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鄉鎮吹哨、部門報到”變為“部門吹哨、鄉鎮報到”
再結合觀察到的縣鄉現象,來探討體制如何運轉才能有效。
針對負擔重的問題,各級都在想辦法。從基層來看,負擔重有兩個方面:
一是基層如鄉鎮要與群眾直接接觸,為群眾服務是基本職能,而群眾的需求又十分復雜,做群眾工作并不容易。
二是上邊的要求高,尤其是隨著越來越多的條線部門開始從業務部門變成指令部門,或是為了行政攬權,或是為了避責,下發越來越多的命令、文件和要求。使得基層工作變得越來越多。
這就出現了矛盾:站在基層基本要求的角度,服務群眾是第一位的,出現群眾不滿意或群眾矛盾就被“一票否決”,如引發輿情或重大事故。所以,做好群眾的工作是一切工作的“中心”。
但是,上級部門的要求也越來越多、越來越嚴,部門動不動就約談排名,有時是組織部門或紀檢部門直接牽頭推動工作。這么一來,縣里幾十個的條線和局委辦,也變成了權力指令部門,它們下達的工作也成了“中心工作”。
條線要求落到基層,就變成了“中心工作泛化”:每一件事情都得限時完成,不僅要完成,還得排名。最終的結果是,部門下發的指令與基層實際定位不符合。鄉鎮既沒有那么多精力,也喪失了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職能——做群眾工作:將惠農政策轉變群眾的生活奮斗和治理參與,解決農民的急難愁盼,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和認同感。
站在基層角度,如果說群眾工作是“中心工作”,是鄉鎮的政治定位,那么,隨著各個條線從業務部門變成了指令部門與權力部門,就會造成行政對政治的損害。
這種部門權力化的直接結果是,基層幾乎所有的工作精力都是用于完成越來越多上級指令,縣鄉關系發生了變化,過去條線部門是為中心工作提供業務、技術服務與支持的,現在變成了對基層完成群眾工作的干擾。
各級工作越來越繞著部門指令轉,必然帶來基層將精力朝上,概括起來,條塊關系、縣鄉關系就出現了:從“塊塊吹哨、部門報到”轉變為“部門吹哨、塊塊報到”。
二、針對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的治理下沉改革
部門工作變成了中心工作,部門業務變成了行政指令,本質是用部門的合理性替代了全局工作的合理性。由于部門本身是從局部和專業考慮問題的,這也就造成了專業工作、業務工作的單兵突進,缺乏對復雜實際情況的考慮,基層被動配合這種單兵突進,與群眾實際不符或是工作方式太急,就出現了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
部門工作太多、部門要求太高,基層承接能力有限,各級都開始意識到了部門官僚主義的危害,也在嘗試改革,因此,就出現了各種人力物力下沉的推動。這是當前基層機構改革的一種動向。
三、綜合執法下沉改革的“悖論”
各地的改革方式不同,有的要求條線部門派人下沉到鄉鎮,有的是提高鄉鎮工作的待遇,有的是派駐專項工作幫扶干部,如“駐村第一書記”,等等。這些改革都是嘗試解決基層權小責大問題。改革的重點也是理順部門與基層的關系。
以鄉鎮綜合執法改革為例。經過一段時期,不少地區已經完成了鄉鎮綜合執法機構的設立,如成立綜合執法中隊,設置人員、成立機構、承接事項等。
