資產水平本來就很低,一旦下降了,資產就更加縮水了。生活水平就會更低了。精神的支柱就會坍塌了。
無疑,這位寫手希望樓市的泡沫繼續存在才好,雖然虛高,但可以得到固定資產上的精神安慰。他代表了一部分人的意愿。再有,那些擁有幾套幾十套房產的人,當然不希望房價降低,那些依靠炒房生存,依靠收取房租生存者,當然不希望樓價降低。
希望樓市降低的,只有那些打工一族,只有那些種地一族,只有那些剛需的而又買不起房的一族!這就是,“屁股決定腦袋”的問題了。坐在不同的板凳上,就會有不同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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