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了李昌平同志的文章:《從“承包制”的制度條件,看兩輪承包到期后怎么辦?》感到,他是及時地關注到了中國社會主義農業的生產關系如何能夠從此健康、順利與工業新質發展的生產力協調發展的大問題。
農業與工業是中國經濟現代化的兩個輪子,是經濟基礎不可分割的兩個基本部類。而工農聯盟也是我們國家社會主義制度的基礎。所以,農業生產資料的所有制不僅是關系到我國社會主義四個現代化成敗的大問題。也是關系到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人民民主專政能不能得到鞏固的關鍵。是需要我們十分關注,并努力正確地解決好的。
這兩天又看到江宇同志的文章:《關于“民營經濟理論創新”的思考和辨析》,覺得這篇文章政策指導性很強。如果在改革開放之初發表,就可以使我們的民企在這幾十年的過程中少走許多彎路。當然現在發表也不晚,可以在理論上澄清許多離開馬克思主義理論的奇談怪論,可以指導民營企業走上一條與黨和社會主義相向而行的康莊大道。如果在農業上,也能有一篇運用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中國當前農業經濟的現狀,在生產關系和生產力相互協調的、聯系實際的、具有政策指導意義的文章,來指導我們農業今后的規劃就好了。
我覺得李昌平同志的文章,至少向我們指出了“包產到戶”在今天已經失去了它,發展農業生產的積極意義了。今后我國社會主義農業的發展要有新的切合時代特點的新規劃,這是需要認真思考的。
我覺得以下這些原則是必須遵守的:
1、我們新民主主義革命,實行土改的目的,是為了“耕者有其田”。就是使土地必須是歸勞動者所有,從此不能成為剝削的工具。根據這一原則,也就是意味著進了城的、不再從事農業勞動的人,就失去了集體農民的資格,也就不再具有集體農民的身份,參加集體的分配;
2、土地必須屬于在土地上耕作的農民群眾集體所有,不能作為私產進行買賣。如果土地可以作為私產進行買賣或轉讓,就必然破壞了“耕者有其田”的原則;如果使土地重新淪為剝削的工具,也就背叛了當年土改的初衷;
3、農民集體所有的一切土地、森林、河流、湖泊,都必須在基層黨組織的領導下,由集體農民自己當家做主,自主經營管理,按照按勞分配的原則,決定集體提留的比例,支配勞動所得,因地制宜,發展、壯大集體經濟,使農民在經濟上真正獲得獨立和解放,成為自己土地的主人。
不能讓集體民出租土地,由別人來經營土地,而農民自己還是去去替人家打工為生。如這樣就失去了當年土改的意義了;
4、不利于增加收入、壯大集體經濟的、關系國家經濟命脈的農業生產,如糧食生產等。可以采取國營農場的方式組織生產。農場員工,領取國家工資,收入可以不直接與生產效益掛鉤。這樣有利于他們提高覺悟,站在國家利益的立場,全心全意,節約成本,搞好生產。
總之,農業是一國之重,需要社會主義國家從所有制到生產的具體項目,都科學統一規劃、設計、安排,才可能與國家的新質生產力同步發展。
現在到2027年,還有三年時間。希望我們國家從理論到實踐,能夠科學總結我們建國75年農業發展的經驗、教訓,尤其是堅持集體經濟道路的先進集體的成功經驗,找到社會主義農業發展的科學規律。使我國社會主義農業在今后,走上一往無前、順利發展的康莊大道。
(來源:昆侖策網【原創】,修訂發布;圖片來自網絡,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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