鄉鎮綜合執法改革,要解決的問題是:過去國土、農業、水利、環境、市場等所有方面的執法權限,分布在不同的條線部門,這些部門向下開展業務,向群眾執法,距離很遠,很難到位。因此,部門就將工作向鄉鎮壓,出現違法或者因為管理不到位而引起重大事件,部門承擔責任,鄉鎮也得承擔責任。
其中,部門的責任是履職不力,鄉鎮是屬地管理帶來的責任連帶。
通過屬地管理這一條,條線部門將相關管理責任壓到鄉鎮,要求黨政同責,年初簽訂承諾書,平時天天下發文件,對工作進行考核排名。部門想辦法將工作壓力引向鄉鎮。
然而,鄉鎮的能力也十分有限。尤其是在涉及執法方面,鄉鎮更是不擅長,沒有專業力量,也不具備執法資格。
這就出現了所謂的“看的見的管不著、管得著的看不見”的說法。
針對這一點,縣鄉之間進行了執法權下沉:在鄉鎮設置執法機構,將各部門涉農涉基層的各種執法權限下達到鄉鎮,讓鄉鎮具備執法資格。
然而,從調查走到的幾個鄉鎮來看,成立鄉鎮綜合執法中隊之后,很多幾乎沒有進行過一次有效的執法活動。某鄉鎮僅做了半項執法事務:某村位于山區,村民大量搬遷到鄉鎮,為了完成冬季森林防火任務,村里在本村山林的一塊空地上搭了個簡易活動房,被上級巡視發現后,定性為破壞森林和搭建非法建筑,要求鄉鎮執法。
這件事情出來之后,鄉鎮不理解,村干部更是氣憤不已。
首先,村里認為搭建簡易房,是為了完成森林防火,這也是上面催的火燒眉毛的事情。并且,當地森林防火是個真實任務,確實是林中松樹茂密,搞不好就真的起火。其次,村干部認為搭建的也是活動板房,很容易處理,等待防火季節結束之后,再拆不遲,而上邊執法要求立刻拆除。
要知道,這個活動板房是村里擠出集體資金搭建的,是完成鎮里好說歹說下壓的工作任務。村書記才勉強去做,現在說拆就拆,讓做工作的村書記特別為難:剛建好,就拆了,怎么跟群眾解釋?
這么做,也讓村里覺得特別沒面子:干嘛非要下個違法通知書?辛苦做工作還落個違法結果?如果真是要求拆的話,好好說一句不行嗎?鄉鎮執法的那幾個人不是平常熟得很嗎,不是天天見面嗎?
跟執法隊的工作人員訪談,他們也覺得無可奈何。這個事情如果放在之前,很容易解決,跟村書記說一下,“不能搞了,拆了吧”。鄉鎮好好說幾次,村里也會配合的。而現在,村里肯定要找鄉鎮其他領導抱怨,畢竟要完成的森林防火工作也是被鄉鎮天天追著問的。
在執法隊看來,現在啟動了執法程序,不僅傷了面子,而且程序還很復雜。等到程序走完,冬天過了春天也來了,階段性防火也結束了。
這是舉的一個例子。經過綜合執法改革下沉,縣里諸多條線部門所涉及的幾十上百個執法職能下到了鄉鎮,表面上看,是解決了“看的見而管不著”問題。從實際來看,鄉鎮執法卻面臨如下問題:
其一,鄉鎮是否有那么多執法事務?當然,從嚴格管理、高標準要求來看,農村很多事務都可以用執法去管,畢竟鄉鎮和基層面對的是一個轉型社會,群眾還不懂得部門制定的“規范”,或者說群眾很多生活方式比這些部門“規范”和“標準”存在的歷史要早得多,且有其自身的邏輯合理性。無論如何,將鄉村變成一個理想的規范、標準的世界,是要經過很長距離的。還且不論有沒有必要這么做。
其二,鄉鎮工作是否要靠執法?就拿有的地方群眾熏臘肉、辦酒席、“燒火糞”(制作少量土肥)的行為方式來說,是否有必要按照執法的方式去管理?就算有些引導工作的出發點是好的,能不能通過說服教育來推動工作?相對于“硬生生”的執法,通過鄉村干部沉入群眾中,采用各方面都容易接受的“鄉土”工作方式,是不是更有效?
