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湘南火災的無情警告:山嶺、土地不宜私營!
——湘南2·23重大火災親歷啟示
剛過去還沒兩天的2月23日,占地約500平方公里的湘南山區引發了一場較為重大的火災:由下午2點左右局部地方冒出濃烈煙霧算起,至第2天中午12點前余火全部撲滅止,火災延續時間長達22小時,受災總面積估計超過2萬畝。總出動救火人員不下200人,雖未見人員死亡(受傷是常事)和民房起火報道,但由近幾年的“退耕還林”作為大量被毀的情況來看受損還是較為嚴重的。
由于湘南集體農場的預備建設和發展地區便是此次遭受重大火災的湘南山區,“山火無情”這一古訓也早就告誡了我必須嚴陣以待,盡管此前已通宵達旦地工作了一整夜,2月23日我還是主動地把自己擺在了“主力救火隊員”的位置,隨時聽候當地有救火經驗的“救火司令官”調遣。
熟悉湖南、廣西、貴州等地區地形的朋友,可能都知道:山區是山連著山、嶺挨著嶺和坡接著坡的,如果沒有統一的調度和指揮,再積極的救火隊員也只能待到“火燒眉毛”才可以出動。因為你很難知道山的那邊也就是起火冒煙了的地方是個什么情況,以致你但有所動便可能是將導致嚴重后果的“冒失”。
正因為這樣,盡管得知火訊后我始終關注著火勢,我還是只有安靜地等待和準備。直到晚上9點多,通紅的天空和鞭炮般的柴火爆裂聲明示火苗已離我們相當近,我所屬的救火小組(共14人)才開始切實地行動起來。行動起來的第一項救火行動則仍然是拿著簡易救火工具待命,等待那火苗來到我們眼前,等待的地點是被縣城小資本家們承包經營著的經濟作物——楊梅樹的界限處。我們的指揮員,則是70年代參軍的一名退伍通訊兵。
應該說,10點開始的集體救火行動是頗有成效的。雖然火勢相當的猛烈,我們還是沒用1小時便擊退了來犯的火苗——問題也就在這個時候出現了,楊梅樹保住了,其經營者們便松懈了,大有“其他地方的火災與己無關”的架勢。所以,進入凌晨后,我們小組面臨的形勢也就十分之嚴峻了:火苗已隨風四處跑遠,我們想一舉消滅之已不可能,只能守住離我們危險最近也對我們危害最大的“入火口”。
我們這個小組的成分很不妙:山嶺私有承包者有5人,婦女加殘疾有5人,如我一樣可以充當主力的骨干只有4人。所以,戰到最后——也即第二天早上8點左右,我們小組只剩包括我在內的4人,翻山越嶺追火而去數十里,自然每個人都疲憊不堪。
水火不容情,我所參與的救火結果自然是把火滅了。因為不如此便只能是我們被火滅了。
然而,火救下了,我的心情卻并不輕松。因為其中反映出來的一些問題,實在讓人不敢有絲毫的慶幸和放松:其中的問題如果得不到解決,這樣的火災是隨時都可能重來的啊!
第一個問題自然是失火必然性。在山區,縱火是一大罪名,是要坐牢及被巨額罰款的,這個可能相當多人都知道。所以,但凡涉及到火災,最普遍的假定和法律用語是“失火”。拿這次來說,救火過程中,坐車前來視察的政府代表就明確告知:這次火災起因是山那邊的70多歲老漢燒田埂時,一不小心失了火。“失火”之說的善意性很明顯,自是不當責備。只不過,由“杜絕火災”這一科學目標出發,這類假定則明顯是存在大問題的:如僅是過失,便是可以也可能普遍地發生的——便是連教育也大可不必的。可事實上呢,當今農村普遍處于“私有制”代表的“單干”時期,不去對農民進行耐心和長期的教育,各自集中于“個人近期收入”的算計里又怎么可能會存有“不許失火”的集體利益觀念呢?
第二個提,則是救火的科學性。現在以溫家寶同胞為代表的政府,正在農村中拼命推行“土地流轉”和“嶺權承包”這兩個“私營”也即“資本家經營”辦法——然而,這卻是于救火大為不利的。我們小組里“楊梅樹山嶺承包戶”們于救火全局任務的不經意,到底是屬于偶然還是必然,這里似乎沒必要深究故不贅言。我只想問主張“山嶺、土地私營”的同胞們這樣幾個問題:一,為什么山那邊剛剛失火時,分散于各地的“救火隊員”都在原地待命,只能任那個“最容易完成救火”的時機溜走?二,“資本家”承包經營的山嶺發生火災了,其他農民有什么理由去“幫助救火”?三,既然搞承包經營的“資本家”那么有“賺頭”,賺的又是誰的血汗錢,是否包括失火者的血汗錢呢?
所以說,山嶺、土地搞私營承包——不僅沒有可能實現有機的“救災統籌”,還會使“人禍”式災難的溫床不斷擴大,失火容易,救火太難,實在是不可取!
獨立經濟及人文分析員
“湘南理療基地”、“湘南集體農場”、“三農服務營”倡立者
無產者“倒帝自救”聯合會、“拉風先遣隊” 發起人:彭忠義
2010年2月25日
友情及責任聯絡:
13469367634(湖南手機)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