無論如此,從結果上看,鄉鎮綜合執法機構成立之后,基層執法并不積極,站在鄉鎮的角度看,很多事情用執法反而不好管。比如農民出現違規建房,通過執法程序,大致是:要下發告知書,農民不聽,間隔多少日,再次下發,再申請強制。用鄉村干部的話說,如果按照這個程序辦,房子早就建成了。而在此之前,鄉村干部看到后,按照鄉村的邏輯管理,去勸說或阻止,一般也是當場有效果的。現在按照一套繁瑣程序來,反而是容易搞成既成事實。
當然,事實既成之后,也可以用法律強制,強行拆除!不過,這又有什么好處呢?群眾建房的投入是收不回的。
其次,鄉鎮不積極也是因為成立機構之后,執法能力不足。所謂的鄉鎮執法機構,無非是將過去鄉鎮的其他工作人員,調到這個職能部門而已,啥也沒有增加。
由于鄉鎮不積極,可以猜想,下一步縣級綜合執法部門可能就會下達基層執法考核任務,比如,對每個月的鄉鎮執法量進行排名,對排名落后的采取問責約談。
如果接下來真的走到那一步,將執法也變成了部門工作的排名,鄉鎮一定會竭盡全力去完成,去追求辦案量。這樣一來的后果,就變成了鄉鎮的主動執法、強制執法、釣魚執法,鄉鎮與群眾的關系最終就走向了“執法與被執法”關系,好不容易培養起來的一點基層干群感情恐怕得進一步流失。這又是何必呢?
四、部門到底是要下沉基層還是下沉業務?
部門權力化、部門任務太多,造成了基層負擔太重,因此,要調整這一關系。
從看到的一些情況來說,需要做出選擇:部門到底是下沉到基層,還是下沉到業務本身?
結合一些觀察,綜合執法下沉到鄉鎮的結果是:國土、住建、環保、食藥監、市場、農業等所有部門,終于通過將一部分職能甩到鄉鎮,從基層工作和與群眾的接觸中解脫出來。
也就是說,以后凡是涉及相關的管理,只需要命令鄉鎮執法即可。鄉鎮做不好,就加重排名考核。這樣的結果是鄉鎮與部門進行了職能替代,鄉鎮承擔了原來由部門承擔工作,部門從一線變成了二線,將職能和業務都留在了鄉鎮。
這樣的治理下沉改革,沒有解決基層的問題,反而讓部門變得更加脫離實際,讓部門從業務本位變成了權力指令部門了。這最終會加重基層負擔、加重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
還有第二種治理下沉改革,就是這些原本承擔業務、技術和專業職能的條線部門,從辦公室走出來、從考核和文件發布中走出來,回歸業務本身,沉入群眾、沉入田間地頭,大興調查研究,農業部門將本縣的農情民情搞清楚、將農業技術服務鉆研透徹,扶貧部門將農民收入情況和農村貧弱群體類別搞清楚,水利部門踏遍全縣大小水系河流湖泊、對水情水利了然于胸,環保部門將燒秸稈生火做飯與空氣指數的關系搞明白,……
部門將業務工作做好了,對群眾情況十分熟悉了,胸中有了溝壑,為中心工作提供服務和支持,為各級開展工作提供專業性和技術性支持,等等。
這樣一來,部門分工、條塊協作就變得有效率,才能夠將基層管理好、將國家政策轉化性落地,實現服務群眾和治理有效的目標。
所以,推動治理下沉,從部門工作的角度看,重要的是沉入到業務本身,而不是通過沉入到基層來變相地轉移責任和加重負擔。
五、提升部門工作、破解官僚主義
專業性和技術的部門,是現代治理體系的必要組成部分。國家治理越復雜,這些部門工作也會越復雜。
部門的本質是做好業務工作,支持和服務中心工作。但是,部門基于專業門檻、技術迷霧,很容易出現組織膨脹和權力擴張,出現了部門主義和部門利益,變成體系中的摩擦力。這是現代科層體制在全世界的通病。
黨的組織工作就是要消除部門科層化的問題。
從當前看,提升部門工作是破解官僚主義的切口。關鍵一點:讓越來越復雜的部門工作要回歸業務本位,做好本質工作,多在技術和專業上提升能力,少思考“創建”、“經驗”和“模式”,多改進技術,減少抽象詞匯制造,做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螺絲釘,增加潤滑、減少摩擦,推動整個體系揚帆遠航。
桂華、2024.2.3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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